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SCA5就一定要投共和党
大头-1057 05/02 7950
4.5/99
-SCA5体现了两党核心价值观的不同
首先说一下Affirmative Action. 中文的翻译“平权法案”实际上是非常错误的。AA追求的不是平等的权利,而是在结果上弱势群体(包括种族)做一定的倾斜。加州后来在共和党的提议下,通过全州投票通过PROP209,禁止了AA。这就涉及到两党的基本理念“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的差别。哪个好哪个坏我先不说,咱们亚裔大部分是支持“机会平等”的,因为我们都有着勤劳奋斗的传统,喜欢用自己的双手来获得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是等着天上掉下来。
我要重点说的的“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是两党的核心价值。所谓核心价值,就不是随便改来改去的,也不是一两个小党员可以左右的,除非是党内大佬联合才能做出一定修改。民主党在加州一直想要恢复AA,SCA5已经是第3次努力了。上一次被州长brown否决不是因为州长不支持,而是因为上次改的只是一条法律,法律是和加州宪法冲突的,如果被上诉是一定会败的,州长还没傻到去签一条必败的法律。所以这次民主党乘着在议会2/3的多数,想要修改加州宪法,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虽然后来由于我们的反对而暂时搁置,但是我们都知道民主党已经在各种场合宣布了SCA5一定会回来。所以这是民主党的核心立场。
- 选人还是选党
说说人和党。美国的党派组织显然没有我们熟悉的中国,台湾那么严密,但是也千万不要认为就是自由松散的。在市,郡一级的选举中没有太明显的党派倾向,那是因为地方小人少,选民注重的是做实事,而不是搞阶级斗争。但是在一些大城市已经开始有阶级斗争的迹象了,比如旧金山最近的出租屋法。到了州和联邦一级,党派就变成了政治生命的全部。很简单地说,没有党派基本盘的支持,任何一个议员都不可能只靠吸引独立选民而当选。所以指望任何一个党员在核心议题上(只说核心议题,比如SCA5)和党唱反调,那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意味着他政治生涯的结束。刘云平只是因为改了个口说反对SCA5,对他已经投出的赞成票根本没有任何影响,结果还是遭到党内清算,被撤回全部支持,同时连累一名日裔议员的提案被搁浅。
再说,如果连这个党的基本纲领都不同意,那加入那个党干嘛?温和派和极端派的区别是在执行的程度和手法上,而不在基本方向上。这次能够立场鲜明反SCA5的民主党亚裔基本都是地方(不得意)议员,因为他们nothing to lose。而那些已经在位的亚裔议员,不管是参议员还是众议员,都是忸忸怩怩,遮遮掩掩的。SCA5在参议员全票通过,party line 再明显不过了。不要忘记这已经是第三次类似的法案了,前两次都是两院通过的。要是那些议员不知道这种法案的危害,那就太侮辱他们的智商了。在议员面前,党派(带来的个人利益),是超过自己族裔的。要不然,3个华裔参议员的弃权票就可以否决提案,刘璿卿还是参议员教育委员会主席,直接就可以把议案搁浅,结果她没有做任何努力。
- 亚裔当年为什么反对取消AA
1996年,亚裔大部分是老移民,还普遍认为自己是弱者,是需要照顾的对象。可是实际上,即使是最穷的亚裔也重视教育,他们的下一代也是会通过教育而改变命运,所以我们才会看到亚裔在UC的比例在prop209后一直上升。
关键是到现在华裔以在全国几乎最高的评价收入,重视教育,提倡勤劳和自立更生的品德,居然是75%投一个吃大锅饭养懒人搞种族歧视的民主党。我不得不提醒大家要好好了解两党的本质区别。光看着亚裔候选人的名字投票已经证明并不能保护我们的利益。我们不需要种族歧视,不需要靠我们的肤色占别人便宜,我们要的只是一个自由民主公平的社会环境。既然我们的诉求和肤色无关,那我们选择的议员也应该和肤色无关。我们要选的是和我们理念一致,利益一致的议员,才能完全地代表我们 - 当然同等条件下华裔亚裔优先。
- 高院对密州的判决以为这什么
密西根州通过了禁止AA的法案,然后有人去告,下面法院判了违宪(州不能立法来禁止种族歧视)。高院的判罚是这不违宪 - 州可以自己立法来禁止(或者允许)种族歧视。 放在加州就是说如果州里通过了SCA5,高院不会去管的。所以我们原来认为如果SCA5通过了可以通过打官司来阻止的方法希望更小了。我们必须要把SCA5拦截在州议会,因为州议会需要2/3通过,然后全民公投只要50%。如果SCA5的通过就差一票,你们觉得这一票是在全党反对SCA5共和党手里保险,还是在一个投了反对票政治生涯就会结束的民主党手里保险?我们可以赌,但是赌输了就会影响子孙后代几十几百年,所以要慎之又慎!
-最后
亚裔新移民很多都是高智商,都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大家由于工作和家庭的繁忙,对政治的事情关心不多。我们应该利用我们的高智商,好好去学习,中立地去理解一下美国政治的基本原则和两党的根本理念。我相信至少我们应该能够做到全面地去了解一个党,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