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读经旧约经文注释-耶利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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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5 伪善的犹大信仰:第二篇讲道宣告了对犹大的审判(3:6-6:30),本文的第三篇讲道,集中控诉了犹大的虚假信仰。第二篇讲道也曾略略涉及此主题(6:20),本文则更为广泛的论到了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的伪善。本文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①藉着讲道在圣殿斥责百姓(7:1-8:3);②神的审判(8:4-9:26);③愚顽地偶像崇拜(10:1-18);④先知的反应(19:19-25)。

7:1-3 错误的圣殿敬拜:控诉了犹大百姓既在圣殿献祭,同时也拜偶像的可憎罪行。耶利米的传讲范围,从整个以色列转到犹大王国,继而集中到了耶路撒冷,本文则进一步缩其范围,主要是记录了行在耶路撒冷圣殿中的罪恶与对此所降的刑罚。虽然预言的范围愈来愈小,然而,所犯之罪的严重性和审判的力度却渐趋增高。

7:2 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说:耶利米原是在街头宣告审判,如今却站在圣殿门口,向那些出入圣殿的百姓,宣布警告和督其悔改的信息。当时,圣殿被视为是信仰的保垒,祝福的源泉。然而,这圣殿现竟然成为审判的直接原因,故耶利米选择此地而发预言。根据加尔文(Calvin)的推测,这件事发生在犹大所守宗教节期中的一天。因为每到节期,犹大全境的百姓与城中居民全都拥向圣殿,如此就能够有效地传递信息。耶利米想要利用此时机,而向全体犹大百姓传讲神的信息(26:2)。

7:3 你们改正行动作为:这是耶利米在圣殿门口宣告的讲道主题。当时犹大虽然也出入圣殿,但这仅仅是形式上的宗教仪式,却没有理当相伴其右的行为之果。因此,他们出入圣殿的行为,只能被定罪为可憎的伪善之举。比起敬拜真神,他们更加崇拜圣殿本身,迷信圣殿具有咒术般的功效,从而保佑自己。当我们失去活泼(dynamic)的信仰的喜乐时,就会受到使我们走向仪式宗教的诱惑。

7:5-7 记录了可使犹大避免灭亡,继续维持选民之祝福的四个条件。但这四个条件并不是说只要行这些就能得拯救,因为任何人都不能靠着善行得救(弗2:8,9)。本文的条件也并非救恩的条件,乃是真正信神之人理当具备的行为准绳。基督徒的伦理行为乃是对神之信仰的副产品,或因蒙救恩之喜乐自然流露出的行为。

7:8-15 “我名下的殿”、“我们可以自由了”、“贼窝”、“赶出”等话语,使我们看到了内心刚硬的犹大和公义之神的视角是截然不同的。当时的犹大百姓,作尽了各样的恶事和可憎之事,却以为只要置身于圣殿就会平安无事。他们将圣殿玷污成贼窝,神便定意要从圣殿驱逐他们。这是人以歪曲的认识,错误地判断事态,从而导致灭亡的典型事例。

7:12 “示罗”原是会幕所在之地,而会幕中存放着象征神临格的约柜。本节警告我们当从成为废墟的示罗,吸取历史教训。即,不论具有何等象征意义和圣洁,只要离开神,就必破灭。公义之神督促我们,当从历史中看神是如何彰显公义的<书22:19,会幕的历史>。

7:15 赶出……以法莲的一切后裔:以法莲即北以色列,因没有顺服神的话,于B.C.722被亚述的撒缦以色所灭。本节预言了犹大也将落到同样的下场。当时的犹大被错误的乐观主义所蒙骗,从而犯下了一个错误,就是他们漠视神藉着历史而发出的信息。神不仅通过圣经的话语,也藉着自然和历史,向人传讲自己的旨意(诗19篇;太24:3-44)。真正信仰神的人,不应该凭着偶然和侥幸,乃要聆听神在事件背后所说的话。

7:16 所以你不要为这百姓祈祷:对耶利米而言,犹大百姓是他的亲人和兄弟。神吩咐耶利米不可顾念他们,也不要为他们祈祷,这与提前5:8的内容截然相反。亦即保罗说过“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然而,若参照约壹5:16的话语,就可知道本节与提前5:8并不矛盾。所谓致死的罪就是:①亵渎耶和华的罪(民15:30,31;太12:31;可3:29);②亵渎圣灵的罪(路12:10);③背道之罪(来6:4-6;10:26)。而犹大却持续地犯了这些罪。犹大的罪深重得足以令“不轻易发怒的神”(彼后3:9)宣告不可挽回的审判。虽然如此,耶利米却不惜为他们继续代祷(10:19-25;14:7-22)。

7:18 天后:七十士译本将天后译为“天主”,指犹大百姓与外邦人一同事奉的日、月、星、辰(王下23:11;结8:16)<代下33:3,自然神论的诸形态>。约伯称敬拜天后的行为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伯31:26-28)。

7:19 自己惹祸以致脸上惭愧:指出了犹大百姓的行为,只会使他们自己抱愧蒙羞。神是绝对的存在,其荣耀和圣洁断不受侵犯,也决不会因人而有所损伤。因此,人当离弃使自己蒙羞的恶事,乃要积极追求良善,从而作到荣神益人也益己。

7:21-26 犹大对神话语的不顺从:8-20节主要指责了犹大可憎的敬拜行为,本文则重点斥责了犹大只注重仪式律例,而无视更加重要的道德律例。亦即,他们误以为出埃及之后所领受的祭祀法(利1:2;2:1),就是维系选民资格的绝对条件。从而只偏重那些形式,却无视之前的道德律例(7:23;创2:17;出15:26),亦即对话语的顺服。故耶利米将犹大百姓的意识定为罪。今天的圣徒也须为此警醒,不致于犯下有名无实的敬拜的过错。

7:21 将燔祭……吃肉吧:燔祭不仅仅是祭物,更是意味着完全摆上自己的身心(约4:23,24;罗12:1,2)。当时犹大百姓虽然献祭物为燔祭,却没有真正的献身。因此,神责备他们无须再献燔祭。亦即,神之所以警告他们是因为,追求祭祀的形式所带来的宗教愉悦,有可能招来更严重的仪式主义(赛1:10-17)。

7:22 燔祭平安祭的事……没有吩咐他们:神所喜悦的并非丰富、华美的祭物,乃是献祭之人忧伤痛悔的心(诗51:17;赛66:2)。神厌弃没有诚意的祭物和在生活中不敬畏神之人的祭物。本节并不是在主张祭祀无用论,乃是指明了神悦纳诚实的祭祀。神喜悦与那些用心灵与诚实敬拜(献祭)的人相交。

7:27-28 综合描述了本章所论及犹大百姓的三种罪行。亦即可憎的礼拜行为(8-20节),日常生活中的不顺从(21-26节)及偶像崇拜(29-31节)。这些比不顺服更为严重,指他们完全没有听从神的话语。“听从”具有“侧耳倾听”、“同意”、“服从”之意。这表明,犹大百姓不仅没有听从神的教训,也不曾留心倾听,更没有同意。只要聆听了神的教训,哪怕是没有作到顺服,都有可能悔改更新;但是,倘若完全拒绝聆听,就只能是不可挽救的背道之人。关于背道的结局,请参照9:9-26。

7:29-31 犹大拜偶像:指出了犹大的第三个罪——拜偶像。这与第一个罪“可憎的礼拜行为”相似,违背的是第二诫命(出20:4-6)。 他们的偶像崇拜:①行在耶和华名下的殿中(30节)。圣殿是信仰的根源,也是告白信仰的场所。在圣殿中拜偶像(王下21:7;23:12),表明他们直接亵渎了神;②行在最有代表性的场所欣嫩子谷(32节)。这表明偶像崇拜已玷污了全国。

7:32 欣嫩子谷:位于耶路撒冷的南部山脚,原在此处烧毁耶路撒冷全城的垃圾,故常常燃烧着烧毁垃圾的火。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此处的火不再用以烧毁垃圾,而是用以焚烧人,献给偶像(王下23:10;代下28:3;33:6)。垃圾场蜕变成以人为祭物的祭坛,故神欲称此地为“杀戮谷”。犹大百姓曾经在此地焚烧自己的儿女献祭给偶像,不计其数的人死在此地。

8:1-2 骸骨……成为粪土:本节与前章的32-34节一起,论及了罪孽深重的犹大将要承受的灾难,预言了惨无人道的敌军甚至会挖掘坟墓。这表明,耶路撒冷不仅会成为荒地,更会遭受民族性的羞辱。

8:3 恶族所剩下的民:指被掳到巴比伦的犹大百姓。可以说,他们处于生不如死的痛苦中。因为他们要忍受人所难以负荷的身心痛苦。他们的处境与末日的恶人相似。这些人顽固地抵挡神,最后掉进地狱而痛苦万分(启9:6)。

8:4-12 不归向神的犹大:耶利米蒙召作先知,是要察看百姓的动静,并传讲他们所需要的信息。然而他看到神与犹大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便陷入无限的悲哀。因为选民所作的与神的恩慈截然相反。他传讲了能使他们的灵魂得着平安的信息(6:16),但他们却没有寻求活水之源,反而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未曾结出好葡萄,反而结出了野葡萄(2:13,21)。这就如同女子忘记信物,自然现象脱离自然规则一般(2:32;5:22,23)。耶利米无法理解百姓的这些作为,便藉着一首哀歌,向不知悔改的他们宣告了责备的信息。

8:4-5 就如自然界有法则一样,神的子民也有理当遵守的律例。若他们违背了此规律,无异于自动放弃选民的资格。本文将犹大的此番罪行比作自然法则(4节),以反问句式予以痛斥。

8:7 一直以来,耶利米以人为喻,指出了犹大百姓的愚拙:如今,则以兽为喻,而指出百姓的愚顽,且责难他们尚不如禽兽。用来比喻的“鹳鸟”、“斑鸠”、“燕子”、“白鹤”均是候鸟。它们认得季节的征兆,每逢换季,均会移居他处。犹大人虽然知道“晚上天发红,天必要晴;早晨天发红,又发黑,必有风雨”(太16:2,3),似乎懂得分辨天气,却不知分辩“时代的征兆”。若他们稍加留意,就能够认识先知所明确预示的审判之时。因此,他们被造时虽优于鸟,如今却逊于鸟。以赛亚曾讽刺这些犹大百姓,尚不如牛驴(赛1:3)。

8:8 文士的假笔舞弄虚假:文士理当抄写和解释律法,如今,他们却私意解释律法,并记录虚假之事。保罗曾称这些愚顽之人为蠢笨人的师傅(罗2:17-25),但他们却自以为有智慧。耶利米向这些百姓宣告“文士歪曲了律法”,揭露他们自诩为智者,也无非是谎言。因为他们确信,凡是不基于神的知识都是虚假的(箴1:7;9:10;太7:24)。

8:10 他们……行事虚谎:参见6:13。

8:11 他们轻轻忽忽地医治我百姓的损伤:参见6:14。

8:12 他们……不知羞耻:犹大百姓已到了恬不知耻的地步,对自己的耻辱心丝毫也不以为意。先知的控诉已暴露无遗地展示了他们的罪恶,但已根深蒂固的罪孽却麻痹了其羞耻心,任何良方都无法医治他们。保罗称这些人为“良心丧尽”的人(弗4:19),换言之,他们已经是无法遵守神之创造秩序的非人。在本节耶利米重复了6:15中的内容,更加深入地揭示了犹大已全然被罪恶所玷污,不再有痊愈的可能性。然而,即便其罪已深重无比,今天的圣徒依然能够得到医治。因为神的道连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来4:12),是医治的光线(哈3:2)。然而,不思悔改的人,将失去所有希望。

8:13-17 临近的审判:耶利米曾通过比喻描述了犹大的寡廉鲜耻和其结果,在本文,他再次明确指出了厚颜无耻的结果,亦即审判的逼近。宣布此预言,耶路撒冷尚未沦陷,但耶利米却使用了过去式(16节),似乎城已被攻陷。这是确信审判必然成就,且即将到来。

8:13 赐给他们的,必离开他们过去:神宣告说,他不仅要使犹大地有饥荒,且要使巴比伦彻底掠夺他们,从而使犹大弹尽粮绝(番1:2)。很多时候,人的罪行会带来自然灾害。事实上,自然界衰败是人的堕落所带来的悲剧(创3:18)。

8:14-15 本文预言了当审判降临时,自暴自弃的百姓将要狂呼哀叹。一直以来,犹大百姓误以为圣殿会保守他们免遭审判(7:4,10,11),当审判开始席卷他们时,才会领悟到自己的认识是错误的,却为时已晚。因为,那审判是不可挽回的审判。他们因侵略军的威猛而惊惶不已,甚至失去了对恢复的盼望(3:22)。如今,他们要为自己寻找葬身之地。犹大人之所以如此灰心丧胆,是因为:①终于醒悟到神在向他们发震怒。因为他们告白说,耶和华使他们喝上苦胆水,即“那使人东倒西歪的酒”(诗60:3);②知道自己抵挡仇敌无异于以卵击石。寻找葬身之地的原由亦在此;③至少自己是会免受患难的期待,遭到了挫折(15节)。这些事实告诉我们,当趁着还有时日警醒起来,忠于所当完成的使命。若错过神所赐下的机会,就无法得到恢复,不仅被视为无用的仆人,而且也不能站在神所应许的荣耀之地,甚至是被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后悔不已(太25:30)。

8:17 看哪!我必……:以画龙点睛之笔指出审判者就是神,并描绘了代神施行审判之人的特点。亦即,代行审判的巴比伦,如同丝毫也不被法术所左右的毒蛇。包括阿拉伯人在内的中东人,普遍认为法术可控制毒蛇(诗58:4,5;传10:11)。但在本文,法术并不具有此直接意义,它意指某种特殊的方法或手段。因此,本节是指,贡物可以止息亚述的入侵(王下18:14)。但任何手段和方法均不足以中止巴比伦的侵略。犹大无法逃脱审判,并非因巴比伦残酷,而是在背后动工的神恨恶罪恶。神的这种属性却保证了,他必将无限量的祝福赐给敬畏神的人。

8:18 耶利米的哀歌:耶利米因看到百姓的诸般罪恶,就不断地予以痛斥,且宣告罪的结果就是审判,在本文,耶利米为同胞作了一首哀歌,以证明自己对同胞的骨肉之情。此哀歌可分为两个部分:①为损伤的百姓而作的哀歌(8:18-22):生动逼真地表现出了耶利米为百姓的大患难而感到的悲伤,和他欲与他们同甘共苦的意志(21节)。本文也突出了耶利米站在神的立场上责备百姓的中保事工(19节)。百姓的提问与耶和华的回答相呼应,从而显出神的智慧与百姓的愚顽。②为专事叛逆的愚蒙百姓而作的哀歌(9:1-8):这部分主要是耶利米的独白,深入剖析了耶利米的绝望。这种绝望并没有使耶利米放弃现实,反而鼓舞他走向更惨烈的真理之战。

8:19 极远之地:根据赛39:3,此地可以视为耶路撒冷居民将被掳去的巴比伦。但有些人认为此处是犹大的边防,故将本节解释为“从全国各地”。大多数学者都采用第一个解释。其理由是,使哀歌更加有深度,并且为一直所宣告的要被掳到巴比伦的审判内容提出确证。也能证明一直宣布的巴比伦俘虏的审判内容。

8:20 麦秋已过,夏令已完:巴勒斯坦人在初夏(6月)收割麦类,在夏末采摘水果。因此,若麦类没有收成,就只能等候夏天的水果。倘若连夏果都没有收成,百姓就只能忍饥受饿。耶利米以因遭受饥荒而痛苦绝望的农夫为比喻,指出了犹大全然没有结出在生活中所当结出的圣灵的果子(加5:22,23),并且审判使他们掉进绝望的深渊,甚至使他们丧失了存活的可能性。耶利米特别强调,犹大百姓将因自己的罪而丧失生命的意义和盼望。

8:22 字面意义就是“基列岂没有乳香,岂没有医生吗?我的百姓为何得不到医治?”基列是位于犹大东部的山地,以放牧的草地和盛产药材乳香而闻名。耶利米也一定知道这一事实。他之所以采用“岂没有……”的句式,是为了象征作为犯罪的结果而临到犹大的审判过于致命,任何援救之策均无济于事。由此可知,“基列”代指犹大,“乳香”和“医生”则代表医治病人的药和医生,亦即神的话语和传讲神话语的祭司与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