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是畸形时代的产物


杨林  10/14   7358  
4.0/1 

一、同性恋的形成

1. 过度的禁欲。我在来美国之前,曾经看过中国的同性恋调查报告。同性恋现象主要是发生在文革期间,直到文革结束后的几年。那时,有工作的夫妻,大多两地分居。不是夫妻的男女只要走得近一点,都会带来麻烦。未婚男女,即使是处于恋爱阶段的男女,不能过于亲密。我一次在街上和我的太太(当时的女朋友)手拉手,被我的导师看到,他告诉别人,成为笑谈。未婚先孕,或者有婚夫妇和他人有男女关系,轻者受到处分或丢工作,重则会有牢狱之灾。要是一方是五类分子,被人上纲上线,会撞上“严打”,可能还有杀身之祸。夫妻出门要是没有带结婚证,不允许住一间。

那时物质缺乏,住房紧张,一般人很少有单独的房间,甚至一人单独一张床都是奢侈。同性住在一起,同一张床,就是司空见惯的事。而男女之间的交往,不被社会所认可,也给很多人带来恐惧感。同性之间无意的抚摸就可能导致不正常的关系。

在缺乏异性的环境,也容易产生同性恋。其原因和禁欲类似。我们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看到的同性恋,早期比较多的是发生在军队。此外,被大肆报道的是神父。神父不能结婚,又不能单独接触女性。

保罗自己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他告诉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著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哥林多前书7:2-5)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19:6)

2. 性泛滥。造成同性恋的第二个原因是性泛滥。亚古珥的祷告,第一求远离虚假和谎言;第二求的是不贫穷也不富足。在性上也类似,禁欲会使人走上邪路,性泛滥也照样使人走上邪路。“温饱思淫欲,饥寒起盗心”,这句话我们都很熟悉。这里的淫欲,不是指正常的夫妻关系。再艰苦的生活,夫妻之间的也会有性关系。越贫穷的地区,生育率越高,就说明这一点。

淫欲,指的就是乱性和同性恋。乱性和同性恋大多在富裕或畸形的家庭里才会发生,比如《红楼梦》和《金瓶梅》里所描述的。读书人和书僮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也就是同性恋关系。“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传道书1:9)。同性恋泛滥的主要原因是性泛滥。圣经中的所多玛和蛾摩拉是如此,古代的希腊是如此,今天的欧美也是如此。

同性恋发生的最多的群体,除了上面提到的军队,就是影艺界和硅谷。在硅谷上班的,很多人有钱但压力大,有很多丁克家庭。没有孩子的牵掛,喜欢找一些稀奇的方式来作为所谓的娱乐。

3. 有同性恋基因吗?我不是学生物的,所以不能对这个问题作学术上的回答。从我的观察和阅读,如果有的话,也跟其它的遗传类似。比如,有些人喜欢赌博、有些人吸毒,上瘾之后难以自拔。这些与基因是否有关系?也就是与先天是否有关系?我认为都是有的。那么,为什么吸毒和赌博是犯罪,而不是因为“基因”的缘故就可以放任?

李安的《断背山》(Brokeback Mountain),本意好像是宣扬同性恋,至少是同情同性恋。但我从中看到的是,同性恋并不是天生的。我们从同性恋发生的原因也看到,同性恋不是天生的。如果真有那么多天生的同性恋,那么历史上为什么是断断续续地发生?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不过分禁欲,不滥性),为什么同性恋几乎没有呢?所谓的双性、从异性恋变为同性恋,更说明同性恋是性泛滥的结果。

我们读中学的时候都是住校,几十个人一个宿舍,按时熄灯。同学间无聊睡不著时,会有出格的嬉戏,尤其是在刚开始发育的孩子之间。有时候,我们农村田里的嬉戏,也会有出格的时候。这些,并没有发展成为同性恋。如果那些事情放在今天,可能就会被说成是同性恋,其中有些人可能被舆论的暗示或强化而真的成为“同性恋”。

只要一个人的性器官与异性的性器官的交媾中得到愉悦,他/她就不是同性恋者。事实上,所以的“同性恋”者都有这个特性。所以,真正的同性恋者可以说是不存在的。

4. 性倾向可以改变吗?同性恋不是天生的,而是任由人的私欲和罪性膨胀的结果,是对神的创造的亵渎和反叛。同性恋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淡漠,以及人与神关系的远离之结果。

有极个别的人,有些基因的变异,只能说明是一种病态。今天在西方,同性恋在某些人群中的比例可以说已经很可观,就像抑鬱症、吸毒的比例相似。有的人结了婚、有了孩子,然后又成了同性恋;也有的同性恋后来又和异性有性关系;还有所谓的双性恋。这些都说明,同性恋不是天生的。

家庭的原因──一九六二年,心理学家贝博提出”家庭动力是同性恋主因”的看法,他认为同性恋是跟源于早期家庭经验的结果。因父母不合、家庭破碎而造成子女在父母亲角色认知上的错误。致而导致情感转移、恋父情结、恋母情结、性别认同困难等现象。

与异性交往受挫──特别是在性生活方面被强暴或挫折的经验,造成对异性的关系受阻,而倾向对同性寻求性的满足。

环境的因素──精神分析学者欧佛西发明“假同性恋”这个名词,认为在监狱、军队、修道院等团体中,常发生情境同性恋。这些同性恋者只要一离开那些环境之后,同性恋倾向多半立刻消失。

同性恋是一种病态。神当初造男造女。从“自然”的角度看,阴阳调和,万物才会生长和谐。

同性恋像是一种瘾。世俗地看,这种瘾比其它的瘾更难戒。其一,酒瘾、毒瘾、赌瘾,有立即可见的危害,有些是对自己的身体(酒、毒品),有些是对他人(酒),还损失钱财乃至造成刑事犯罪。其二,酒瘾、毒瘾等,可以采取强制隔离的办法,但不能将同性恋者和所有的同性隔离。第叁,同性恋者需要有异性的爱,才可能真正走出来。而这却是一个paradox,因为他们自己不会努力去寻找异性的爱。

现在美国基本上禁止对同性恋行为作研究(同性恋如何形成),禁止对同性恋者做矫正方面的谘询和医治。这就是使得对同性恋的纠正和帮助更加困难。

1992年,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编定的《国际疾病分类》删除了同性恋。因此,同性恋主义者藉“现代医学不再视同性恋为病”合理化自己的主张,鼓吹同性恋是正常的。但是我们看到不少的例子,对一件事或“疾病”的看法时有反复。西方的学者喜欢标新立异,越来越远离神。同性恋的盛行与这些自由派学者的推波助澜是分不开的。

退一步说,不列入疾病不表示是正常的或不是病,只是以现在的医学观点看来不是病而已。比如,现代医学不会把自私、诡诈、撒谎、好色、多疑、好斗、自大、顽固、自我中心等列为疾病,但它们到底是不是病呢?就算不是病,也不是好的特质,至少可以允许人们寻求纠正或改进的努力。

二、同性恋为何被神所憎恶

1. 同性恋者容易迷惑人。同性恋刚开始时,以保护隐私,以两人之间的事与他人无关,不应该受到他人的干涉为起点。两个人之间的事,是否与他人有关,在什么情况下应受到干涉,需要有一个界限。比如,夫妻之间怎样相处,别人不应该干涉。再比如,甲和乙(可以是同性、也可以说异性)某个时候单独在一起了,外人也没必要细究到底在一起干什么。但是,如果甲和乙对外宣布,他们同居,就不再是简单地两个人之间的事。不反对,就是对这种行为的默许。

有人说,某人既然是天生的同性恋,就得听从其内心的呼唤。前面说了,吸毒、赌博也与天生有关,为什么那些赌博、吸毒是问题,而同性恋却不是?甚至有些人想偷盗、想杀人,是不是也该任凭他们去听从内心的呼唤呢?同性恋,不偷也不抢,似乎与他人无关。但当两个人的事到处招摇时,就不再是两个人之间的事,而是对公众价值观的挑战。如果只要两个人自愿,他人就不应该干涉,那么乱伦、一夫多妻,甚至兽交都不应该干涉,都要合法化?

2. 同性恋以人的私欲(虚妄)否定神的创造(真实)。我们真的了解自己吗?有谁知道自己有几根头髮(除了那些头髮落光了的)?几年前我曾看过一个survey,60%的人都认为自己是top 10%。有多少人对自己的专业不满意,今天学这个,明天又想做那个。有时,一个人被逼到某个环境或位置,然后才发现自己居然那种自己想象不到的能力。我们对自己的所谓了解,也就是盲人摸象,只能知道局部,不可能全知。真正了解我们的是哪位创造主。如果我们对自己的“了解”,不与创造主连结起来,结果肯定是误入歧途。

去年加州有一个法案,任何人如果认为自己是女的,就可以上女厕所。那时,我的大女儿怀孕了几个月,从B超知道是个男的。一个人还在母腹里,就知道男女。男女的分别就像黑白那么分明。可现在居然有人认为男女之间不是那样区分,生来是男是女不算,自己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居然还能通过立法。这就是彻头彻尾的指鹿为马,混淆黑白。一头鹿如果说它是马,别人就得承认它是马。碳是黑的,有人说碳是白的,那就是白的;有人说雪是黑的,那就是黑的。如果哪天我闯了红灯,撞了垂直方向的车,我可以说我这个方向是绿灯,即使有当时的记录也没用,我说那个别人称为红色的其实是绿色,我就不是闯红灯。

当年克林顿因为与陆文斯基的醜闻,说了一句“It depends on what the meaning of the word ‘is’ is”,而成为笑柄。如今在同性恋上,这一点也不可笑。

有人问,圣经中列举的罪有很多,为什么单挑同性恋?世界上的刑事罪,比如杀人、抢劫、偷盗,甚至撒谎,基本上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将这些列为合法。唯有同性恋颠倒了是非黑白,是对神的真实创造的否定。当初神造人时,是造男造女,男女有别。而支持同性恋者说,男的其实不是男的,女的也不是女的。难怪同性恋为神所憎恶,并受到神最重的惩罚。

三、基督徒如何与同性恋者交往?

同性恋是神所憎恶的罪,但神毁灭了所多玛和蛾摩拉之后,再没有其它的毁灭。耶稣基督原谅了行淫时被捉的女人(约翰福音8:2-11),也赦免了和祂同钉十字架的强盗。同性恋者只要愿意悔改,神应该也是会原谅的。神恨恶罪,但爱罪人,只要他们愿意悔改。

我们可以和同性恋者交往,但在交往当中,要有明确的立场。对于不那么熟悉,或者不打算深交的,至少不应该有言语或行动表示对同性恋的讚许。在公司里,工作上的交往,自然不能避免。对于亲友当中的同性恋者,或者有比较深交的同性恋者,则应该表明我们的立场以及圣经的教导。我们要分清爱人和爱这个人的行为。比如,我们爱自己的孩子,但我们要纠正他们的不良行为。我们可以爱同性恋者,但我们恨恶同性恋。

四、同性恋“婚姻”只是一段逆流

我们已经看到,同性恋并不是新鲜事。过去的同性恋,有些被神毁灭,有些自己归于无有。

神当初创造人时,是“造男造女”,并要他们“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世记1:27-28)。虽然我们不再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生育仍然是作为人的本分。同性恋者不能生育(有少数的领养或人工受孕),即便从所谓的进化论来看,也违反自然选择的。在一些欧洲国家,穆斯林人口在急剧上升,一些公立学校已经受到影响,欧洲的传统正在受到挑战。同性恋盛行的国家或族群,人口会减少,同性恋虽然不是唯一原因,但也是有关联的。

同性恋“婚姻”,也是经济之争,今天西方物质上充裕,过度的福利是原因之一。因为这涉及到财产的继承、医疗保险、婚姻的减税等财务上的问题。

西方的发达,源于对基督的信仰。同样,因为逐渐远离基督,西方正在走向衰败。因为过度的福利,人们不愿意努力工作,经济上也在走下坡路。军事上也随之越来越弱。我不是主张穷兵黩武,但当世界上还有邪恶势力的时候,保持一定的军事优势是必须的。

历史上由于以色列人犯罪远离神,而受到神的惩罚,甚至让他们灭国,被外邦人掳去。神明确地告诉先知哈巴谷,祂要“兴起迦勒底人,就是那残忍暴躁之民,通行遍地,占据那不属自己的住处”(哈巴谷书1:6)。

无论从历史看,从圣经看,还是从今天的现实看,同性恋的兴起都是一股逆流,注定是不会长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