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周 立约的神与祂的诸约(二)新约的内容 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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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兴喂养
赛十二3~4 所以你们必从救恩之泉欢然取水,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呼求祂的名!将祂所行的传扬在万民中,提说祂的名已被尊崇。
神这样完全的救恩乃是由基督这位耶和华的仆人所构成,对我们这些神的选民成为约和光;所以,接受并享受这救恩的路乃是借着呼求我们主基督的名,操练我们的灵,照着我们的灵而活,住留在我们灵里;与我们的灵同在的,就是这位基督(赛四二5,亚十二1,罗八4下,启一10上,提后四22,赛十二3~4)。……在以赛亚四十二章六节,神说到要将基督赐下作众民的约和外邦人的光以前,祂宣告说祂已将灵赐给我们(5)。首先,祂告诉我们,祂在我们里面预备了一个“胃”,就是灵;然后祂告诉我们“食物”是什么,就是基督作约和光。我们属灵的胃就是我们的灵,而基督是食物,给我们接受到我们属灵的胃里。因此,接受并享受基督的路就是操练我们的灵,照着我们的灵而活,并住留在我们的灵里,基督就是与这灵同在。提后四章二十二节说,“愿主与你的灵同在。”基督既与我们的灵同在,我们就必须操练我们的灵,照着我们的灵而活,并住留在我们灵里,使我们能接受祂并享受祂。……今天,我们的灵就是我们的三层天,至圣所,我们与主相会之处(以赛亚书生命读经,四四五至四四六页)。
信息选读
神为要完成祂永远的定旨,就必须作这四件事:除去罪;将祂自己放在我们灵里作生命,并使这生命发展成为几个律,分赐到我们里面的各部分;根据这生命之律,使祂自己成为我们的神,使我们成为祂的子民;赐我们内在的能力,使我们能在生命里自动地认识祂。神在作这四件事之前,先借着立约来应许祂的子民。约是圣经的用辞,我们平常称作合同或协定。这合同的内容是说,神保证要除去我们的罪;祂要将祂自己放在我们的灵里作生命,并使这生命在我们里面各部分发展成为一些律;照着这生命之律,祂要作我们的神,我们要作祂的子民;并且我们要有内在的能力,得以自然地认识神。这四件事就是神圣合约的内容。
新约的内容……包括四样东西;首先是生命之律的分赐。希伯来八章十节说,“主又说,因为这是那些日子以后,我要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我要将我的律法〔复数〕赐在他们心思里,……写在他们心上。”这段话引自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那里的律法是单数的,本节的律法是复数的,证明这是一个律扩展成几个律。这就是生命之律(罗八2)。每一种生命都有一个律。生命越高,生命的律就越高。我们从神所得神圣的生命是最高的,所以有最高的律,就是这里所说的律。神将祂神圣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就把这最高的律放在我们灵里,这律又从我们灵里扩展到我们内里的各部分,就如心思、情感和意志,而成为几个律。这一切,我们都可以从经历中知道。当我们呼求主名,神圣的生命就进到我们灵里。当我们在这生命里渐渐长大时,这生命就有机会从我们的灵里,扩展到我们里面其他各部分。当这生命扩展到我们里面各部分时,每一部分都有一个律来规律我们。这些律乃是从那一个生命之律发展出来的(希伯来书生命读经,四八七、四九五至四九六页)。
生命乃是那灵的内容与流出,那灵乃是三一神终极完满的显出。这位三一神,经过成为肉体、钉死并复活的过程,成了内住、赐生命的灵,作所有在基督里之信徒的生命(圣经恢复本,罗八2注3)。
参读:希伯来书生命读经,第三十六篇;罗马书生命读经,第六十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