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读经经文注释-启示录 西番雅书
JL-100333 11/29 367117:1-18 描写淫妇巴比伦的灭亡,这是七碗之灾与基督再临之间的中间启示。17章出现淫妇和她的灭亡,18章出现巴比伦大城的灭亡。由于淫妇和巴比伦是同一个,因此17章和18章是对相同内容的不同记述。17章内容分为:①骑在朱红色兽上的淫妇(1-6节);②兽的真相(7-14节);③大淫妇的真相和灭亡(15-18)等三部分。
17:1 关于“大淫妇”——巴比伦有几种解释:第一,指罗马,此观点虽然相当有根据,但因为它把巴比伦和罗马视为一个,因而有本身的缺陷;第二,是象征性的解释,认为巴比伦并非指过去和未来出现的某一国家,而指拜偶像的所有国家,是超历史的实体,是撒但权柄和迷惑的象征,靠人的制度及力量无法完全破坏或改变。第二种解释较为恰当,也具有说服力。
17:2 行淫:象征性堕落和偶像崇拜,在古代,举行拜偶像的仪式时盛行淫行。本文表现了将来地上所要充满的悖逆、宴乐、对信徒的逼迫以及亵渎、毁谤神的行为。
17:3 朱红色兽:朱红色象征兽对神的亵渎,象征世上的富饶、奢侈。这与忠心的信徒穿上白衣、骑上的白马,形成鲜明的对比。
17:4 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是古代女王的衣服,极其豪华奢侈。可憎之物:指末世在全世界范围内盛行的偶像崇拜,以及悖逆神、亵渎神的事情,主耶稣也曾提及它,并与末世的现象联系起来(但9:27;11:31;太24:15;可13:14)。
17:5 当时,罗马的妓女通常把刻自己名字的头巾缠在前额,即使将自己打扮成女王,也会显露出自己妓女的身份。它的名字巴比伦大城,强调她的淫妇特点:傲慢、拜偶像及压迫人。“母”表明历史上一切敌基督的势力都源于她,淫妇是一切偶像崇拜和堕落的根源。
17:6 圣徒:指在教会历史上一切信耶稣基督的信徒。见证之人:指为见证福音而殉道的人。本节强调淫妇是逼迫和杀害信徒的元凶。为主殉道的初期教会的信徒们,都认为自己面对的实际上就是这淫妇(2:22;6:9;18:24;赛34:7)。
17:7-14 揭露兽的原形和含义。这兽其实与本书13章的从海里上来的兽一样,指将在末世出现的撒但的势力。
17:8 先前有……以后再有的兽:对兽的本相有两种观点:第一,指起死回生的尼禄皇帝;第二,敌对神,怂恿偶像崇拜的敌基督和撒但的势力。在这里第二种意见更恰当,也更加明确了本文的内容。如今没有:表示这兽被羔羊——耶稣基督受到致命的打击而战败。这兽以前在世上行绝对的权柄,但因基督的道成肉身,十字架及复活受到致命的伤害,看似已死,而后逐渐恢复力量,到末世对抗神,逼迫信徒。这表明魔鬼模仿神的属性,悖逆神,想与神同等(1:8;3:12)。
17:9-11 象征性地记载了兽的原形。对七位王的身份有三种解释:第一,指罗马的七位皇帝。其中五位是亚古斯都(Augustus,B.C.30-A.D.14)、提庇留(Tiberius,A.D.14-37)、加利古勒(Caligula,37-41)、革老丢(Claudius,41-54)、尼禄(Nero,54-68);“还在的第六位王”是维斯帕先(Vespasian,69-79),“将来的第七位王”是提多(Titus,79-81)。第八位王是尼禄,也就是指提多后继任的多米田皇帝(Domitian,81-96)。根据这些观点推测的话本书记录于维斯帕先时代,但实际上本书记录于多米田统治时期A.D.81-96之间;第二,有一种说法认为,七位王喻指历史上出现的七个敌基督帝国。“五位王”是埃及,亚述,巴比伦,波斯,马其顿,“还在的王”是罗马帝国,“第七位王”是罗马灭亡之后基督再临之前世上的所有敌基督国家和权势的总称;第三,“七位王”象征敌基督的世上权柄。“五位王” 是神对这世上权柄的审判;“还在的王”是兽的代理人,当时敌对神、逼迫信徒的实际情景;第七位王表明神击打兽之前,追随撒但的势力将暂时大肆发狂。第八位王指13:3,14中出现的敌基督恢复死伤,虽看似死的,却正准备末世与神决战。以上三种见解都有正确的一面,但最有说服力的是第三种。
17:15-17 本文描述了兽和十角杀死过去情妇——淫妇的场面。这暗示我们,末日撒但的国度将照神旨意分裂。本文提醒以下事情: 第一,邪恶本身就带着导致分裂的成分;第二,恶势力及同盟终必因内讧而自灭;第三,为了惩治恶势力,神也利用撒但的势力,作为审判的工具(耶25:9-14;路20:18)。
17:18 大城:不能局限于过去或将来的一个城。指通过所有时代和所有地方显露出的撒但超历史性邪恶制度。
旧约 西番雅书
1:1-3 对选民犹大的审判所给予的教训:在本文神通过先知西番雅,宣告犹大即将遭受审判。犹大人虽然拥有神的律法( 申6:1-9),却犯了罪,因此受到神的审判。这事实给予我们以下几个教训。①即使拥有神的话语,却不去实践,就毫无意义;②形式上遵守神的话语,却弃其真髓,这不仅仅是自欺,也是嘲弄神的行为;③故这等人必然遭受神的审判;④因此,我们应每日默想神的话语,使我们在灵里茁壮成长,并把神的话语当作生活的尺度,使我们的生活不偏离正道( 诗19:7-10)。
1:1 希西家:是西番雅先知的四代祖先,曾是犹大王国的第13代国王,是历代君王中最伟大的一位。其名具有“耶和华使我刚强”之意,而他的所作所为完全合乎其名。他断然改革了先王亚哈斯时代毫无秩序的宗教体制和政治制度( 王下18:3-8)。
1:2-3 论到人类的罪孽破坏整个生态系统的现象。亚当犯罪导致地长出荆棘和蒺藜( 创3:17-18),挪亚洪水使全地毁灭( 创7:21)。本文暗示,人类与生态系统是共同命运体,因此过度地机械化、产业化会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这是扰乱神创造秩序的一种犯罪行为。
1:4 伸手:是神行神迹或施行审判时的一种举动( 出3:20;15:12;申4:34;耶51:25)。巴力:象征富饶的迦南之神,主管农耕、家畜及多产。所剩下的巴力:虽然希西家和约西亚王推动了全国性的消毁偶像运动,但依然残留着巴力偶像和它的崇拜者( 王下21:3-6)。基玛林:意指“穿着黑衣服”,指受王之命而主导偶像崇拜的祭司( 王下23:5;何10:5)。
1:5 在房顶上敬拜天上万象的:此类的天体崇拜是根深蒂固的偶像崇拜之一,与人类历史并始( 申4:19;17:3;王下17:16;伯31:26,27)据闻玛拿西王时代尤为盛行( 王下21:3)。天体崇拜者献祭的时候,在房顶筑祭坛、焚香、献祭物( 王下23:12),这种习俗似乎源于亚述王。玛勒堪:亦称为“米勒公”( 王上11:5)或“摩洛”( 王上11:7),是亚们人的神,具有“他们的王”之意。以色列玛勒堪崇拜始于所罗门王为后宫建造丘坛之日( 王上11:7,8,33)。后来,约西亚王兴起的宗教改革,除去了此丘坛( 王下23:13)。
1:6 继偶像崇拜者之后( 4,5节),宣告了对背教者及无神论者的审判。
1:7 耶和华的日子:指神施行审判的日子<珥 绪论,耶和华的日子>。 祭物:指犹大,表明神预定审判悖逆的繁荣犹大民族,时间已迫近。 他的客:指神为摧毁犹大而选择异邦——巴比伦为审判的工具( 赛 13:3)。
1:8 穿外邦衣服的:指犹大人,他们放弃作为分别为圣之民的自豪,模仿外邦的邪恶风俗与习惯( 赛 3:16-24;结20:32)。本文指出,外邦神的偶像崇拜,并不局限在宗教领域,它导致了政治,文化领域的混合。
1:9 跳过门槛 ……充满主人房屋的:指随从大衮祭司之习俗的人。崇拜大衮非利士的人之间盛行不踩神庙门槛的习俗。非利士人曾战胜以色列人,夺走神的约柜放在大衮神庙内( 撒上5:2)。第二天,当他们准备走进神庙时,他们大衮的头和双手都在门槛上折断,因此都不敢踏门槛,此习俗正是源于这事件( 撒上5:5)。
1:10 本节预言了犹大王国的灭亡:?“鱼门”是朝向耶路撒冷西北角提罗边山谷的门( 代下33:14;尼3:3;12:39)。自约旦河或加利利湖中捕获的鱼,均经此门运输,故称为鱼门。该门周围刻有鱼的标记。二城:指以耶路撒冷圣殿的西墙与北墙交接的拐角为中心,向内的地区( 王下22:14;代下34:22)。
1:11 玛革提施:无法确定其正确的位置,大概是位于耶路撒冷的丘陵地带( 代下34:22)。该地的居民,大都从事商业或贸易。搬运银子的指靠买卖或放高利贷积攒财富的人。
1:12 我必用灯巡查耶路撒冷:仿佛看到耶稣提灯挨家挨户敲门的形象( 启3:20)。此处则指神不姑息一点点罪恶,彻底清查并予以审判( 路15:8)。如洒在渣滓上澄清的:指顽梗刚硬的心性,心里说:指那些因骄傲而自我陶醉,不肯承认神的主权和权威,进而相信靠自己的意志,能解决万事的愚昧之徒。
1:14 耶和华的大日与“耶和华献祭的日子”( 8节)、“那日”( 9,10节)等相同,指犹大百姓受审判的日子。进一步强调审判的逼近与严峻性( 15节)<珥 绪论,耶和华的日子>。
1:16 角:?<珥2:1;太24:31>。
2:1-3 审判的临近与对悔改的敦促。以重复手法强调了对悔改的敦促。由此可知,审判的宣告表明了神对自己百姓恳切的爱,其目的不是审判本身,乃在于使百姓认罪悔改并归向神。
2:1 不知羞耻的国民:意指犹大百姓对自己的罪,非但不感觉羞耻( 3:5;耶6:15),而且也不知悔过。越是对罪迟钝,破灭的日期就越是临近( 传8:11)。应当聚集:意指当离开罪的道路,而回到神那里( 赛19:22;耶15:19;何6:15;珥2:12)。免遭临近的震怒与审判的方法,就是与神和好。即使神在发动震怒的时候,神依然愿意为我们施行怜恤。尽管如此也不能躲避审判的人,均咎由自己心灵的顽梗( 赛50:1,2)。
2:2 日子过去如风前的糠:意味着审判的日期已逼近,以致于可悔改的时间亦所剩无几。
2:3 或者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可以隐藏起来:救恩并不是对行为的补偿,而是神无偿的恩惠( 罗3:24;5:15;弗2:8,9)。即使是“谦卑”的人,也不是靠着自己行为得救恩。先知西番雅使用“或者”来使众人认识到这一点。
2:4-15 对列邦的审判:宣告对犹大的审判之后( 1:1-2:3),接着宣告神对外邦民族的审判,他们历来敌挡以色列( 整个犹大民族),无视上帝、骄傲自大。由此可知,至今苦待以色列的列邦,不过是神用以惩戒训练以色列的工具。最终,以色列必得蒙拯救,遭到灭亡的将是与神敌对的列邦。
2:4-7 对非利士的审判:非利士原位于地中海沿岸的迦斐托海岛上,后迁移到巴勒斯坦( 创10:14;耶47:4;摩 9:7),是以色列民族的宿敌。他们不仅掠走了神的约柜( 撒上5:1),而且入侵犹大王宫掠夺财物,终因敌挡神及其百姓的罪而遭受审判。
2:4 迦萨,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书13:3>。
2:5 基利提族:是居住在地中海沿岸的民族( 耶47:7),因其国境与非利士相邻,固被一起提及( 撒上30:14;结25:16),据推测,他们是在非利士人自迦斐托海岛迁入巴勒斯坦时,一起进入并定居在巴勒斯坦西南部的。迦南非利士人之地啊……以致无人居住: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 B.C.605-562年)的入侵成就了此预言。遭到审判的迦南地,通常指约旦河西岸( 创12:5;民33:51),间或包括地中海东部沿岸地带( 民13:29,书11:3)。
2:7 犹大家剩下的人:指曾在巴比伦为奴后得解放归回的以色列民族,( 尼1:2,3;亚8:6,11,12)。在新约时代,指所有圣徒。他们藉着信心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 罗4:13-16),脱离罪与死亡( 约8:34),回归神的怀抱<拉9:8,余剩者思想>。
2:8 摩押人……亚扪的人:是罗得的大女儿与小女儿的后裔( 创19:37,38),历来苦待以色列人。先知将摩押人描写成神之仇敌。
2:9 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表明了神的恩约是极其信实的( 申32:40 ;赛 49:18)。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犹大的马加比击退亚扪时,以及亚历山大( Alexander Jamnaeus)占领摩押时,部分成就了此预言。但是,西番雅所期待的并不是这种现实性的成就,而是通过弥赛亚完成的属灵的成就意义,亦即由基督成就的救赎,与撒但终极的灭亡( 赛 14:1,2;49:23)。
2:11 必叫世上的诸神瘦弱:耶和华神以外的其他假神不过是人手所造的虚妄之物,事奉这些假神的,也必与假神一起衰残。( 利19:4;申32:21)。由此可知,唯有耶和华是信仰的真正对象,偶像崇拜暴露了无神之人扭曲的罪性。列国海岛的居民……敬拜他:神的王国将从以色列向全世界扩张,加入救恩之列的所有圣徒将一起赞美神( 赛 19:18,19;玛1:11)。
2:12 古实人:? <哈 3:7>。
2:13 尼尼微:?<拿 1:2>。
2:14 鹈鹕:尚不能确定是什么动物,据推测可能是pelican( 利11:18)。
2:15 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这是最为恶的骄傲,他们陷入自我陶醉中,甚至想要否认神。实际上,亚述王仰仗自己的军事力量,不仅掠夺弱小国家( 王下15:19;17:3-6;18:9-11,13-37),甚至狂妄地敌对神( 王下18:19-35)。他们曾荣幸地成为神审判以色列的工具,却因骄傲最终导致悲惨的结局。这些事实,使我们痛彻心扉地认识到,“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的真理( 箴16:18)<耶43:2,谦卑与骄傲>。
3:1-8 对耶路撒冷的审判:本文与神对犹大的审判相关( 1:1-2:3),再次指出耶路撒冷的罪恶( 1-4节),见证神的公义( 5-7节)。在此我们明白,神的选民具有相应的责任,犹大虽然是神的选民,但若不能尽作为选民的责任时,就只能受神的惩戒,这一点依然适用于今天的圣徒( 太3:7-10)。
3:1 这悖逆……欺压的城:指耶路撒冷城。虽然神反复督促悔改,但耶路撒冷却始终不肯认罪,拒绝神的话语,沦为悖逆之城。
3:3 她中间的首领是咆哮的狮子:领袖本应委身于百姓,却依仗权势专蓄不义之财,并无情地虐待了百姓( 结22:27)。她的审判官是晚上的豺狼: 审判官本应支持正义,他们却滥用审判权私吞受贿之物( 弥3:11)。当权者滥用权利、欺压国民、耽于不正之风与腐败的时候,那不信任与仇恨将充满社会、国家,最终必然灭亡。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万古不变的真理( 耶23:2;结34:2,3)。
3:4 她的先知是虚浮诡诈的人:意指先知们阿谀权贵,拥护统治阶级,为满足私利、私欲,将自己的想法,当作从神的启示来传达( 耶23:32)。由此可知,当宗教与腐败的政权或统治阶级苟合时,就必然堕落。并且歪曲神话语的人必然自取灭亡( 彼后3:16)。
3:5 本节强调了神的公义,这与耶路撒冷居民的悖逆、不义( 2-4节),形成鲜明对比。每早晨显明他的公义:公义的神( 申32:4;赛 30:18),喜爱公义( 诗33:5;赛 51:4),故以公义进行判断( 诗146:7;耶11:20)、引领( 诗25:9),籍着耶稣基督施行审判( 启19:11)。与此相反,恶人无法明白公义( 箴28:5),即使领悟到了也会厌恶( 箴21:7)或蔑视公义( 箴19:28)。
3:7 你的住处不致照我所拟定的除灭:审判耶路撒冷的审判虽已成既定事实,但神还是怜恤他们,给了他们最后一次悔改机会,而他们却拒绝了这一机会。
3:8 你们要等候我,直到我兴起掳掠的日子:犹大的罪恶已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因此,等待他们的只有神的审判。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表明神的审判并不局限于犹大,而是针对全世界( 2:4-15)。正如犹大因自身的罪( 3,4节;1:6,12),被神审判的工具—列国所审判一样( 1:10,16,17),列国也将因其骄傲而受到神的审判。神的公义属性断不能容忍罪恶发出恶臭并殃及周边,今天亦然。若我们自称是神的子女,却不丢弃昔日身为罪仆时的旧习,神的惩戒将毫不姑息地临到我们( 罗11:21)。
3:9-20 在耶和华的日子临到的救恩:上文一直预言对犹大和列邦的审判,在本文神通过西番雅启示了“耶和华的日子”要临到的救恩。本文由两部分组成,前半部分预言了外邦人的得救( 9节),后半部分预言了全以色列的得救及恢复( 10-20节)。这段经文告诉我们以下几点:①神应许将来要拯救外邦人,这表明神不喜悦恶人灭亡,而喜悦罪人悔改,得以存活( 结18:23);②预告了在新约时代,福音将传到外邦人,他们悔改得救( 徒10:44-48);③犹大因自己的罪孽遭到灭亡,但仍有余剩者得到救恩,这全然出于神的恩惠。这也证明神纪念与以色列之祖亚伯拉罕所立的约( 创17:1-8),④西番雅所预言的以色列之恢复( 14-20节),预示了将要成就的弥赛亚王国。
3:10 我所分散的女子:指那些受到神的审判,被掳到亚述( 王下17:6)、玛代、巴比伦( 王下25:8-12)或分散到世界各地的( 王下25:26)以色列民族。给我献供物:与其说是物质上的奉献,不如解释为他们恢复失去的信仰,重新归向神,神所喜悦的祭物乃是诚实无伪的信心与在生命中的全人委身( 撒上15:22,23)。
3:11 我必从你中间除掉矜夸高傲之辈,你也不再于我的圣山狂傲:以色列百姓虽然是选民,但其中的骄傲之辈或假装敬虔的假冒伪善者必因审判而灭亡。相反,谦卑仁义的外邦人,反而会加入得救的行列。圣山<珥3:16,17>。
3:12 困苦贫寒的民:指心灵谦卑的人,即公义、纯全的人,和以谦卑的心仰望神的人( 赛 14:32)。正是这样的人,才能得到神的怜恤并蒙福加入得救的行列( 太5:3)。
3:13 具体描述了得到救恩的圣徒美好的灵性与人格。不说谎言,口中也没有诡诈的舌头:这是圣徒在谈吐间必须遵守的事项。不管在什么情况圣徒都不应该说乱语( 但2:9)、咒骂( 诗59:12)、巧言( 箴7:21)、虚浮的话( 弗5:6),阿谀的话( 帖前2:5)、谎言( 罗16:18)、夸大的话( 但7:25)、乖谬话( 士12:4;箴2:12)等 。与此相反,圣徒当时常说的话,有可喜悦的言语( 传 12:10)、纯正的话( 提前6:3)、忠诚的话( 斯7:9),诚实话( 弗9:30),智慧的言语( 箴23:9),明哲婉言的话( 但2:14),良言( 箴12:25),感恩的话( 箴12:25),温良的话( 箴15:4),仁义的话( 箴10:20),赞美神的话( 诗119:172;126:2)等,应时常自我们的口说出。
3:15 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你中间:这是神拯救行动的高潮,象征耶稣基督将永远与教会,圣徒同在。你必不再惧怕灾祸:对于圣徒而言,恐惧是因不能完全信赖、依靠神时,伴随着不安而产生的感情( 太8:25,26)。因此,真心信并靠神的人,即便“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 诗23;4),并且能够得到真正的和平与安息。
3:16 不要手软:意指不要灰心、绝望,乃要以坚定的信心,刚强壮胆( 赛13:7;弗3:12;提前3:13;来4:16)。
3:17 本文虽然篇幅有限,但字里行间洋溢着神对圣徒的至爱,可谓一首优美的恋歌。本文既表现了拯救者神无条件之爱,同时也表现了神的喜悦是在藉着圣徒得以成就,颇为动人。默然爱你;意指神对圣徒完全、伟大,自我牺牲的永恒眷爱( 罗5:8;弗2:4)。
3:18 大会:是给以色列百姓极大欢喜的庆典,主要指住棚节、逾越节( 亚14:16)。为无大会愁烦: 分散在世界各地的以色列百姓,因不能出席这欢乐的庆典而倍感悲伤。
3:19 论到对仇敌的审判与以色列的恢复。瘸腿的:指因受到极大的痛苦,心理畏缩的人( 弥4;6,7)。被赶出的:指那些因战败而被驱逐到海外或者逃到世界各地的以色列百姓,正如当初恢复以色列一样,神也藉着耶稣基督将好消息传给穷人,医治受创的心灵,赐自由给被掳的人,释放被囚的人,安慰伤心的人( 赛 61:1-2),使瞎子重见光明( 路4:18),继续作成他拯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