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58《僧事百講》因緣果報 @妙法蓮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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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緣分是怎麼來的呢? 

  這個宇宙人生的真理,就是「緣起」、「因緣」,這個世間都是「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緣生緣滅,是宇宙人生最微妙的關係。 

   因果,是宇宙萬有生滅變化的普遍法則,是人間的實相。從自然界到眾生界,從天體到微塵,沒有一個現象能脫離得了因緣果報的關係。 

  因果循環的道理昭然明白,然而因緣際會時,卻少有人能坦然面對。即使信仰很虔誠的人,碰到逆境時也不免疑惑:因果是由誰在操縱?誰來主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真的是如此嗎?出家人與因緣果報有什麼關係?其實,因果有因果的原理,因果是保護大家的心靈法律,是維持公平正義的不二法門。因緣果報,對人的一生關係重大,尤其僧門裡的大眾,更不能不對此有正確認識。

   在這個講次裡,就因緣果報的原理以及一般人容易產生的疑問,提出解答,期勉人人能明因識果,讓善「因」繼續綿延,善「果」必然成就。 


 問(1):這個世間上,什麼事都離不開因緣果報。首先請問出家人和因緣果報之間有什麼關係?

 答:這個世間上,不管是什麼樣的人,什麼都可以不怕,但是不能不怕「因果」。一個人做善做惡,最後都逃不過因果的制裁;平時不重視因果,到了因果報應現前時,誰也救不了你。 

  因緣、因果的道理,簡單說很容易懂,彼此有緣的人「有緣千里來相會」,但是人和人之間要有緣分,卻不是這麼容易的一件事。

   緣分是怎麼來的呢?這個道理很深奧。當初釋迦牟尼佛在菩提樹下成等正覺,他悟到了宇宙人生的真理。這個宇宙人生的真理,就是「緣起」、「因緣」,這個世間都是「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緣生緣滅,是宇宙人生最微妙的關係。

   不過講到「緣」,有所謂的「因」、「緣」、「果」,在「因」成為「果」的過 程裡,要有「緣」。例如一顆種子擺到桌子上,它不能生長,因為桌子不是它的「緣」;種子種在土地裡,要有陽光、水分、空氣,要有種種的眾緣和合,它才能生長、才能結果。所以「因中有果」,「果中有因」,但是因果之間,「緣」是很重要的一個關係。所以緣,就是一個關係,這一個關係不得不重視。

   因此一個人出了家,受具足戒,就是人天師範,他的所言所行也有因緣果報,不能徒有出家之名卻名實不符。要時時摸頭自問:有多少的佛法可以度化眾生?有多少的慈悲可以濟拔眾生?有多少的忍耐可以為眾生受苦?有多少的能力可以奉獻眾生?總之,出家人不能虛受十方供養,能把夠把一個出家人做好,才不辜負出家的因緣果報。 


 問(2):同樣是信仰佛教,有的人出家了,有的人卻沒有出家,其中是否也有因緣果報的不同? 

答:一個人能不能出家,當然有因緣果報的不同。有的人有好的行為、業報,會促成他出家的「緣」,例如過去曾恭敬三寶、供養三寶,修五戒十善,正知正見等;有的人本身有很好的條件,少了一些緣分就無法如願出家。所以世間上的事,無論成與不成,都要看因緣具備不具備。 


 問(3):如果一個人有出家的意願,應該具備什麼因緣才能如願? 

答:一個人有了出家的意願,首先他自己必須具備信心、要有度眾的誓願,要有一個和他投緣的師長願意收他為徒弟;這個徒弟也願意拜他為師,和他學道,這些都不是兩日三朝,而是天長地久的事。總之,師徒之間還是要有相當的緣,才能共同去修道。

   出家修道,不是一天、兩天就能成功,也要有相當的時間、種種的辛苦、種種的和眾、在大眾裡接受種種的磨練,因緣具備就會如願。 


 問(4):佛教講到「人人都有佛性」,大家都有得度的因緣。可是有的人緣分淺一點、差一點,對於這樣的人,佛教有什麼方便可以給他一些得度的因緣?有這樣的案例嗎?

 答:在佛教裡有不少這樣的例子。例如,一個人見到佛像無法生起信心、不是很歡喜,我們可以在自然的環境裡慢慢培養他,讓他感受到佛的慈悲、光明;或者當他有了困難,遇到一位好的師父或善知識來開導他,讓他對佛教升起好感,他就和佛教結了緣。也有一些人最初與佛教的因緣淡薄,甚至反對佛教,可是一旦因緣成熟,他會非常熱心護持佛法。 

  佛陀時代,有一位蓮華色女因為婚姻坎坷,後來墮落風塵,又受到外道收買,他們想利用她的美色來破壞比丘清淨的戒行。

   有一天,蓮華色女打扮得花枝招展,正當要誘惑目犍連時,目犍連以神通看到她的意圖,就說:「蓮華色,你的罪業已經很深重了,你還想造更重的罪業嗎?」蓮華色一驚,想不到目犍連已經知道她不好的心意,於是坦承說:「尊者,確實我過去是一個有罪的人,但是我要如何才能得度呢?」目犍連告訴他:「蓮華色,過去的罪業並不是問題,只要肯懺悔,再重的罪都可以得救。但是現在、今後很重要,你要懺悔,你要改過。」

   蓮華色女再問:「尊者,像我這樣的人,過去曾為人媳婦,有丈夫,但是丈夫竟然和我的母親發生關係,我怎麼忍受得了?我離家出走,但是我生了一個小女兒,過了十幾年後,我現任的丈夫再有外遇,她外遇的人就是我當初的這個女兒,這樣的業障、惡因緣,這個人間太可怕了。」 

  目犍連告訴她:「正是因為這樣的因緣,所以蓮華色,妳不能再繼續造罪業了,回頭是岸。」 

  像蓮華色女這樣罪障深重,對好事、好的道理都無法生起信心的人,因為目犍連的一句話:「過去造的惡並不重要,要及時把握現在!」給了她一個得度的因緣。也因為這個因緣,蓮花色女後來在佛陀座下出家,努力修善去惡,成為比丘尼中神通第一的弟子。 

  因此佛教裡的四攝六度,五戒十善,無非就是給人一些好因好緣,也是成就廣結善緣、自利利他之道,何樂而不為呢?


 問(5):有的人因緣很好就出家了,可是出家以後,應該如何做好一個出家人? 

答:過去的叢林,一個人出了家,先要「五年學戒」,才可以「聽教參禪」。意思是學戒必需要五年的時間,要修忍耐、學規矩、學修行、學慈悲心、學習柔軟的性格,凡事都要謙虛忍讓。五年學戒還不夠,等到這五年的苦行、戒律生活過慣了,去除傲慢、貢高的心之後,再來學教、參禪,就很容易成功。 

  然而現在的年輕人,才剛開始入道就貢高我慢;學習幾句佛法就喜歡到處賣弄,自以為很有道行,很會講說、口才很好,這是不行的;至少戒律要深厚,心性要慈和。一個人發心出家,發心求受戒法,為的就是做好一個出家人。以下我以十二點勉勵大家:

   一、去傲慢,受委屈:一個出家人首先要能去傲慢、受委屈,去除了傲慢,就能虛心接受別人的教導;受得了委屈,就能克服許多艱難;受得了摧殘,才能成器。

   二、勤作務,惜福報:要把自己奉獻給佛教,因此要勤勞作務,為大眾服務。惜福是嚴謹自律,不浪費財物,不勞煩他人,但是對別人要有供養心。唯有珍惜福報,自我要求嚴格的人,才會寬容待人。 

  三、有熱忱,愛佛教:出家人平時應該把慈悲、祥和表現出來,並且要具備熱心、慧心、悲心,以佛教的興衰為自己的存亡,以眾生的苦樂為當先的急務。

   四、發信願,真修行:信願是趨向佛道的力量。對佛法產生堅定不移的信心之後,就要勇往直前,即使千萬人阻擋也不退縮。不論是行立坐臥、穿衣吃飯,唯有用心體會佛法,腳踏實地用功夫,才是有信願、真修行的人。

   五、改習氣,養威儀:一個出家人必須改掉習氣,在日常生活中慢慢養成威儀;習氣不改,威儀就無法莊嚴。佛陀過去就是因為「三千威儀,八萬細行」具足,而能攝眾無數。

   六、除嫉妒,寬心量:佛教中的同道是親家而不是冤家,彼此之間應該患難同當。古德說:「要得佛法興,除非僧讚僧。」佛弟子應該放下成見,去除嫉妒,以隨喜的心來讚歎別人的成就,唯有互助才能共存。

   七、避譏嫌,遠世俗:出家人由於身分特殊,容易引人注目,因此要特別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以避免不必要的譏嫌。此外,身為出家人寧可孤獨,也不與世俗人結親攀故、本末顛倒,身心才能安住在佛法中。 

  八、勤學習,為度眾:出家是為了度化眾生。為因應眾生各種不同的根器,度眾也需要具備種種方便,因此要能「勤學習,度眾生」。

   九、應節儉,要知足:一般人只知道在金錢、物質上要節儉,身為一個出家人,除了在金錢、物質上必須節儉,對於感情、時間也要能節儉、知足。所謂「知足第一富」,能知足的人,就能擁有三千大千世界。 

  十、有自制,不放逸:出家後最大的弱點,是沒有自制力。面對金錢、美色乃至自己的習氣沒有自制力,就很容易被買動;能夠控制自己的人,就能心不放逸。 

  十一、不爭論,無怨恨:一般人所以有爭執,是因為我執未除。出了家的人,如果我執很強,凡事都很容易與人發生爭論,因此要學習佛菩薩的行徑,即使受到侮辱,也要能堅忍不動怒。

   十二、淡親情,求內證:出家人割愛辭親,為的是求得佛道,最基本的條件就是能淡化親情。出家人真正的孝行,不一定要經常回家,是要把出家人的本分做好,內心有所證悟,才是真正的大孝。 

  出家人要從佛法中體驗法樂,面對一切的逆境就能甘之如飴;要與佛教共患難,盡到佛弟子上弘下化的責任,才不愧為一個出家人。


 問(6):出了家以後要學習的佛法很多,您認為什麼佛法是最重要、最根本的? 

答:初出家、年輕的出家人每天拜佛三、五百拜都不嫌多。拜佛,不管拜哪一尊佛、哪一尊菩薩,都要很慎重,不是馬馬虎虎的拜。

   一般初出家的人,最好拜觀世音菩薩,「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大概十五分鐘十二拜,半點鐘二十四拜,一個鐘點四十八拜,拜一天應該拜幾百拜,讓拜佛成為自己的定課。或者早上拜、晚上拜,拜的時候身在拜,口在念,心在想,身口意三業能一致,則身心慢慢會與道相應。 

  除了拜佛之外,還要念佛。自己與哪一尊佛菩薩有緣分,就稱念自己相應的佛號,不論是「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釋迦牟尼佛」、「藥師佛」、「地藏王菩薩」都可以。 

  還有誦經,初學的人最好先持誦《八大人覺經》、《佛遺教經》、《四十二章經》,從戒律慢慢學起,從苦行做起,對人尊重、謙虛,大概總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逐漸降伏自己剛強的心性。


 問(7):一個人出了家,把出家人的本分做好了,對自己或對他的俗家有什麼功德利益嗎?

 答:出家人能夠自我健全,那是真修道人,是人中的聖賢,是「皈依僧,眾中尊」,是大眾中最尊貴的,以他的功行,當然可以光宗耀祖。所謂「一人得道,九族升天」,一個人的修行有成就,家人都會沾光。 

  現在有的人要出家,最初可能家人反對,因為他們怕你受不了苦行,等到你出了家,真正像個出家人以後,父母、親人都會尊重你。


 問(8):談到因緣果報,過去叢林選任住持或職事,在做事或個人的行事風格、觀念上,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一個叢林要選任住持,哪一個人的學問很好、口才很好、相貌莊嚴,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條件,是要能老成持重,對大眾有供養心,能夠公而忘私,要有公正心、平等心、慈悲心、有因果觀念,這些條件具足了,才能得到大眾的擁護,才有足夠的能量住持一方。 


 問(9):出家人與在家人同樣造了業,在因緣果報上會有不同嗎? 

答:出家人與在家人造業,在果報上會有不同。在家人造的罪業,果報比較重;出家人犯了戒、造了罪,罪業比較輕。為什麼呢?因為出家人犯了過,還會有一個懺悔心、慚愧心。以喝酒、吃肉這件事來說,在家人覺得大魚大肉是應該的,如果出家人違犯這樣的過失,心裡升起一個慚愧心、懺悔心,這個罪過也會減輕,但是懺悔以後就不能再犯。

   可是有的出家人認為:「這個不要緊啦!只是吃一點酒嘛!吃個菸、吃個肉,這個沒有什麼關係……。」這就更嚴重了。因為這樣的行為不但犯戒,而且還是「破見」,在根本見解、認識上錯了,所以他的罪過就更重了。 


 問(10):在寺廟、叢林裡,常住的一切都是來自十方信施,這些資用的所有權是屬於誰的? 

答:常住的東西,應該為常住所有,即所謂的「十方僧物」,是十方的、公家的、僧眾的,都不是私有的。寺廟裡的佛法僧三寶,寺院所有的財產,哪怕是任何的一草一木,都是常住所有。甚至一個人出了家,就是「色身奉予常住,性命付給龍天」,身口意三業都供養給常住、大眾,他的色身、性命都不是自己的,因此不能說自己擁有什麼東西。 

  出家生活應從「無」入道,無,是無限、無量、無窮、無盡。在佛法的無盡寶藏裡,唯有自己空無所有,以後的修道、學習,進步會很快。 


 問(11):假如以不當的方法使用常住物,是不是也要背負因果的責任? 

答:這是當然的。例如一粥一飯,不好好珍惜,或侵犯、損壞、不當挪用常住物等,將來還是要償還。因此對於常住的、公有的物品,一定要明因識果,懂得因緣果報,就不會任意侵損而遭致罪過了。 


 問(12):那麼,出家人可以私自接受供養嗎? 

答:所謂的「私自」,例如你今天在哪裡弘法、講經,或者辦什麼事,信徒認為和你有緣分,要供養你,這是供養私人,不是供養常住,私人接受不接受,就要衡量自己的福德因緣了。

   不過信徒的供養也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接受的,千萬不可存有「信徒供養我,我很有福報」的心態。其實,這樣的福報是出家人的、常住的,信徒願意供養,是因為你身上的這一件僧服,或者你有一個好的常住,他生起了信心、歡喜心要供養你。因此一個出家人必須行出家法、行菩薩道,如果不行菩薩道,光是坐收信施、供養,就好比銀行裡的存款,只有支出而沒有進帳,將來還是會「若人不了道,披毛戴角還」。 


 問(13):私人收受的供養,有沒有必要稟告常住或繳回常住呢?

 答:如果這個人在寺院裡,是因為職務的關係而收到供養,例如客堂、殿堂的知客師,要以職務的性質來歸回常住;如果信徒擺明了「我這個小紅包十塊錢、一百塊錢,是跟法師你結緣」,你願意繳回常住,這是你的美德。即使不是很多,確實是屬於你所有的,這樣的情況下可以;是在公開的,大家都看到的情況下為你所有,常住也不會為難你。 

  在一個重視制度的叢林道場,對於信徒的齋供養,都有一定的收受規矩,通常是統一交回常住處理,個人並不私收供養。如此一來,不但可以杜絕私收供養的弊端,也能為道場樹立良好的道風。


 問(14):在寺廟裡,負責管理財務的職事人員,如果聽到社會上哪裡需要救災、救難,在沒有經過常住同意下,將常住的財物拿去布施,這樣的情形如法嗎?

 答:這是不合法的。屬於常住所有的物資,都有它的主管單位,擔任管理職務的人有保存、保護它的權利,但是沒有使用權。如果是因為救災或任何情況下,需要使用這些物資,必須向上呈報,得到上級批准才可去做。或者經過上級主管評估,得到認可,甚至是基於常住的公益,指派你去做,這樣的情形下就可以去做。

   因此所謂的「常住」,就是大家的意見,什麼東西都是大眾共有的,要經過大眾、主管同意,不可以私作主張。管理財務的人能有這樣的認知,在執行上就不致有所偏差。 


 問(15):如果常住的人監守自盜或假公濟私,他認為沒有人知道就不要緊,這種情況下也會有因果嗎? 

答:人在做,因果在看;人不知道,因果知道、佛菩薩知道,所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千萬不能想:「我做這件事情沒有人看到,沒有人知道」,其實世間上的事都有因果,「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還是會有人知道的。 


 問(16):佛教裡有一條不可「盜用常住物」的戒律,那麼生活中一些微細的東西,如一張紙、一枝筆,乃至於一通電話、一針一線,如果擅自拿來使用,也算是犯戒嗎? 

答:凡是不當的用途、公有的財富,我們都不可用,尤其受過戒的人對這一點更應該謹慎。但是像個人要曬太陽、要呼吸空氣、要到公園散步、行走公路,這是大眾公有的資源,就可以儘管使用。   屬於私人的、有主的物品,沒有經過對方同意之下拿來使用,就是犯了「不予而取」的盜戒,所以我們絕對不能使用。如果對方請你吃飯,吃飯的筷子、碗,都是他拿給你的,當然就可以吃;他請你坐下,這個凳子也是他搬來給你的,當然就可以坐下來。因此,凡是有主的東西,只要經過對方同意就可以使用。


 問(17):盜戒這麼微細,一個出家人要如何把這一條戒持守好? 

答:佛教裡的殺、盜、淫、妄四根本大戒裡,盜戒是最難持守的,因為人往往不自覺就會犯戒。

   過去有一個家庭,小孩在學校裡偷竊同學的一支原子筆,老師告訴他的家長:「你小孩有竊盜的行為、習慣,不得不注意。」爸爸一聽,火冒三丈,把小孩叫到跟前就給他幾個耳光,說:「豈有此理,你怎麼可以在學校裡偷人家的原子筆?假如你要用原子筆,爸爸可以從機關裡捧一把回來給你。」從機關裡面捧一把原子筆回來,難道就沒有犯貪污嗎?就是合理的嗎?他不知道那是貪污,就是「不予而取」。 

  在寺院也是一樣。屬於公家、常住的東西,不但不可以侵損,也不可以侵犯他人的一點財物,只要有侵犯,就是犯盜戒,當然這是輕重的問題。但是這些細微的過失平常如果不以為意,順手牽羊成習慣了,慢慢也會犯下嚴重的盜戒。


 問(18):一個人出家了,如果他俗家的父母、兄弟有了經濟上的困難,出家兒女可以拿錢回去救濟他嗎? 

答:我認為是不可以的。為什麼呢?俗家是私人的,常住是十方的。就好像一個國家的政府,政府的錢是大眾的、公有的,不能因為我在政府裡工作,家人貧窮,就私自拿多少錢去救助他們,這是絕對不可以的,所以公私要分明。 

  如果你的俗家需要救濟,我想,首先你自己平常的表現必須是很盡公盡職,常住裡有人顧念到你為人很好、很正派,可是你的家人那麼貧窮,這時也會有人願意發起,說:「我們大家一來幫個忙吧!」或者有人代你向上面報告、申請補助,這樣的情形是合法的。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雖然有一些同道、師友願意給你一些幫助,不過個人把家庭的事牽扯到大眾裡,對自己也不利,所以這是做人的分寸,自己要懂得拿捏。 


 問(19):如果出家人將常住發放的單銀,或自己的零用錢回去接濟家人,這也算是有罪嗎? 

答:這樣的情形,我想偶爾為之並不是太嚴重,但一個人不能將他到佛門出家視為職業,要拿錢回去養家活口、孝敬父母,這樣的心態是不可以有的。因為在佛門裡,大家都是為了佛教奉獻心力,即使要拿錢回家,也必須稟報你的上司,要拿多少錢給家裡。

   佛教裡有一條戒律,凡事要公開,要讓人知道你的行為、你的做法,罪過會比較輕一點。 


 問(20):如果是因為以上的情形而造成因緣果報,俗家的親人也會被牽連進去嗎? 

答:出家人拿常住的東西接濟俗家親眷,家人不知道這是公家的東西,只想到是兒女給他的,還讚美他;等到他拿公家的東西習慣了,有一天犯下更大的罪業時,家人能代替他嗎? 

  一個人出了家,對親情的表達,並不是以物質上的接濟、安養為孝順,如《禮記》所說:「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能夠光大門庭,讓父母因此感到榮耀,這是儒家的大孝。然而對一個出家人來說,這樣的孝道,還只能算是中孝;真正的大孝,除了自己在道業上有所體證,還要以正見、正業來引導俗家親眷出離生死煩惱,才是一個出家子女必須克盡的孝道,千萬不能因為個人的不正見、不如法,而讓家人蒙受更大的罪業。


 問(21):佛教裡常聽到一句話「一文施捨萬文收」,所以很多人心存著「因緣果報」的心態來行布施,這樣的觀念是否如法? 

答:「一文施捨萬文收」,等於一個種子種下去,長大了以後,一棵樹上就會有纍纍的果實,所以「一文施捨」當然有「萬文收」了。但是在佛教裡不能如此著相,不能用這種有為法、貪圖回報的心態來做事,那會成為學習世間法而不是學佛法了。

   佛法講求「無相」、「無為」;布施要「無相」,做了一點什麼,也不計較、不放在心上;做好事、做功德時,要「無我」,心裡不存有個人的功勞,都是大眾的。因此《金剛經》裡最重要的道理,就是「無我度生」、「無相布施」。


 問(22):有的人看到出家人,很自然會想到要布施、供養他,可是有的人卻與僧道無緣,兩者之間是不是有什麼不同的因緣果報呢? 

答:一個人和佛門、出家人的緣深緣淺,當然是有因緣果報的不同。不過寺院的出家人不一定都要等著別人來供養、布施,有時也可以布施他人。如現在各地經常有水災、地震、空難等各種的災難,佛教界也爭先恐後的去救災、幫助他們,等於和這些災民結了一個善的因緣,將來都會有回報的。 

  有的人與這個寺廟素不相識,但是他會進到寺廟裡捐獻,協助佛法事業,必定過去都有很深的佛緣,因此不可以小看任何一個善因善緣,一旦因緣聚合,時機成熟了,自然就會開花結果。 


 問(23):一般人講到因果,都會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可是在現實生活裡,常常看到有些人做善事,但是他未必過得很好;做壞事的人卻又榮華富貴,這是什麼因緣果報呢?

 答:這就是因緣果報。為什麼有的人做好事,慈悲、行善、信仰虔誠,卻還是貧窮?因為他貧窮是過去的負債。等於在銀行裡欠了多少錢,不能因為我現在是好人就不還債,這是不可能的。有的人無惡不作,在現實生活裡卻富貴榮華,那是因為銀行裡還留有過去的存款,不能因為今天做了壞事,存款就不給他用;問題在於他這一生不行善事,等到他過去的存款都用完時,麻煩就來了。 


  所以因果,不能說我今天念經、吃齋了,就要發財;念經、吃齋,是個人信仰上的因果,要想發財,就要勤勞、工作、賺錢,這是經濟上的因果。有的人信佛,可是他的身體卻很衰弱、不健康,要知道健康有健康的因果,必須要運動、要保養、保健。即使是吃素,吃素也有許多道德上的因果。 

  因此,同樣是人,由於各人造作不同,自然會有因果上的不同,並不是命運對他們不公平。世間上的人都是錯亂因果,無理要求。種的是豆子,卻要它長西瓜;種了番茄,一定要它長鳳梨,這都是不正確的觀念,要知道種什麼因,才能招感什麼果。因此一個人要得善報,平日就應該與他人建立良好的因果關係,廣結善緣,必能利己利人,得到佛法的利益。 


 問(24):中國人一向相信命運,遇到什麼事都想要去算命、卜卦、改運、看地理風水,甚至求神、求佛,想藉此獲得幫助改善,這樣的因緣果報說得通嗎? 

答:世間上,無論做什麼事都要合乎因緣果報。土地沒有播種,只是要求「田地啊!你給我長出五穀豐收吧!」這就不合乎因果的原理。在天地之間,天氣也有它的因緣關係,如果你現在不要風、不要雨,就向天祈求「請你慈悲,不能刮風、不能下雨。」那也是行不通,因為天地不是你個人的,所以這是無理的要求,大自然也有大自然的法則。 

  個人有所謂的窮通得失,即使是看地理,同一條街道,都是一個方向,有的賺錢,有的蝕本,這個地理怎麼說?除了地理,還有看日期、早中晚的時辰,其實,以地球時間來說,我們這裡是二號,但是在美國還是一號;我們這裡是早晨,但是有的地方已經是下午了;所以就時辰來說,也沒有一定的時辰。依佛教的觀點而言,只要大家方便,「日日就是好日」,地點上,只要是向陽、通風,大家都認為很好,就「處處都是好地」了。


 問(25):佛教講到因緣果報,都習慣說「三世因果」,什麼是「三世因果」? 

答:佛經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意思是過去種什麼因,現在就受什麼果;現在造什麼因,未來就結什麼果。因果通於過去、現在、未來三世,這樣的因果相續,生生不已,因此不能只看一時。 

  「三世因果」就如財富,有的人前生的財富沒有用完,今生自然會讓他繼續使用;前生欠債,到了今生,他的本錢不夠,也會受前生貧窮、業報的影響。有了這樣的認識,現在就多培植因緣、多播種、多結緣,春天都有播種,還怕冬天沒有收成嗎? 

  佛教雖然說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因果」,但是更著重於現世和未來的因果。因為過去的惡因惡果已經造成,但是可以透過今生的努力來改變它;未來的善因善果,也可以靠今世的修持而獲得,佛教不會沈溺於過去,而是教人要積極追求無限的未來。身為一個正信的佛弟子,要能提昇信仰的內涵,堅信因緣果報,才能將佛法融攝於生活中,在生死流轉的業海中找到人生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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