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中共与苏俄领土条约(一)
朱慧晶-101790 07/17 26464.0/1
对不起,应该这段在最前面
在与北方两个社会主义兄弟国家(朝鲜和蒙古)和西南部几个民族主义国家的边界谈判中,出于以领土换取邻国的政治支持的目的,毛泽东主政下的中国做出了更大的让步。本文摘自2014年8月号《二十一世纪》,作者沈志华,原题为《事与愿违:冷战年代中国处理陆地边界纠纷的结果》。

金日成与毛泽东的合影(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中共中央对中国与周边邻国边界存在的未决问题采取了“暂维现状的方针”。1950年代中期,为了稳定周边环境、突破帝国主义的封锁和包围,中国被迫开始解决边界问题,并在周恩来的主持下制订了通过和平谈判、依据国际惯例解决边界纠纷的基本方针。应该说,中国政府最初设定的解决边界问题的原则和方针--在“和平共处”对外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平等合作、互谅互让”的精神,采取和平谈判的方式,遵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惯例,承认以往签订的边界条约,维护国家正当利益,逐步解决与邻国的边界纠纷--还是合理的、务实的[1]。
然而,当时中国提出解决边界问题的出发点,主要是基于国际政治和国内建设的需求,即在美国、苏联两大阵营对抗的冷战背景中,试图通过解决边界问题突破帝国主义的封锁和包围,缓和与周边邻国的紧张关系,而不是把保证和维护国家的领土主权作为边界谈判的主要目标。其结果是,一方面,在双方的交涉和谈判中,中国几乎没有例外地是主动或被迫做出让步的一方;另一方面,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特别是中国对内对外政策的转变,最初设定的解决边界问题的方针和原则,未能贯彻始终,在有些情况下甚至被放弃。
从1957到1962年,中国的对内对外政策完成了根本性转变。在对内政策方面,随着反右运动的深化、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失败,毛泽东改变了中共八大路线,重提“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经济建设被抛掷脑后,政治斗争和备战成为主要任务。在对外政策方面,毛泽东对美国采取“战争边缘政策”,开始制造紧张局势;对苏联以反修防修为主导,争夺社会主义阵营领导权;对周边民族主义国家再次实施“革命输出”,号召“世界革命”[2]。
在这样的政治背景和一整套激进政策的指引下,中国政府着手解决边界冲突问题,导致了两种结果:一种是通过外交谈判划定了边界,即分别与缅甸(1960年10月)、尼泊尔(1961年10月)、朝鲜(1962年10月)、蒙古(1962年12月)、巴基斯坦(1963年3月)、阿富汗(1963年11月)签订了边界条约或协定;另一种则是因边界纠纷引发了军事冲突。1962年10月,中印边境战争爆发,虽然战火很快停息,但领土纠纷问题却搁置至今。1964年8月,中苏边界谈判中断,1969年3月,中苏边境武装冲突爆发,10月重开边界谈判,但直到苏联解体,拖拖拉拉,无果而终。
本文梳理冷战时期中国透过外交谈判与周边国家解决边界纠纷的经过和结果,以考察真正对中国领导人处理边界问题形成挑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