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读经旧约经文注释-尼希米记

JL-100333  07/11   1747  
4.0/1 

4:1-19 妨碍重建城墙的要因:妨碍重建圣墙的主要原因是第4章提出的外在的妨碍工作,以及第5章提出的内部社会不安宁和分裂问题。

4:1-8 敌对者的讥笑和威胁:在这里生动地描述了熟知犹大人情况的参巴拉等起初讥笑重建城墙工程,但真正开工便有些惊慌的过程。以色列曾经进入立约之地时展开了征服工作,而现在不仅失去了过去的所有荣耀,而且沦落为连在自己的故土修筑城墙的工程也受周边势力妨碍的境地。虽然尼希米正式得到王的允许后开工,但仍然受到如此的攻击。这是因为本来波斯采取了不干涉周边国内政和一些琐碎的利益之争的政策,而且当时的撒玛利亚和阿拉伯等地的原居民几乎脱离了波斯的影响。其实,巴比伦、埃及、亚述、波斯等,在近东地区都建立了广大的帝国,但是在文明并不发达的古代,只要看到中央政府的统治力削弱,各民族国家就立刻策划谋反是常见的。以色列也是同样,只是这时处于不得不接受波斯支援的状态。在国际趋势上,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原始力量的逻辑起最优先的作用。

4:2 撒玛利亚的军兵:与其说是波斯派遣的防守兵,不如理解为由参巴拉作为私人军队率领的原居民武装部队。当时,在撒玛利亚地区,波斯的统治力逐渐消弱,所以原居民的势力逐渐强大。

4:4-5 求你使他们的毁谤归于他们的头上:尼希米的咒诅或诗篇记者的咒诅(诗69:22-28;79:12;109:6-20),乍一看象似与主张爱和饶恕的圣经有些冲突。在旧约时代,敌对以色列,就等于敌对神。于是本节的话语与太5:44的话语并不矛盾。因为在神面前,所有人都是罪人,没有人能最终审判某一人,但对“惹动神的怒气”的罪人(5节),因着神的许可或委托可以施加惩罚。尤其,在本节尼希米祈求神,不是自己亲自作,而是求神以外邦人为工具解除敌对者。

4:7 撒玛利亚的参巴拉从耶路撒冷的北部,亚扪人从东部,阿拉伯人从南部,亚实突人从西部,各自威胁了以色列。这里的阿拉伯人,有些人认为是由亚述王在撒玛利亚开拓殖民地的后裔,但这见解并不可靠。

4:9 祷告……防备:遇到困难时,因受挫折而想就地放弃,或心里会产生动员任何邪恶的方法,也要解决眼前问题的想法。但是这种情况下,先要向神呼求,依赖仰望神,并等候他的帮助,同时不停留于此,尽所能才是正确的态度。

4:10-12 因敌对者的入侵,重建城墙面临了重大的危机。①不能建造城墙:即担当者的势气低落;②杀他们,使工作止住:即敌对者的威胁和阴谋;③分裂异象和力量的危机,即中断工程 ;④惧怕必要回到我们那里百姓的埋怨。这种危机是行良善之主工的人总遇到的撒但的妨碍。

4:13-15 有信仰的人不会被外在危机动摇。尼希米先准备应对紧急情况的实际对策(13节),然后使人回顾神的帮助(14节),并使百姓重新顾念主的事工(65节)。

4:13 城墙后边低洼的空处:尼希米察看城墙之后,吩咐先从最弱的地区开始警诫。 各按宗族:从各宗族中选拔兵丁,使他们保护各自的家族。为自己的兄弟或子女奋战(14节),他们可能更加热心。

4:14 不要怕他们,当记念主:若惧怕可能要成的事也会失败。尤其在战争中,若被敌军的威风压倒,那么没有等到战争就会夭折自灭。其实,真正要惧怕,要敬畏的是惟有耶和华神。因为惟有神主宰人类的永生,所以在终极意义上人不是惧怕的对象(申3:22 ;20:3 ;31:6)。大卫面对高大的哥利亚也没有恐惧战兢,反而奉“万军之耶和华的名”战胜了他(撒上17:45)。正因为他有过那种经历,所以他能赞美在死阴的幽谷也不惧怕(诗23:4)。尼希米也因为确信神的帮助,所以大胆无畏地面对仇敌的攻击,单单依赖仰望神。尼希米确信重建城墙的工程必因着神而完成(6:16),所以在本文如此大胆无畏地呼吁。

4:15 破坏……计谋:因着尼希米的鼓励,仇敌想通过传入侵以色列杀戮灭绝的谣言,使以色列灰心丧气的计谋(11节),完全被破灭了。但是尼希米把所有功劳归给了神。从中我们可学习事工者应该具有的谦卑的态度,以及神除去一切不义之计谋的护理(诗2:4)。

4:16-23 全主力军的全副武装:只是作好随时战斗的准备,心理、身体上已疲惫不堪,更何况还要担当城墙工程,可见以色列的困难多么严峻。

4:16 虽然尼希米对神具有坚固的信仰,但是为了防备仇敌的攻击,也不应该忽视摸索对策。

4:17-18 一手作工一手拿兵器:以色列采取的行动,对现今事奉神,并且以撒但为对象展开属灵战争的信徒,给予了可贵的教训。我们总要做工,同时我们应该常常全副属灵的武装,与撒但不断地进行争战。我们当具备的武器是圣灵的剑,即神的道(弗6:17)和圣灵的能力(林后10:4)。

4:20 我们的神必为我们争战:本节明确表明了尼希米在战争中,不依赖人或兵器,乃依赖耶和华神的信实之信仰。神绝不允许不义胜过良善。同时,神必亲自与恶作战。要求我们的只是作神的工具,站在神的一边。

4:22 在耶路撒冷住宿:为了保守城墙,居住在城外的人夜间住在城内,并展开动员全部力量的战争。 夜间保守……白昼作工:以色列百姓用超人的意志,担当了重建城墙的工程。白天参加辛苦的劳力,夜间又要警惕仇敌的侵袭,这样过了52日之后才完成了重建城墙的工程(6:15)。这是今日事工者的榜样。即劳苦的事奉和为防备要吞噬食物的狮子般扑来的撒但势力(彼前5:8),需要祷告和守望并行。

4:23 对重建城墙的外在妨碍工作:描述了在建筑技术不发达的当时,不顾动武力的敌对者的妨碍工作和社会不安宁等内部原因,勇敢带领俘虏归回,并在52日内完成城墙重建工程的领袖的苦衷。

5:1-19 重建城墙的对内问题:总算解决了对外问题,却又发生了严重的内部问题。根据本文其内部问题是:①缺乏粮食;②干旱;③过重的税等三方面。因为波斯帝国每年都要从附属国征收许多贡物,所以对以色列来说是极大的负担。缺乏粮食是由于突然增多的移民。并且更主要的原因是归还者的子女逐渐增多,相反粮食却极其有限。同时,饥荒问题可能也是因为几乎所有的人都参与重建城墙工程而发生的。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中,有能力的人理应率先伸出援助之手,然而他们却利用兄弟的弱点,剥夺利益,甚至把其子女当作奴隶。于是,如果尼希米不解决这些根本的问题,那么不仅不能完成重建城墙工程,而且以色列共同体也会分裂自灭。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尼希米自己先作出表率,严厉地指责了没有良心的有权势的人。也许他们如此诡诈地把自己的利益极大化,可能也有合法的根据。可是,在当时的情况中,若以色列共同体继续如此运营,那么他们的一切富贵荣华显然也成为掠夺品。同时,不能避免因小我而失大我的愚拙。

5:1 埋怨……弟兄:不是埋怨仇敌,而是埋怨共同体的一员兄弟,也可以说是社会不安宁的现象。

5:2 我们和儿女人口众多:儿女众多象征神的祝福(诗127:3-5),但是现在因为粮食的缺乏,反而成为极大的负担。

5:4 纳税:若从圣经中察看与纳税有关的希伯来语和希腊语,就如下:①halak(拉4:13,20;7:24)是从“行走”之意的希伯来语动词中由来的名词,一般指杂税或通行费;②mas(申20:11)在KJV中译为“进贡”(tribute),但意味着被征服国民的劳动力征用;③mekes(民31:37)指征服之国通过条约,向被征服国之民附加的税或进贡;④onesh(王下23:33)意味着征用的税或当作战利品进贡的罚款等;⑤erec (王下23:35)是被征服之国为了给征服之国进贡或纳税,强制地附加给自国百姓的税;⑥kensos(太22:17,19;可12:14)是指人头税或房屋税,新约时代用铜钱支付;⑦telos(太17:25;罗13:7)是指通官税或官税,相当于间接税;⑧phoros(路20:22,23;罗13:7),是特别以农作物纳的税或进贡;⑨didrachmon(太17:24-27)也称为“圣殿税”,相当于希腊的两个德拉克马。

5:5 我们的身体……一样:在古代来说,这里含有颇进步的人权思想。 仆婢:因经济困难,以家族为担保借了钱后,不能偿还借款和利息时,就把妻子、子女,甚至本人也出卖。但是按照以色列的律法,不能把同胞当作仆婢,更不能卖给外邦人。只是因债务上的原因,让同胞以“雇用人”的身份侍奉7年(利25:39,40;申15:12-18)。

5:6 甚发怒:当然,绝对的终极的审判者是神。但人应该站在客观的位置上,对信仰上的以及社会的不义表现出义愤。

5:7 贵胄和官长:本来,以色列没有特别的世袭阶级制度,原则上万人都公平。本节中的贵胄是指影响力大,又有实力的人,官长作为百姓的代表,指较公开的公职人员。 取利:犹太人禁止借给伙食需要的钱后,取利息的作法。若邻舍陷入困境,应该支援、安慰他们。因为他们认为神必作为你良善的报酬亲自赐福与你,使你的粮库必富足(申23:20),本节的“取利”也可译为“担保后借给钱”。使尼希米极其愤怒的是,并不是因为单纯的取利,而是由于担保造成子女成为仆婢的悲惨结局。

5:8 卖与外邦:在民族的角度上,以色列民族应该阻止同胞被卖与外邦作仆婢(出21:8)。罗马法律也规定若卖自己的仆婢,就必须卖给Tibet河对面的人。 赎回:意味着用钱赎回被卖去作仆婢的同胞。在亚当里所有人因着罪的工价,被卖给死亡,但是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可以重新成为神的百姓(加3:13)。 静默不语:虽然摩西五经只局限于犹大同胞范围内,但是通过维持公平的土地分配,抑制富的偏重现象,以及不可买卖同胞作仆婢等,教导了相当高的人权意识(利25:23-28,35-55)。因此,现在完全无视律法精神,以非人性的方法,招致社会不平等的人,无可再言语。

5:9 我又说:虽然官长和贵胄沉默,但这还是不够。尼希米更进一步要求他们具体悔改的行动。尼希米的语气不仅是指责,更是恳切的呼吁。他通过呼吁,使百姓自觉地认罪悔改,并默默地跟随解决对策。若是真正的领袖,就应该命令以先,作好表率,用真诚之心感化百姓甘愿跟随正义。没有人跟随自己不作,只强求人作的领袖。我们应该成为教会的殷勤的工人,绝不能成为光说不作的人(雅2:14;3:1,2)。 外邦人毁谤:因着敬畏“神”也要停止可耻的利益追求。但是在这里应该注意尼希米把“敬畏神”作为伦理的出发点来提示之前,先表明了即使考虑到别人的讥讽,也应该停止这可耻的事(罗2:24)。

5:10 借给: 不是以典当或收利息为条件的,而是向困难的人毫无回报地伸出援助之手的行为。

5:11 我劝……归还……:在KJV中,“劝”译为“祈求”(I pray you)。即使有合法的名目,也不能成为立约或竞争对象的情况下,官长们不仅要归还用诡诈的方法积攒的财产,而且到了喜年必须立即归还当还的部分。即他们被邀请放弃合法的权力而否认自己的境地。这是侵犯个人财产权以先,是以整体民族的生存为优先考虑的社会安宁政策的一环。 百分之一:这可能是月息,相当于年12%的利息。

5:12 虽然他们说要按约定行事,但尼希米仍然不放心。因为根据当时的许多情况,尼希米认为他们可能是被迫,或是冲动而约定的。其实,许多时候,在群众面前的决断随时间的流逝如雪融化般逐渐削弱。所以,尼希米让他们发誓言。

5:13 我也抖着胸前的衣襟:做事既谨慎又周到的尼希米,觉得只是让他们发誓也不够充分。于是他为了更加确定此誓言,作了象征咒诅的动作(徒18:6)。这与申28:15中摩西的预言很相似。这种咒诅不是尼希米随心所欲地宣布的,而是作为神的仆人在公义的角度上宣布的。然而,我们要铭记的是如此严肃的誓言,未过多长时间就成了泡影。我们可以发现对永远的神国没有确信的人,多么执着于世俗的荣华上。

5:14-19 犹大的总督尼希米:如前面几节,尼希米之所以向犹大上层人士要求可能受他们反驳的重要政策,是因为如在这部分提示的,他不顾个人的腾达,只忧虑民族的存立而抛弃合法权力。当然,这些不可能都通用于每个时代,也没有那种必要,而在历史危机中,是否不顾自己的腾达,只为民族的生存和繁荣具有献身觉悟,无疑是判断真正领袖的重要的试金石。不具备这种心态的人,很可能成为掠夺别人的豺狼(约10:12)。他被任命为总督时,即亚达薜西王二十年,从B.C.445年到记录本文的B.C.432年,尼希米从未为了自己或仆人的生计,从百姓谋取任何东西,只是用自己的费用维持了糊口,这种治理方式与前任总督是截然不同的。尼希米能够自己担当这些沉重的负担,是因为仍负责酒政的职务,所以从波斯政府得到许多酬金。尼希米没有向百姓,尤其向贫穷的人,要求自己善行的代价,而是向神求了其代价。保罗也未收事奉的代价,而是通过自己昼夜的劳动,准备了生活费(帖后3:8)。

5:14 直到三十二年:这暗示直到B.C.432年还没有写第5章(也可能是1-7章)。B.C.432年是尼希米从波斯宫回到耶路撒冷的那一年(13:6)。

5:15 银子四十舍客勒:有些人认为每一位百姓每年交银子四十舍客勒,其实应该是整体国民的税收每天相当于银子四十舍客勒。银子四十舍客勒相当于普通劳动者约150天的工价。 他们的仆人也辖制百姓:若一个权势或政府腐败,治理者的仆人或其他门客比治理者更逼迫百姓,这种例子很多。尤其,在东方宦官的肆行较严重。 我因敬畏神,不这样行:作了高官,就会很容易凌驾于人滥用自己的权限,这就是人性。但是在神面前省察自己的人,能把握自己的位置,不会轻易犯滥用自己权限的罪恶。

5:17 统治者扶养自己的参谋或仆人,可能是波斯的惯例。于是省长们为自己的手下,征收比国家制定的征税额更高的税。本节中的“犹大平民和官长一百五十人”应该译为“犹大官长一百五十人”。 从……来的……以外:为维持扩张的波斯帝国,定期派遣的一些监督者。有些人认为他们是新移民来的犹太人,这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5:18 就如所罗门(王上4:22,23),尼希米也列举了一天所需的粮食。如果在本节中记录的量上,再加一些其他食物,就能足以喂饱4,5百名。 飞禽:一直到B.C.2000年,先是繁殖于恒河流域,主前15世纪Thutmose III时代传入埃及,主前八世纪又传到米所波大米和希腊,巴勒斯坦的古代碑文中也画有鸡的模样。

5:19 在本节,尼希米并不是夸口自己的义(路18:11,12)。人的善行并不是祷告蒙应允的条件,乃是祷告蒙应允的结果,不可调换先后。尼希米只是为自己的善行蒙悦纳而恳切地祈求。

6:1-9 杀尼希米的阴谋:仇敌作为所谓“精神战”的一环,提议使者会谈。参巴拉把其场所选择在阿挪平原。这地方距耶路撒冷约30km,参巴拉想把尼希米引到那个地方后,再杀害他。但是英明的尼希米预先看穿其阴谋,拒绝了会谈提议。

6:1 其余的仇敌:这是指亚扪人和亚实突人(4:7)。

6:2 阿挪平原:是当时巴勒斯坦的中立地带,在波斯的直接管辖中。许多犹太人居住在这里(7:37;11:35)。

6:3-4 尼希米巧妙地对付了仇敌的阴谋。尼希米丝毫没有表露的疑心和不安,用正当的名义写了拒绝信。仇敌送来了相同内容的4封信(4节)。可能其语气越来越强硬。

6:5 未封的信:当时的公开文书是先把信写在皮卷上,用绳系住,然后盖封印。这是为了写信者和收信者之间传递过程中,保证内容的确实性。参巴拉没有封信,是为了传其内容。即传尼希米谋返的消息而扰乱民心。

6:6 迦施幕:可能是把希伯来语“基善”(1节)用亚拉伯原居民的发音音译的。 要作他们的王:当时波斯王直接分派省长到各地区进行治理,没有在那个地区先立王,并给予权力来进行治理。这句话是把尼希米陷入政治危机的阴谋。

6:7 “犹大有王”的传闻可能有些根据。因为尼希米成功地重建了耶路撒冷城墙,团结了以色列百姓,并完全击败了仇敌的妨碍工作。于是可能有些人认为弥赛亚时代已到来,并希望尼希米成为王。参巴拉趁机编造了谣言。其实,不仅是尼希米,当时有志人士都具有自主独立国家的理想,但他们仍然没有失去基于现实情况实施阶段性改革的智慧。然而,先知预言总有一天以色列王兴起,解放百姓,统治世界万邦(亚3:8;4:6-10;6:10-15)。而且这预言成就于基督耶稣里(太2:1;27:11;约18:36;西1:13;启11:15)。旧约以色列国是耶稣基督永恒国度的模型。

6:8 尼希米向他们指明参巴拉的第五封信的阴谋是没有根据的。其阴谋出自他们的邪恶之心,尼希米识破了他们,从而对付他们时极其大胆无畏,又有智慧。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太12:35)。

6:9 手必软弱:这是表示势气极其低下的惯用语(撒下4:1;赛13:7;耶6:24;50:43;结7:17)。 求你坚固我的手: 对此有两种解释:①祈求神赐坚固的心;②因原文没有描述祷告的对象神,可能只是尼希米的陈述。察看整卷书时,根据尼希米的祷告没有特别的形式(2:4;4:4,5;5:19),上面两个见解中前者更为恰当。

6:10-14 克服虚假的忠告:可能是先知,或祭司示玛雅,受参巴拉的贿赂而诱导尼希米犯严重的罪。即示玛雅利用假预言,使尼希米进入除祭司之外任何人都不可进入的圣所,使之犯律法。如果尼希米为保存自己的性命,犯律法,那么就引起全以色列的愤怒。因尼希米在神面前极其谦卑,所以从未曾想过犯那种罪。于是打探的结果,揭露了示玛雅的虚假。可能到那时尼希米仍然认为示玛雅是先知。如果尼希米不是与神深入相交的人,那么早已被人的好意和诱惑所蒙骗了。

6:10 闭门不出:示玛雅采取了先知们常用的悲痛的行为,是企图迷惑尼希米的欺骗术。然后展开阴谋企图使主的仆人被现世的腾达所迷惑,犯出卖圣殿的严重罪行。”殿里”是指进入耶路撒冷圣殿至圣所和圣所门的前院子。根据神的律法,平常除了祭司长,任何人都不能进入圣殿(民18:7)。因为尼希米明确认识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也绝不能违背神的律法,所以决定即使面临任何困难,也不能避难到圣殿内(11节)。

6:11 大部分人平常看来很威风,但只要面临危机,就不知所措而迷失判断力。至始至终依赖神的尼希米,用以下两个明确的理由,拒绝了示玛雅诡诈的要求。1)危在旦夕时,作为领袖绝不能逃避;2)不能为逃避人而犯神的律法。 像我这样的人:对尼希米而言,不怕攻击自己生命的仇敌,乃惧怕因犯神的律法而受惩罚。这就是敬畏耶和华神的真正的态度。

6:12-14 我看明神没差遣他:以前也有一些人自称是先知而迷惑人心。耶罗波安一世时已老迈的先知(王下13:11-19),亚哈王时代的400名假先知(王上22:5,16)等,都是误导神旨意的人。多比雅和参巴拉:与其他经节不同(2:19;4:7;6:1),先记述了多比雅的名字,可能此阴谋出于多比雅。

6:14 尼希米以对敌对者的咒诅,结束了一段故事(4:4,5)。这与5:19形成很好的对比。 挪亚底:在犹大曾有女先知的活动,但也是极少的(王下22:14)。本节的挪亚底好象也是谋划与示玛雅类似阴谋的堕落的先知。

6:15 五十二天:毁坏150多年的城墙,因着尼希米卓越的领导,52日内修筑竣工。据约瑟夫而言,其实重建圣殿用了2年4个月,52日是最后收尾工程阶段的日期。但是没有必要一定按照约瑟夫的观点,尼希米离开书珊城的宫到达耶路撒冷的时候是7月左右。他到达后,休息3日便察看了城墙,然后又立即(可能是7月25日左右)着手于工程。若从7月25日计算,52日之后是9月15日。材料已有了准备,也动员了重多的劳动力,并激情高昂地参与了此工程。如果说耶路撒冷城墙周长是6.4km,那么42个工程班每天平均要修筑3-4km,这样才能52日内完成。虽然因着百姓自发的努力和卓越领袖的行政力,完成了工程,但绝对不可忽视通过这些来护理的神的帮助。

6:16 被尼布甲尼撒王悲惨地蹂躏的犹太人,重新修筑了攻不可破的堡垒,仇敌不得不承认这里介入了某种特别的护理。当神的子民行善时,神必使仇敌认识到敌对神的子民,等于是敌对神的愚拙之事。

6:17-19 暴露仇敌的罪行:重建圣殿工程结束之后,应该举行奉献仪式,但突然又提起了多比雅。其理由是为了具体暴露敌对重建圣墙的罪行。犹大的贵胄和多比雅派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努力通过婚约确保势力。他们中还有一些人与尼希米建立关系,并推荐了多比雅,同时又把尼希米的秘密向多比雅派泄露的。 亚拉:与所罗巴伯一起归回的人(7:10;拉2:5), 米书兰:修筑两段城墙的人(3:4,30)。但是暴露了未确立坚固的价值观的状态下,所谓一个国家的领袖瞎眼于个人的私利中,可耻地行出表里不一的行为。不按照神的公义生活的人,不顾历史意识、正义感、只是为权力、钱财、快乐而渡日,反而可能是理所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