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信托制度简介

我爱纽约-100162  05/17   2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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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主要三方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受托人就是信托公司,委托人是拿出财产或资产设立信托的人,受益人就是信托财产在信托终止及期间利息分红等给谁。在所有有信托的国家,有两个关键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委托人和受益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还有信托财产是独立于上述三方自身财产之外的,而委托人具有管理权,受益人具有受益权。

一般来说都是家长给孩子设立的遗产信托或教育信托,属于家族信托的一种,其目的是为了孩子未来的教育或生计或创业准备资金,这些钱按法律来说,在正常信托存续期间,谁都不能动不能据为己有成为自己的私人财产。到期了就属于受益人,未到期前,即便委托人或受益人已破产,这部分财产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相应清算。简单来说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小金库,如果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人,相当于为自己准备了一个东山再起的基金。

一般来说都是家长给孩子设立的遗产信托或教育信托,属于家族信托的一种,其目的是为了孩子未来的教育或生计或创业准备资金,这些钱按法律来说,在正常信托存续期间,谁都不能动不能据为己有成为自己的私人财产。到期了就属于受益人,未到期前,即便委托人或受益人已破产,这部分财产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相应清算。简单来说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小金库,如果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人,相当于为自己准备了一个东山再起的基金。

爸爸要借儿子的信托基金的钱,也是可行的。因为信托里的这些钱在受托人也就是信托公司的管理下,肯定要进行投资的,要不也无法对信托财产保值增值。在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受托人也认可,可以将信托财产投向特定领域或企业,这些一般都是在最初的信托合同中有约定的。这是信托的最大好处。



所以说信托就是从法律上讲财产的收益人和委托人分离。 拥有财产的人和享受财产的人从法律上分离,从而起到保护财产的作用。William, 除了信托以外,还有那些遗产(财产)规划的方式?财产规划有哪些选择呢?

一是什么都不做。在美国,不少人没有对财产的规划, 以外国人居多。在美国有很多人,特别是外国人选择什么都不做。 在美国,有一个默认的财产继承方式“INTESTACY”。在没有任何法定文件的情况下(包括遗嘱、信托或者合适的财产计划),整个的财产就会经过这个默认的方式被继承和分配。 法官会决定由谁来照顾孩子。

二是如果指定遗嘱的话。遗嘱就是遗嘱制定人去决定谁来得到他的财富。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 是由法院来决定谁来继承。 通常5万以下的财产,并且没有房产的话, 建议使用遗嘱计划。 遗嘱制定人如果没有行为能力的话, 需要有一个遗嘱管理人。一旦计划的制定者, 制定遗嘱的人丧失行为能力的话, 遗嘱可能不是非常有效。 譬如说, 在遗嘱中关于孩子的监护人会有问题。

三是设立信托。 信托(家庭信托,和中国大陆的信托不完全是一个概念)是最常用的形式。如果一个家庭有10万以上的资产, 并且满足一下其中一个条件的话, 就可以考虑建立信托: 1)有房地产,生意,艺术收藏品或者其他大量的财产;2)希望将财产用一种规划方式留给后代, 而不仅仅是在他们死后直接给后代的方式。 譬如, 可能会有需要将财产分为三份, 或者在财产赠与前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3)信托可以确保配偶拿到财产的同时, 后代也可以同时拿到财产。



信托相对遗嘱来说有什么好的地方。

和遗嘱类似的是, 一个信托是一个遗产(财产)规划工具。一个信托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建立起来,信托的灵活度很高, 它所发挥的功能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 有效地管理财产,如果你去世的时候,你的收益人还没有承认的时候, 信托可以按照你的意愿来合理地支付给为成年的受益人。
• 绝对地保护你的隐私。 和遗嘱不一样的地方, 信托是绝对保密的。
• 如果一个信托是生前信托, 那么信托人可以在你在世的时候来管理财产, 如果你残疾的话, 可以提供一个照顾你的方式。 生前信托可以避免遗产查验的程序, 降低遗产管理的费用,可以在你死后加快遗产的转让。
• 信托总体上比遗嘱更难被质询。
• 信托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建立, 为前一段婚姻的婚生子女提供教育基金。

下面再介绍一下信托的种类。

• A credit shelter trust信用保护信托,又名marital deduction trust婚姻扣除信托。 这种信托的目的在于设计婚姻扣除的最佳免税模式, 又叫继承信托。 信用保护信托, 又叫做继承信托, 可以通过某种的方式将资产传给后代,避免财产税。 在信用保护信托模式之下, 继承人不需要接受财产(如果直接接受财产的话, 需要缴纳财产税) 而是接受这部分的信托的其中的利息。

• A credit shelter trust信用保护信托, 对于那些配偶来说, 如果超出了免税,双方互相留给对方财产的话, 夫妻可以避免同一个财产交两次税。 正常情况下, 财产会在一个配偶去世的时候交一次税,在另一个配偶去世的时候,交第二次税。

• 隔代信托(A generation-skipping trust) 又称为“王朝信托”,是允许将免税的钱转给收益人, 这些收益人至少隔了一代,也就是孙子辈。

• 不可撤消的人寿保险信托(An Irrevocable life insurance trust) 不可撤消的人寿保险信托可以将人寿保险从财产中脱离出来, 支付各种遗产的费用, 通过现金用与各种用途。

• 个人住宅信托(A Qualified personal residence trust (QPRT)) 是将度假房产的价值从财产中拿出来。 个人住宅信托的目的是让房产成为一个礼物,赠与给您的子女。 而与此同时,您依旧保持对这个房产的所有权。 在这个时间, 您依旧可以居住在这个房子里面。

• 不可撤消的外国信托(irrevocable foreign situs trust) 是一个减少外国人在美国境内财产的绝佳方式, 可以达到减税的目的。 打比方, 如果一个客人是一个外国人, 不是美国的居民。 即便如此, 如果他在美国纽约市投资房地产。如果客人本人直接投资的话, 他可能会有各种联邦收入税收的困扰, 因为这个房地产产生的所有收入, 都必须报税。 不仅如此, 如果这个客人去世以后, 就会有遗产税。 但是如果通过这样一个不可撤消的外国信托的设立, 这个财产的增值部分和经济收入, 就不需要缴纳收入税, 这个人去世以后,这个房产也不需要进入美国的遗产税范畴。

TRUST 还有避税的功能, 我们知道美国是一个高税国家。美国的税法一向被誉为美国最复杂的法律之一,种类不胜枚举。随着近年来遗产税起征点的不断调高,它已成为富人的独有税种,意在制衡美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兼顾社会公平。

根据联邦遗产税, 今年的起征点为每人543万美元,超出部分以税率40%征收。如果夫妇两人同为美国公民,他们共可将10860万美元的财产免税或捐赠给他人。夫妻之间的财产继承不用交任何遗产税,值得一提的是,遗产如果是捐赠给政府认证的慈善机构,受捐的慈善机构也可以免税。(美国许多州,例如纽约、康涅狄格和华盛顿特区都要对其所辖居民的遗产税进行二次征税。)那么超过这个起征点的财产, 就可以用这些信托来规避税收。 比如, 不可撤消的人寿保险信托, 隔代信托等等。

在移民法上,在美国的外国人可以分为三种身份:移民 (immigrant),非移民 (non-immigrant)和未经登记的移民 (undocumented)。 在税法上,在美国的外国人只分为两类: 定居外国人(resident alien) 和非定居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 虽然税务局在界定外国人纳税义务时,有参照移民法上的一些定义,但是,切不可把移民法的定义和税法的定义混同起来。

根据美国税法,定居外国人(resident alien)和美国公民的报税是类似的要就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向美国政府报税。而非定居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则只需要就美国境内产生的收入报税。此外,resident alien和non-resident alien的税项,税率,减免范围和征收方式也不一样。其中一个重大区别是:resident alien 要缴纳social security tax 和Medicaid 的, 而non-resident alien则不需要。 光这一项,就意味着7.65% 的赋税差别。当然,Resident 也有好处。 Resident 在收入(deduction)方面比non-resident 更优惠, 在享受公众设施(如大学学费)方面也更实惠。一般地,绿卡持有人, 从I-485批准之日起,或者从持移民签证登陆美国之日起,肯定是税法意义上的 “resident” 了。 绿卡人士(永久居民)应该就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向美国政府报税,这点是毫无疑问的。

除了避税的功能,信托还有什么功能呢?

信托计划一旦成立,委托人用于设立信托的财产就成为了独立的信托财产,当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时,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因此如果设立家族信托,委托人即不是唯一的受益人,在信托存续期间,委托人若遭遇破产、离婚、分家等情况,纳入家族信托的财产便可免于被清算、拆分等损失。

这一点在默多克与邓文迪的离婚中体现的淋漓尽致。通过家族信托,默多克保障了其与前两任妻子的孩子们保有新闻集团的投票权,而邓文迪和两个女儿获得只是财产上的补偿,没有投票权。财产隔离机制很好的防范了离婚所带来的风险,当然,其在防范家族企业内斗、遗产继承内斗、子女挥霍或额外债务等方面也会起到非常好的隔离作用。

目前很多中国人美国买房置业, 认为只要不是美国公民就没有遗产税的风险, 是这样吗?

虽然543万美元的遗产税起征点是针对美国公民和美国永久性居民的,对于在美国的外国公民,其遗产税的起征点立刻降至6万美元,而对于在美国置业的中国人来说,他们的房产价格往往远大于6万美元,他们百年以后,若是想把在美国的房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他们的子女就将面临高昂的遗产税,所以,对于在美国购房置业的外国人而言,如何在有生之年处理好自己在美国的财产颇为重要。

我们知道不论是信托还是税法在美国是以州为单位的, 应该选择在哪个州来建立信托?

选择在哪个州建立信托是以委托人的居住地、财产所在地、受益人所在地为基本原则。 如果你在纽约居住, 就建议在纽约建立信托。 即便您的房产分散在加州,佛罗里达, 都不会影响信托本身。 如果你在中国居住, 就建议选择主要房产所在地或者受益人所在地建立信托。

信托建立的费用和周期是
Services and fees

• Initial Consultation ………………………………………………………………………… $100 (30 min.)
• Basic Will for an Individual………………………………………………………………… $900​​
• Complex Will for an Individual……………………………………………………………… $1000
• Basic Will for a Married Couple……………………………………………………………… $1200
• Complex Will for Married Couple…………………………………………………………… $1,350
• Basic Revocable Living Trust for an Individual……………………………………………… $2500
• Basic Revocable Living Trust for a Married Couple ………………………………………… $3500

谢谢主讲人William和美女翻译Lou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