S事件的讨论

anonymous-102008  06/11   3908  
4.0/1 

前法医在这里给你扫个盲: 
女孩在酒精超标3倍的情况下,也就是0.24 BAC 的情况下,是 legally drunk 的。她的神经系统表现可以参照:http://www.brad21.org/effects_at_specific_bac.html

而且,在急性酒精中毒几个阶段中,一旦进入兴奋期,语言的真实度就不可信了,也就是进入了“ 我说我没醉,我就是真醉了”的阶段。所以这个时候,即使被声称的“女孩的邀约和同意”不是假的,那也不是“ fully consented",  而且女方防御抵抗能力下降,事后记忆不清,所以,是可以判断为“ 违背女方意愿” 的。

可是从另外一方来看,不仅强奸,所有刑事犯罪人是永远不能以“ 喝醉” 来脱罪的。第一,即使在急性酒精中毒的抑制期,在没有完全晕倒前,醉酒人都是有能力中止(犯罪)行动的,所以都有全面刑事责任能力,也必须付法律责任。

这就是为什么,双方同时醉酒并且DNA 检验为阳性时,无论男方记忆如何,除非女方事后也承认是同意性行为的,或有非常强的,可以证明女方在同意时清醒的第三方证人,且第三方证人与双方无利益情感关联的,其他情况都会判为“ 违反女性意愿” , 也就是强奸。

Yes=yes.   No=no.  Silence=no.

醉酒或胁迫的情况下, Yes=No

学习了。喝了酒,Yes = No,醉没醉,外人不知道。一句话,男孩子不要date喝了酒的女孩子。

就怕女方反悔改口,男方百口莫辯。

女方事后反悔改口的,多半有酒醉或胁迫因素的,这种情况下,就是违背意愿。
一种例外情况,就是事前有自愿交易协议(钱权物),事后男方没有做到协议的,女方反悔,仍算做“ 女方同意” 。
有一种极端情况,女方事前同意,事中反悔,男方没有立刻停止的,按照“ 违反女方意愿” 判刑。
法律很复杂,要教会女孩子保护自己, 也要教会男孩子保护自己。

这个case 明显是男孩占便易,在垃圾桶后...

法律保護女方,女方願意出面控訴須克服心理障礙,所以可信度較高。

那个女孩子是怎么来到垃圾桶后面的,是醉酒后被男孩子拖来的还是自己和男孩子走来的?

据说垃圾桶后是party行为很convenient的场所

她可以說只是在垃圾桶後面make out, nothing more.

Circumstantial fact

大学这种什么兄弟会party 太乱了. 好男好女都不能去!

不过细节已经不重要了。只要醉酒,Yes = No

是的。法律在这种案例中,一定会考虑到各种心理因素, 包括受害人心理障碍,也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否认抵赖构陷脱罪等行为。
这个案例中,罪犯否认他过去的party, drunk, drug history, 是一个致命的辩护错误。

你凭什么做这样的判断?如果女的不记得是否invite男孩go for sex,你知道他是胁迫她的?what if she allured him during the party

你还不明白吗?
强奸定罪里两条铁律: 醉酒和年龄,绝不可以冒犯,也没有辩护余地。

女方醉酒,女方同不同意,男方知不知道醉酒,都是强奸。

女方under age, 女方同不同意,男方知不知道年龄,都是强奸。

我们当时学强奸这章时,教授讲,如果想不通法律基本原则时,就想想那是你自己的妈妈,你的女儿,你希望法官如何判?

他是被起诉三个罪,都成立。还是看看最新的报道吧。

Turner was convicted in March of three felony counts: assault with the intent to commit rape of an unconscious person, sexual penetration of an unconscious person and sexual penetration of an intoxicated person.

就你这段话里的一个词 penetration还有一个法律常识: 
不仅仅 Penetration  is rape, Contacting of female private part by penis is also rape. 
在法律案例中,不少强奸犯罪中止太晚  ( before P but after C),  认为打擦边球不是性行为或强奸,或声称ED 逃避强奸指控的,都是不了解这个法条细节而栽跟头的。
this can be a big trap for boys charged for dating rape …

不论她记不记得,男孩子侵犯她的时候她是没有知觉的

是不是醉酒,不是让你评感觉判断的,是血液检验定的。就是因为血检可以消除bias.
不能用是喝一斤老白干都不醉,来辩护不能用 0.08 BAC 来判断这个人酒驾。。。
哎,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是需要补逻辑,还是要补法律,或者补课什么叫bia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