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傑出人才移民:要件與步驟(祝良律師隨筆 No.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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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傑出人才移民:要件與步驟(祝良律師隨筆 No. 011)

 

傑出人才,在任何一個處於理性狀態的國家,都被視為比稀缺礦藏更為寶貴的資源。制度性地吸納外國傑出人才,唯美國有板有眼,獨領風騷。依美國移民法§203(b)(1)(A),可以申請傑出人才移民的人分為五類,即:傑出科學家、傑出藝術家、傑出教育家、傑出商業人才、傑出運動員。不論他們在哪裏,在美國或者是在他們本國,都可以向美國移民局遞交移民申請(I-140)。

 

所謂傑出,是指獲得過在自己專業領域裏最重要的國際獎,例如:諾貝爾獎、奧林匹克冠軍亞軍季軍、重大國際藝術比賽的一、二、三等獎。如果沒有榮獲重要國際獎,那麼稍微次要的獎項再加上一些其他的指標也可以。其他的指標包括:申請人曾經被邀請作為評判評議同行的論文、演出或業績,申請人在重要刊物上發表過表現其原創貢獻的論文,重要報刊雜誌上發表的關於申請人的評論文章,申請人是重要專業組織的會員,申請人有高收入的證據,申請人的作品參加過重要展覽,等等。

 

傑出科學家是指在某個科研領域裏名列前茅的科研工作者。榮獲諾貝爾獎的科學家,如同榮獲奧林匹克金牌的運動員,是傑出人才,那是毋庸置疑的。成績沒有那麼突出的,也可以滿足移民法規定的傑出人才的條件。我的上一個成功案例是,一位年輕的材料科學家,在勞倫斯實驗室做博士後研究結束之後,去加州大學做研究。它有六篇發表的論文,其中有一篇是在博士論文基礎上改寫的,被同行的科學家引用過三十多次。他被兩家科學雜誌的編委邀請做審稿人,這相當於做評判。另外,他有十幾位科學家、教授為他寫了推薦信,肯定了他在他的研究領域裏的原創性貢獻。

 

傑出藝術家,與傑出運動員相似,但是衡量藝術的標準比衡量體育的標準更加主觀,沒有類似於奧林匹克那樣的公認的標準。繪畫、書法、演唱、演奏、詩歌、編劇、電影等幾乎所有藝術領域裏面的頂尖人才,都可以申請傑出人才移民。我上一個成功的案例是,一位專門畫黃山青綠山水畫的七十六歲的中國畫家,沒有拿過國際獎,也沒有拿過國家級、省級的獎勵。但他舉辦過多次個人畫展,他的作品在很多報刊雜誌上發表過,當過一次評委。這些成就,和中國國內眾多的優秀畫家相比,確實算不上傑出,然而美國移民局給予認可。


傑出的教育家,是指在教育領域裏有突出貢獻的教育工作者。衡量突出貢獻的指標是重要的國際獎,或者一個或多個不很有名的國際獎、國內獎另加足可代表原創貢獻的著作和論文,當評判、裁判的證據,電視、報刊、雜誌等媒體對教育家的采訪、報道、評論等。我在美國移民法領域裏辛勤服務已有二十多年,但很遺憾,至今未有幸親自為教育家申請美國移民。

 

傑出商業人才的移民是指名副其實的在商業領域裏有傑出貢獻的人。他們可以在本國直接遞I-140移民申請,獲準後,到美國領館申請移民簽證。中國很多的優秀企業家,盡管有資格申請傑出商業人才移民,但都選擇了經跨國公司經理簽證(L-1A)到綠卡申請的路線即§203(b)(1)(C),原因是這條移民路線的門檻較低,只要申請人所服務的那家美國公司的運營繼續需要這個職位,只要他繼續履行經理級職責或高管職責,只要這家美國公司有足夠的財務能力支付他的薪水,只要這家美國公司和海外公司之間的母子關系或者關聯關系繼續存在,美國移民局就會批準美國公司為他提出的移民申請(I-140)。移民申請批準之後,他、配偶及其21周歲以下未婚子女,就可以遞交綠卡申請。

 

傑出運動員,比如榮獲奧林匹克一二三等獎、世界杯一二三等獎或者其他重要國際獎項的人,申請傑出人才移民,相對比較簡單。支持移民申請的最有力的材料就是獲獎的證據,比如獎狀、獎杯、獎牌、媒體報道等文字材料和照片等。國家隊的隊員,特別是有領隊記錄的,再加上幾個國內獎,當過裁判或評委,也沒有問題。我最近的一個成功案例是,斯裏蘭卡國家乒乓球隊的一位隊員,曾經做過領隊,拿過國內冠軍,亞洲錦標賽拿過名次,應邀當過裁判,當地報紙上有過幾篇報道。

 

辦理傑出人才移民的程序是怎樣的呢?申請綠卡之前,一定要有個已經由移民局批準了的移民申請(I-140)。如果申請人身在國內,那麼他和家屬就去廣州美國領館申請移民簽證。獲得簽證後,90天之內進入美國。到達美國後的兩三個星期,申請人就會在郵件裏收到綠卡。如果申請人和他的家屬正在美國,他們就往移民局遞交調整身分的申請(I-485),申請獲準之後,移民局會把綠卡寄給申請人。一般情況下,只要I-140獲準了,綠卡就基本上不成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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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良律師簡介: 美國最高法院出庭律師、美國註冊專利律師。加州、紐約州、華盛頓DC執業律師。法學博士、哲學碩士、工程學士。專業領域: 專利/商標、公司/合同、簽證/移民、生前信託、雇主維權等。辦公室在南灣San Jose,東灣Fremont, 中半島Burlingame和三谷 Pleasa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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