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答】中国内地客户的香港保险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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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国内客户开始考虑香港的保险产品,虽然都听说香港的产品比国内的好,但是怎么个好法,如何购买都一无所知,所以在这里列一些常见的问题,供朋友们参考。

1:如何签约?

A:任何一份香港有效的保险合同,所有的签字都会在香港完成。客户须亲自到达保险公司位于香港的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小孩的出生证明和疫苗证明(若是给未成年小孩购买)即可。若无需体检的情况下,在保险公司两个小时能够完成所有的程序。

2:如何支付保费?

A:第一年的保费可以直接用银联卡支付,无需提前兑换美金。续保的保费,目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完成:

1. 在香港开一个银行账户,这样会方便缴付未来的保费以及收取赔偿或红利资金;

2. 依然通过银联卡网上支付续保保费,此方式无需提前购汇

3:赔偿或者取钱如何拿?

A:未来国内外汇是否放开还未知。目前,在客户经理协助下完成赔偿或者取现申请后,客户可以用两种方式获得赔偿金额:

1. 公司直接通过银联汇入客户国内的银联卡账户

2. 保险公司会开出支票,该支票可以存入任何一家香港本地的银行;

4:香港保险理赔是否麻烦?

A:重疾险和医疗住院险等,只需要国内认可医院(主要是各大城市的三甲医院以及部分私家医院)出具的就诊记录和发票,连同医生签字的赔偿申请,一同快递到香港的保险代理人手上,由保險代理人完成赔偿申请。一般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左右保险公司会完成赔偿,开出支票给予客户。期间,人无需飞赴香港。因此,选择一个值得信任的保险代理人就尤为重要。

5:中国大陆人士如何享受售后和理赔服务?

A:一经在香港合法投保,客户将来的售后和理赔服务均无需亲自到香港保险公司办理。每个客户,都会拥有一个网上服务账户,可以透过公司网址,了解自己账户数据。并每年均可在公司客户专页内查询到保单状况、目前现金价值以及当年的红利等。理赔则由代理人或经济公司来负责客户的赔偿或咨询等事宜。当然,客户也可以随时致电公司的免费电话来查询保单事宜。

6:中国国内客户与香港保险公司发生诉讼如何处理?

A:香港保险公司本着最高诚信原则经营业务,所发出的保单透明,公正,最大限度降低与客户发生理解分歧,引发诉讼的可能。客户与保险公司的分歧,通常由香港保险业索偿侷,本着并非拘泥条文,以公平合理的协商原则进行人性化协调处理,以尽量保障客户利益,避免形成诉讼。如果因为公司出错,影响索偿,会由客户的保险代理向公司提出申诉,保障客户权益。

7:香港保险比大陆好在哪里?

A:好与不好是个人的见解。以重大疾病险为例,对比国内的保险,香港的重疾险最大特点就是:同等保额的保费便宜约两至三成,保障范围要广得多,红利回报率要比国内的要高很多。比如以下的例子。

8:人民币升值会不会亏呢?

A:香港的保险主要以美金和港币计价,一般会推荐美金,因为美金是国际货币,未来兑换会更加方便。很多客户会把香港的保险作为自己资产的对冲,放一小部分钱在香港以美金计价,若是人民币未来持续升值,则自身的资产肯定会升值,一小部分美金资产则无伤大雅;而若人民币汇率发生巨大的变动或者其他国内因素变化,那么离岸的美元资产则可能会起到避险的作用。若是在保费缴付期人民币持续升值,未来交付的保费实际也越来越少。未来赔付时汇率如何,就很难确定了,对不对?

9:中国内地人买香港保险,是否受法律保护?

A根据香港法例第41章保险公司条例,任何在香港获授权之保险公司,在香港推介人寿保险均属合法,不论销售对象是香港本地人士,外国人士或中国内地人士。(摘自保险业监理处复函档桉号INS/ADM/7/1)香港保险签署地在香港为合法保单,签署地在香港境外为非法保单。中国大陆人士来港投保,需要提交合法来港证件,进行登记,复印存档,专人验证,以确保投保地点在香港本地。香港特区政府保险业监理处是香港保险业的政府主管行政部门。内地居民(大陆居民)在香港签单的合法保单,跟香港本地人签订的保单,权益是完全相同的。

10:保险索偿投诉局服务范围包括非香港居民吗?

A:投诉局于1990年2 月成立,宗旨乃为个别保单持有人或其受益人提供有效免费管道,协调及排解他们与投诉局会员公司就个人保单而引致的索偿纠纷。过去数年,由于非香港居民与本地(香港)购买保单的数量显著增加,理事会决定由2013年5 1 日起,将服务范围扩展至非香港居民(所有境外人士,例如中国,日本,台湾东南亚等地区的客户)。理事会相信只要保单是有投诉局会员公司按香港法律出发,所有保单持有人,不论其居住地,皆可使用投诉局的免费服务,这是较公平的做法。

11:香港的保险公司是否也有破产的风险?

A:对于人寿保险,香港政府对于香港保险业的监管非常严格,每出售一份,香港保险监理处都会要求香港保险公司把该份保单80%价值的资产维持在香港,以便更好的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如果在香港有人寿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濒临危机,香港政府即会出面,让有财政实力的保险公司兼并该保险公司,保障香港出售的人寿保单不受损失。香港政府也正在设立香港人寿保险再保险基金,用以担保担保香港出售的每一份人寿保单。

12:什么是不可争议条款?

A不可争议条款是,香港方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宣布生效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作废。简单来说,保险公司以投保人隐瞒、漏报、误告等理由予以抗辩的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便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赔偿金。比如李先生在签下保单之后两年,突然发现自己患有某种受保疾病不幸过世,他的家人想要申请理赔,如果在内地,保险公司有可能以受保人当时隐瞒疾病状况而拒绝理赔,但在香港,一旦过了两年的可争议期,不可争议条款就能驳回了保险公司这种理由,从而保障投保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