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裁威權政府對美國游說勾當既將完结》~魁省山寨·蒙城老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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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游说集团(英語:Lobbying),又称院外集团或政治游说,是嘗試影響立法人員或立法機構成員的政治決定或行為。遊說由許多不同類型的人員、組織與團體,包括私人機構、企業、部分已經同意遊說目的的立法人員、政府人員或利益團體進行。遊說人員可能是某個選舉區的投票者或已經形成共識的某個團體,也可能是一家公司員工。專業的遊說人員可以代表他們的客戶去影響立法、行政法規、政府決策、行為或政策。個人或非營利組織也可能進行遊說,比如一家公司總裁為了一項計畫與某位代表會談,一個積極份子可能為了某個理念跟立法人員倡議某項法案,政府時常會界定並管制有影響力的遊說團體。
美国《华盛顿邮报》发表该报国际评论作者、美国有线电视网络(CNN)政治分析员洛金(Josh Rogin)的文章《獨裁威權政府对美游说勾当即将玩結》
收取顾問費为反美独裁政权游说,是华盛顿两党历史悠久的传统之一,故此,政治公關公司应運而生,政治說客横行華府,但现在美國国会正等待通过一项两党议员共同提出的法案,可望使独裁政权的不道德财务安排成为非法。
威權獨裁政權国家对美游说勾当即将玩結…。
比如,中國人民的老朋友基辛格博士就是在美国的最大说客之人。
当外国独裁政权试图影响美国的政治和政策时,往往雇用前美国官员和国会议员,游说美国政府、国会和公民社会,漂白、推销他们的议程。根据现行规定,为外国政府、政客和企业游说的美国人,只要公开这些反对美国利益的工作和活动,就可以合法获得报酬。支撑现行制度的理据是,透明度将导致问责制,反过来会保护美国的民主。
这个制度显然正在失败。川普总统的竞选主席、顶级律师之一、第一位国家安全顾问等人,都被可信地指控违反了外国代理人注册条例。克林顿总统的幕僚长、拜登总统现任顾问的兄弟波德斯塔(Tony Podesta)据报道获得100万美元报酬,代表受制裁的中国科技企业——华为公司游说拜登政府。前共和党众议院议长博纳(John Boehner)为一家代表中国大使馆的游说公司工作。前共和党参议员维特(David Vitter)为一家被美国政府指控为种族灭绝共犯、名为“海康威视”的中国公司游说。前民主党资深参议员博克瑟(Barbara Boxer)也是如此,直到被迫辞职。
为美国的对手游说,是华盛顿的一大行业。一批大型游说公司一直从俄罗斯寡头、俄罗斯银行、中国科技公司等收取数以百万计的美元,帮这些客户规避美国的制裁风险,并试图影响美国法律和公众舆论。在俄罗斯总统普京入侵乌克兰之后,这些关系的巨大规模显露无遗。当时美国政府扩大了对普京亲信的制裁,导致华盛顿特区游说行业一片混乱。
这些美国公司经常以言论自由合法并受到保护为理据,为他们的行为辩解。没有人会质疑言论自由的合法性,即使是代表反美人士。但美国人也没有明确的权利,可以通过为美国的敌人工作而牟利。这就是“停止帮助对手操纵一切法案”(也称为“耻辱法案”)背后的思考。这个标题让人回想起当年的华盛顿,当时游说者至少还有一点羞耻感,在独裁者犯下暴行时,说客们会停止从暴君那里拿钱。但游说行业曾经感到羞耻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复返了。
新的两党法案将禁止任何美国人,从美国的任何外国对手或其任何代理人那里获取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游说、公共关系或代表服务。这也将禁止美国人有偿代表任何由外国对手直接、间接控制的外国公司。这项立法将修订现有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和《游说披露法》,并适用于美国商务部官方“外国对手”名单上的所有国家。该名单目前包括中国(含香港)、俄罗斯、伊朗、朝鲜、古巴、委内瑞拉。
法案由两名共和党人和两名民主党人共同提出。由150多名保守派成员组成的团体——RSC,与其他几个组织一起支持该法案。他们认为,华盛顿特区的游说公司正在从美国最大的对手那里,赚取数以百万计的美元。这些游说工作的大部分内容,都是通过宣传和虚假信息,直接影响美国人民,占了外国恶意影响问题的很大部分。该立法也适用于为外国对手宣传的名人。阻止所有美国人为美国的对手工作。必须从切断资金开始。当然,那些前官员和名人仍然可以支持喜欢的任何暴君,但他们不能再从中牟利。
言论自由是美国宪法的基石,但这绝不意味着从中国共产党、德黑兰恐怖政权、战犯普京和大规模杀人犯阿萨德等人的腐败中牟取暴利。这项法案在国会面临很大阻力——因为许多立法者计划在离任后为独裁者效劳。但人人都知道,早就该遏制专制独裁政权对华盛顿的影响了。美国人民受够了,必须停止这个行当,一劳永逸地排干外国独裁者的影响力沼泽。
從美國建國開始,歷史上美国议会政治中就存在很有代表性的政治现象。很多为利益集团代言、也有不少遊說集團也同時為公眾利益代言,对拥有立法权的参議院、众議院两院的议员进行游说,并从受益集团获取经济利益,这在美国的政治中心城市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链。其歷史代表人物是杰克·阿布拉莫夫,在美國有美国游说业“教父”之称。
*K街精英*
距离国会山不到5公里左右便是著名的K街。这里云集着职业游说和咨询公司、行业协会以及大公司的公关和政府事务办事处。特殊的地理位置,赋予K街说客得天独厚的优势。
遍布K街及首都华盛顿的这些组织机构不禁让人想起了中国拉关系跑项目的各地政府“驻京办”。所不同的是,美国的这些“驻京办”都是民间组织,代表民间的不同利益来游说政府。
*说客之路*
所谓“说客”(lobbyist),英文的词源是在议会大厅外游走的人,也就是那些出入国会大楼,不断登门拜访议员办公室的说客们。这些说客的活动范围不仅限于国会,他们被他人聘用,在联邦、州或地方层面,就某项政策或法律与决策者进行书面或口头交流,从而使政策结果有利于其雇主利益的人。据估计,大多数出名的说客年薪都在100万美元以上。
很多说客的履历表包括曾任国会议员或行政部门高官。华盛顿美利坚大学(American University)的国会与总统事务研究中心主任詹姆斯•瑟伯(James Thurber)介绍说,变成一个说客大概可以归结为三种途径。
他说,一种就是已经从事政治的人,他们离开自己的公职之后选择进入游说公司,比如说原来的国会参众议员,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旋转门”。另一种是对某个领域或某个议题非常热衷的人,他们往往会组织起来去倡导比如绿色能源、太阳能这类的话题。再有一种就是原来在白宫、国会或者游说公司做实习生的人。他们努力表现,获得正式职位,之后不断历练,步步高升,发展成职业游说人。而这其中又以第一种类型最为普遍,原因一目了然,因为说客最重要的资产就是人际关系网。
*宪法保障*
官商勾结的关系网络是中国滋生腐败的温床。但这并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美国人也常常批评金钱对美国政治的腐蚀,候选人之间会互相对谁收取了说客的政治献金进行攻击。多年来,国会也制定了严密的规范,将游说活动规范在法律框架内。
不过,首先要指出的是,游说受美国宪法保障。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公民向政府请愿的权利。民间不同的团体为了自己的理念和利益,组织到一起,在不受威胁的情况下,彼此争论,向政府陈情,这是代议制民主和公民社会的体现。同时,议员和行政官员也能掌握各方信息,澄清误解。
但游说并不等于公司塞钱或送厚礼给议员或监管官员,请他批准某个项目或者包庇违规,这种赤裸裸的贿赂是触犯刑律的。游说团体所做的是动用各种资源,包括人脉,包括金钱,也包括研究数据、舆论攻势甚至是草根动员,“据理力争”,推动或阻拦某项立法或政策。
*昂贵游戏*
这种合法公关和游说的经济成本,可能比直接行贿还要高得多呢。
亚马逊、波音这种大公司每年花费巨资聘请游说从业者为本行业向国会议员进行游说。
以波音公司为例,根据政治反应中心(Center for Responsive Politics)的数据,从2011年1月到9月,波音花费了1千2百万美元用于游说。亚马逊公司也曾经在一个季度就花费45万美元来进行游说,以确保国会不通过有关电子商务收税的议案。
*法律制约*
这种涉及大量金钱的活动受到法律监管。在立法方面,美国在1946年通过《联邦游说管理法》,意图将游说暴露在阳光下。但这部法律没有要求大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登记申报,而他们才是游说的主体。为了纠正这个错误,美国在1995年又制定了《游说公开法》,对游说做出了细化监管。
另外,如果有人在为其他国家或者外企进行游说,他们也必须根据1938年通过的《外国代理人注册法》进行登记,否则同样属于刑事犯罪。如果不注册的话,可能将面临大量的罚款甚至牢狱之灾。
*利益冲突*
瑟伯说,对注册联邦游说人士进行的统计,美国每年在游说活动上的花费是31.2亿美元,但这只是冰山一角。没有注册的说客不计其数,而他们对游说活动的花费惊人。但是目前美国国内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来明确到底谁需要注册,把所有到国会请愿呼吁的人都注册为职业说客也不现实。
另一个常常引起诟病的是“旋转门”现象。假设某飞机公司雇佣一名刚刚从拨款委员会卸任的议员,而这个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为美国军方订购飞机,他在任时曾投票支持该公司制造的飞机,如今,他摇身变为公司高管,反过来游说昔日的立法同事。这种情形难免让人怀疑利益冲突的存在。
詹姆斯•瑟伯博士说,在他本人参与的2000年游说系统改革中,他们对此做出了制度上的限制。
他说:“这是对‘旋转门’的一个限制,那就是如果你是参议员或者参议员的高级助理,卸任之后需要有两年的‘冷却期’。而这个限制对众议员来说是一年。也就是说,在离任之后,在这一年或两年里你不能为任何团体游说。在行政分支,在某些具体领域,关于国家安全和情报领域的问题方面,卸任官员甚至终身不能进行游说。总体来说,行政分支也存在两年的‘冷却期’。”
*媒体监督*
防止政治腐败并不仅仅靠硬性的法律法规。民主政治要在阳光下进行。自由媒体和民间组织的监督,还有竞选对手的制衡都有助于游说资金流向的透明化。
瑟伯参与了2000年美国的游说系统改革。他说:“我们试图将所有东西变得透明化,谁在做什么,他们花了多少钱,还有他们把那些游说资金用在了谁的身上。”
游说系统是美国政治自由的产物。言论和结社自由催生人们成立各种组织以及代表这些组织的人。
而另一方面,在实际运作中,游说制度偏向资金雄厚、组织发达的强势团体。
不把金钱和腐败简单划等号,同时利用各种法律和社会监督在自由与公平之间找到平衡,一直是美国人力图在做的事情。就像瑟伯教授说的:“在自由和民主制度下,游说活动就像是氧气与火焰的关系。它是绝对必要的,但我们又要使它制度化以及透明化。
(魁省山寨·整理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