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篇向我開炝的’愚民𠍇作‘. 恐嚇老百姓言論自由的‘磨刀霍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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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中美開戰之曰. 在美華人才認清黃英雄的六親不認.

点赞!侮辱“中国核潜艇之父”者受到法律制裁!(视频) 

 2018-02-19 兰斌强 兰斌强


文 I 兰斌强


黄旭华,这位有“中国核舰艇之父”美誉的老科学家现年已93岁高龄,他为了中国海军的强大,为了中国不被列强的欺辱,隐姓埋名30多年造出了中国第一艘核潜艇。他对祖国的大爱,对民族的深情感动了中国亿万人。为此,他被评为2013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成为道德模范。并被习近平主席尊敬让座,被邀请参加今年春晚。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留影时习近平让黄旭华坐在前排】

【黄旭华被邀请参加今年春晚】

然而,这位称得上民族英雄的老人,春晚当天竟然遭到一个“人渣”在微博上的公开侮辱,而这个“人渣”曾经还是一名律师,现在依然是公务员。他的这种恶劣言行恐怕在世界其他国家都罕见,甚至在西方。


【“人渣”发的微博】


为何在中国一再上演这种引起公愤的恶劣事情?不得不说正是近几年来社会上诋毁、侮辱中国人民英雄、中国开国领袖,历史虚无主义泛滥的遗毒所致。在一些推墙派意识里,只有将中国革命的历史抹黑,将中国人民英雄诋毁才能颠覆人们对自己国家历史的光荣感、自豪感,才能让自己民族英雄名誉扫地,才能有理由鼓吹西方列强侵略、殖民中国是“给中国送来先进、送来民主”,才能最终达到“推墙”的目的。


这个“人渣”的言行在春节期间给全国人民添堵,引起了极大公愤,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惩处。最新消息,该“人渣”所在地山东临沭县公安局已对他的违法言行进行处罚:拘留10日,罚款500元!

【临沭县公安局官网微博发布的处罚信息】


这是近年来处罚公开侮辱英雄最快、最准确的一次,大得民意,大快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本文不再做过多的评论,上传两段视频让我们再次感受一下黄旭华老人的事迹,让我们再感动一次!



【央视《焦点访谈》专题讲述黄旭华】


央视《今日开讲》听黄旭华的讲述】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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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
    行政拘留、罚款还不够。①街道办事处是最基层的国家政府机关,禚宝伟的所作所为表明他已经不具备担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资格,临沭县政府应予除名。②建议黄老向邱少云烈士、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学习,委托自己的家人或亲友对禚宝伟提起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诉讼!不是为自己,而是为社会伸张正义。

    6 hour(s) ago 

  •   27
    这位受到全体中国人民尊敬的老科学家被如此的恶意攻击,义愤填膺!虽然做出了处罚,但我觉得还不够重。必须加快完善对人民英雄、烈士、国家重大贡献人物等这方面的立法!

    6 hour(s) ago

  •   23
    应该在开除其公职,让这个人渣彻底为一时嘴脏搏出位付出代价,不能让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的行径出现!

    6 hour(s) ago

  •   20
    我山东人居然会出如此败类,真的是羞煞我也,对不起黄总工程师,这个人渣不是中国人。

    6 hour(s) ago 

  •   16
    处罚太轻,鉴于当事人在互联网上对已经形成的严重恶果,应当由当地检查院提起公诉

    6 hour(s) ago

  •   16
    对于畜生不光让他们言行曝光,还要绳之于法,对这些人的容忍是对大多数人的伤害,这会颠倒善恶关,其对国家民族的危害远大于敌对势力攻击。

    6 hour(s) ago

  •   14
    开除糕宝伟的公职

    6 hour(s) ago

  •   14
    看这个狗日的以后在当地咋活?

    6 hour(s) ago 

  •   13
    30年不见,谁了解为人子女与父母思念与痛楚,若不是为梦想,谁愿意?致敬!

    6 hour(s) ago 

  •   12
    不够,要办刑

    6 hour(s) ago 

  •   11
    这货起码是非不分!老科学家为国为民奉献一生!岂容侮辱?

    6 hour(s) ago

  •   10
    处罚太轻!此货其心可诛!

    6 hour(s) ago

  •   9
    开除其公职并承担法律责任!

    5 hour(s) ago

  •   6
    处罚实在太轻了。 应该在两个处罚后面分别加两个“0”,也就是三年无缓期有期徒刑+500元罚款! 并且剥夺其公职和相关执业资格(包括未来一定时间内获得相关职务的资格)。 否则,对于这些有美分可领的公知来说,根本不痛不痒……

    5 hour(s) ago 

  •   6
    希望此案成为先例。过去的一二十年,微博微信上谩骂诋毁开国领袖和人民英雄的太多了,早就该处罚了。

    5 hour(s) ago

  •   4
    视频让我泪流满面!

    5 hour(s) ago

  •   4
    这样的处罚太轻了,恨不能将这厮碎尸万段。

    5 hour(s) ago 

  •   3
    处罚太轻,广大人民群众很不满意!应当开除公职,永不录用!https://res.wx.qq.com/mmbizwap/en_US/htmledition/images/icon/common/emotion_panel/smiley/smiley_303518c7.png);">

    4 hour(s) ago

  •   2
    杀一儆百!狠加处罚,以儆效尤!

    5 hour(s) ago 

  •   2
    这事还不是最操蛋。最操蛋的事,是竟然有弱女子敢在微博上斥骂让武汉市长“滚”。好了,法律制裁!这时,法律从不缺席~~

    6 hour(s) ago 

  •   1
    问题是谁让一个没了律师资质的王八羔子公务员了,这样的地富反坏右汉奸卖国贼让纳税人养着。一个在律师界无德行的家伙,摇身一变公务员了,挣纳税人的钱了。应该扒一扒。把里边的东西拿到太阳底下晒晒

    1 hour(s) ago

  •   1
    从法律法规角度惩罚,罚款;经公安部拘役者不能胜任公务员职务;应予以除名;

    4 hour(s) ago

  •   1
    这样的人,没有国,没有家,送到北极清醒清醒!

    4 hour(s) ago 

  •   1
    也不要忘记那些离世的科学家们!

    4 hour(s) ago 

  •   1
    这样的人渣应以诽谤罪严惩

    5 hou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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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赞同众网友强烈要求剥夺这厮公职的呼声!公务员的考核,他还能通过吗?l 另外,那个恶搞花木兰引起群众公愤的贾姓演员为何能上春晚,再次恶心人民群众一把,是我们的文化大度?还是公然宣示某种胜利?

    1 hou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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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ou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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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估计又是街道的“聘用工”。不信等着瞧! 这个恶人最大的罪恶是对习总核心极端仇视,故意对着干!所以必须要毙了!

    3 hou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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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肆意诋毁民族脊梁人物的行为,处罚成本低了,应当重处才能育世人!危害公众宣传的言行法理不容!

    3 hou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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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开除公职,不能让他享受着国家安全、优美-环境-和谐-稳定……等种种公民福利还侮辱创造这些的英雄!难道他们不想过安逸舒适的生活吗?这其实是在侮辱和蔑视我们强大的祖国!必须开除、判刑!

    3 hou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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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开展大批判,把这类人的流毒肃清,以正社会风气。

    4 hour(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