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周 在爱神之寻求者的经历里,神的话乃是光的范围 周一
Bethany编集 11/09 47374.0/1
晨兴喂养
约壹一5~6 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祂所听见,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当我们说到律法作为神活话的功用,实际上就是说到神自己的作用或运行。神话语的功用就是神的运行。
圣经印出来的字句本身不是光,也不能给我们光。字句的圣经至多能给我们知识。光唯独从神自己而来。因此,我们若要从神的话得着光,读神话语的时候就必须接触神。这指明神话语的功用就是神自己的作用,神自己的运行(出埃及记生命读经,七八七至七八八页)。
信息选读
爱是神素质的性质,是恩典的源头;光是神彰显的性质,是真理的源头。神圣的爱向我们显明,就成为恩典;神圣的光照耀在我们身上,就成为真理(约翰一书生命读经,三六二页)。
神是爱(约壹四8)。爱是神内在的性质。神也是光(一5)。光是神的照耀,神的彰显。爱指神自己里面内在的所是,光指神的彰显(路加福音生命读经,五七六页)。
在神圣的光中行不是仅仅住在这光中,乃是在神圣的光中生活、行动、行事、作事并为人;这光实际上就是神自己。当我们在神里面居住、生活并为人时,我们就在神圣的光中行;这光就是神的彰显。
人的诫命不论是哪一种,颁布以后就逐渐变旧。人的诫命不是活的。因为这些诫命不是活的,所以从来不会发出曙光,也从来不会照耀。但主所赐的诫命是祂活的话。因为主的诫命是祂活的话,这话就照耀。这活的话在黑暗里发出曙光的时候,是带着属天的光。属天之光的照耀使旧的事物成为新的,特别使旧诫命成为崭新、新鲜且满了亮光的(约翰一书生命读经,七四、一七七页)。
我们若在神的分赐之下,我们必然会有分于神是灵、爱、光的性质。然后我们会成为活在灵、爱、光里的人。这意思就是说,我们已由神性质的这些元素来构成(新约总论第一册,八六页)。
约翰在约壹一章五节说,“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祂所听见,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他在七节进一步说到光:“但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已经指明,神圣的光是神彰显的性质,素质,也是神圣真理的源头(约翰一书生命读经,九○至九一页)。
光照在我们身上时,这光就成了真理。在罗马八章里,保罗勉励我们照着灵生活行动;但是在堕落时期所写的约翰二书和三书里,约翰却说到要按真理而行(真理信息,三页)。
当神圣的光照耀时,我们就看见各种不同的真理,这些真理乃是实际。但当我们没有神圣的光,反在黑暗里时,我们就感觉一切尽都徒然、虚空。我请你们看看自己的经历。当你在神圣的光中时,你能看见真理,实际。
光是神彰显的素质。我们可以说,光是彰显出来的神。当我们在这光中行,真理就会表明出来,因为真理是光的流出。光是真理的源头,而真理是光的流出,结果。所以,当我们住在神圣的光中,并在光中行,我们就实行真理(约翰一书生命读经,七五、八六页)。
参读:约翰一书生命读经,第七、九至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