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读经旧约经文注释-约伯记
JL-100333 07/12 128332:1-33 以利户接连展开四次辩论,本文是他的第一次辩论。在进入正文之前,他展开了颇长的导论(32:1-33:1),并以对约伯的个人劝告结尾(33:29-33)。约伯在本文中的主张如下:①在与朋友们进行辩论的过程中 ,约伯曾说过神是严格地查明审清罪恶的神(10:6),而且是铁面无私地倾倒愤怒的神(16:9-14;19:8-12)。为了反驳约伯的此番言论,以利户强有力地主张了“神的怜恤”(33:24);②约伯的三位朋友一致地认为约伯所遭遇的苦难是特定的罪行所导致的因果报应式惩罚(11:6;18:5;22:5等),约伯则为了反驳他们就越加顽固地坚持自己的纯全(13:18;27:6)。然而,以利户则从“锤炼”这一积极角度去理解试炼的原因和目的(33:29,30);③以利户的罪观也远比朋友们更具终极意义和普遍意义,强调了由代赎而来的拯救和恢复(33:12,24-26)。以利户的属灵之洞察力要超越三个朋友,然而就结果而言,以利户也没有能够为约伯的实际苦衷或内心的争扎(9:15;17:9)提供良策,令人不禁有些遗憾。
32:1-24 本文属于转折部分,起着衔接约伯的最后辩论与神之显现的桥梁作用。约伯的发言使朋友们哑口无声,而因年少默默在旁静观辩论之自始至终的以利户开始发怒展开辩论。他之所以向三个朋友发怒是因为他们以牵强不周全的逻辑操之过急地论断了约伯,之所以向约伯发怒是因为约伯一味地主张了自义。以利户藉着长达五章的辩论,以较为客观的眼目和平静的心境指出约伯的错误认识,使辩论走上了新的台阶。然而,他的辩论也未能走出人的软弱,也就没有能够为约伯现实中的苦难提出明确的回答。
32:2 巴拉迦的儿子以利户:?“巴拉迦”这一名字具有“神祝福”之意。“以利户”之名则具有“他是我的神”之意。由此来看,以利户属于敬畏独一真神耶和华的团契 。
32:4 表明了以利户至今克制自己不发言的原因,那就是约伯与三个朋友要年长于他。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窥视到古代社会的尊老思想。尊敬老人不仅合乎人伦,也有益于敬虔的信仰(弗6:1)。然而,若因过于尊敬老人而导致歪曲真理的消极结果,就理当有所扬弃。
32:8 全能者的气使人有聪明:因为老人通过各种经验而积累了丰富的人生经验,他们的意见自然会受到尊重(利19:32;王上12:6;箴16:31)。以利户不仅对这种普遍性的看法表示赞同(7节),还指出了会有例外(9节),委婉地责备了三个年老朋友的愚昧。本节中的 “全能者的气”,也使用了神所吹进亚当鼻孔的“生气”,与27:3;33:4;34:14相同。通过本节,以利户想要强调自己的辩论合乎神的旨意。本节对我们有以下两种启发:①人的生命之源是神,智慧的“终极”授予者也是神(代上22:12;赛11:2);②因此,若不藉着启示,人就无法认识神(罗16:26;弗1:17)。
32:13 不可说……神能胜他,人却不能:责备三个朋友无法回答约伯的辩词。表明他们虽失败,但自己则能驳倒约伯的论述,并有信心以真理说服他。
32:15-20 在 6-11节以利户驳斥了三个朋友,自15节起以约伯为讲话的对象(第15节起以第三人称称呼了三个朋友)。在本文,他将自己不能参与辩论的心境比作“没有出气之缝的盛酒襄”和“新皮袋”(19节),为要发酵而把酒盛在皮袋的时候,有时候气会涨满皮袋而使之破裂(太9:17)。以利户说到甚至连“新皮袋”都快要破裂,特意强调了自己的憋闷。①他似乎自觉到了一种先知般的使命,犹如耶利米呼喊说“我若说不再提耶和华,心里便觉得似乎有烧着的火”(耶20:9);②表达了想要守护真理的强烈渴望。他视约伯的辩词为几近亵渎神圣的狂妄刻毒之言,而听到三个朋友肤浅的理论之后便痛感内中没有真理。其它的尚且不论,就以利户对真理的积极态度,可以说是圣徒的典范。
32:21 我必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奉承人:约伯曾指责朋友们打着为神而言的幌子而谈论不义(13:17),并言明自己不曾依仗身份与地位压迫低微之人(31:13)。为了防止约伯的责难,以利户便重复强调自己在神面前是不偏不倚的。在本节中,以利户对所谓的“奉承”表现出了极大的厌恶,奉承的原因和结果略考如下:①原因:奉承出自人的自私与卑躬屈膝,从积极的层面考虑是为了得到宠爱,从消极的层面来说则是为了免遭灾害,各自源于虚假和卑屈;②结果:容奉承之地自然会无视神的公义。并且,奉承最终会导致双方的毁灭。因为爱听人的谄媚之言,会使判断力下降而积累罪行,并因此而突然败亡,而寄生于它的人也会与它一同没落。“凡油滑的嘴唇和夸大的舌头,耶和华必要剪除”(诗12:3)。
33:4 以利户委婉地指出了约伯要留心倾听自己辩词的理由。以利户的言论并不像三个朋友一样没有智慧,而是靠着全能者的帮助而得到的智慧之语,约伯理当侧耳聆听。
33:6-7 我……与你一样:以利户开始展开辩论之前,阐明自己在神面前不过是一个被造物,唯有神是真理的根源,告白自己与约伯一样是罪人而丝毫没有优越感,想要与约伯开始平等诚实的对话。
33:9-12 以利户专门指出约伯的“虚妄”之言,想要以此作为反驳的对象。然而,约伯的辩论并不像以利户所指出的那样贯穿始终。例如,仅就对罪行的承认与否,约伯曾经承认了普遍而根本意义上的罪性与软弱(14:4)。但他有时候也会主张自己的义(13:4;27:5),这是①因约伯承受残酷的痛苦而叹息抱怨;②对朋友们一厢情愿而鲁莽的论断产生了强烈的逆反心理;③事实上约伯的行为是无可指责的,其良善不亚于任何人。
33:13-18 约伯曾抱怨神不论自己如何求告,都不予应允(30:20)。以利户意识到了这一点,便在本文中进行了如下阐述:①为了自己的百姓,神一直都在作工(14节;诗121:4);②神按照自己的主权,以各样的方法来动工,神所作的许多事对人而言只能是奥秘(15,16节;罗11:33);③神的计划就是使人藉着顺服最终得享丰盛的生命(17,18节;罗8:28) 。
33:15-16 神使用梦和异象等方法在人身上作工,因为人愚笨而只能拥有有限的智慧。圣经是神启示的完成,在圣经成书之前神常常藉着这种方法来传达自己的旨意(创31:24;王上3:5;但4:5-18)。将当受的教训印在他们心上:意指神明确地传达自己的启示,使人每天默想并实践神的教训。
33:23 作传舌的:应翻译为“解释者”,这一词在新约圣经中 指保惠师(约14:16;15:26)、代言人(约壹2:1)。约伯曾表达过关于中保的思想(16:19),以利户也陈述了相同的思想。以利户认为“传话的”主要是作以下两件事:①教训每个人所当作的是什么(23节);②代赎软弱的罪人(24节)。
33:24 说……我已经得了赎价:耶稣为了救赎罪人而作了赎罪的羔羊,关于这个事实,今日的圣徒得到了明确的启示(林前5:7)。然而,在约伯的时代,人们尚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种代赎概念,只是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了由牲畜的牺牲而来的象征意义(出10:25等)。可以说以利户对本信息的完全的意义尚有所不知,但是他内心中的圣灵却预先见证了基督要承受的苦难(彼前1:11)。
33:25-28 具体论及了神所赐给世人的恩典:①因衰老或疾病而行将就木的人恢复了少年人的精力和健康;②与神建立更为密切的相交;③人们恢复了公义,得享赦罪的恩典与真正的喜乐。以利户的观点是神藉着苦难赐下更大的祝福,不仅使圣徒的信仰成熟,同时也打开了与神建立真正相交的道路。
33:30 以利户又一次强调了18,22,28节的内容,比起其他任何朋友都更加明确地暗示了约伯即将得恢复的异象。“深坑”与“光”可用来比喻耶稣基督的受死、埋葬、复活、升天。耶稣不会被死亡所禁锢,反而摧毁了掌死亡之权的魔鬼,并应许圣徒将赐下同等的生命(约10:10;徒2:24;来2:14)。凡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的人,即便是行过死荫幽谷也不怕遭害,怀着虽七次跌倒却仍必兴起的信心向着胜利前进(诗23:4;箴24:16;西2:15)。
34:1-37 在结束第一次辩论之后,以利户等候了约伯的回答(33:32)。然而,约伯却毫无反应,以利户便继续展开自己的辩论。以利户第二次辩论的结构也与第一次相仿,由引言(1-4节)、正文(5-30节)、结论(31-37节)等部分组成。本文内容上的特点如下:①以利户言说的对象从约伯转向智者(2,10,16节)。围绕约伯的错误言论,以利户以与智者讨论主题的方式展开了自己的辩论。因此,此辩论势必极具理论性,与三个朋友一样缺乏对约伯的理解;②以利户为神的公义进行了辩护,最终定了约伯的罪。约伯从未直接否认过神的公义,只是因难以理解的现实苦衷而曾对神的公义表示过怀疑(21:7)。当时对神之公义的普遍观念与约伯的实际经验之间有显著的差异,这就使约伯挣扎在无法调解的矛盾中,然而,他对公义得以实现的盼望却没有丝毫更改(24:18-25等)。以利户专门选取约伯所说含有抱怨意味的叹息而进行论断,可谓失之偏差。
34:2 以利户所论及“智慧人”。不仅指约伯和其三个朋友,还可以泛指世上的所有智者。
34:3 以色列社会一直高举排斥偶象的观念。因此本能地表达了对所雕刻之物或所画之物的抵制,带有外邦色彩的传说也是严格控制的对象。这种情形自然而然地导致雕刻、绘画、表演等领域的落后,以色列人主要以音乐(诗歌与舞蹈)或口头形式的警句(箴25:11),来表现他们在艺术方面的成就。在本节中,以利户某些程度上参考了这些口碑文学。
34:5-6 约伯自以为义并非为了主张自己绝对公义,乃是因为他相信临到他的灾难并不是罪恶所带来的结果,并神必赦免自己的罪。约伯虽然相信自己的相对公义,却也深知在神面前自己只是无能的存在。
34:7 谁像约伯,喝讥诮如同喝水呢:古代近东地区广泛地使用这种表达方式,意指约伯经常责难神。古代近东人好用吃喝来形容所遭遇的事件,如遇到雷雨他们便会说“喝了大雨”,遇到狂风暴雨便会说“吃了大风”。
34:9 本文是以利户责备约伯的根据,但并不是约伯直接说的话。以利户似乎误解了约伯的言论。
34:13 谁派他治理地,安定全世界呢:为了证明“神是公义的”这一不言而喻的真理,以利户强调了神的绝对主权。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关于“神的主权”与“公义”之关系:①公义是神的属性,神的工作本身也极其公义(赛30:18)。然而,证明神之公义的终极基石就是神是万有之主的事实(提前6:15)。②与此相同,区分义人与恶人也当根据是否处于神之主权之下来进行判断。在神怀中的人若犯了罪不免受到惩戒,但不致灭亡。相反,脱离神怀抱的人不论积了多少善德终究难免一死(腓3:9;约壹4:16;5:10) 。
34:16-30 在本文中,以利户主要借用世上王国的统治来比较说明了神的公义之治(17,18,24,29节):①神鉴察在世之君的行为,势必惩罚枉曲正义者。因此,神作为公义的审判者必不会行不义(17,21-25节);②根据身份和地位,世上的君王或许会作出错误的判断,然而,神却不按外表进行判断(19节;罗2:11);③神拥有绝对的主权,神本身就是公义的标准(29节)。
34:18-20 神统治着全地,是公义本身,且看人的内心。因此神不会以外表取人,也不会根据社会地位或贫富贵贱来区别人。因此所有人都会按照各自的行为受到审判,此审判也会在瞬间临到。
34:26-27 论到神之所以公开强有力地审判恶人的理由。那是为了①使旁人意识到,若违背神的诫命而多行不义只能遭到神的忿怒;②向全世界宣告神的公义,教训世人只有神是唯一的真理。
34:29 谁能扰乱呢:若按照字面意思翻译,就是“谁敢定罪呢?”,使人联想到“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罗8:34)。以利户的辩论之所以优于三个朋友的理由之一就是他不遗余力地强调了本书的首要主题——神的主权。主在葡萄园工人的比喻和窑匠的比喻中很好地说明了神的主权(太20:15;罗9:20)。
34:31-37 以利户在第二次辩论的结尾部分重新将话锋转向约伯,判断约伯理当被定罪并督其悔改,与朋友们毫无二致。因为以利户的态度更为慎重而客观,带给约伯的悲哀也应该是更为深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