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en讲故事#82:士师参孙二 参孙的婚姻悲剧


Karen-102804  05/19   9657  
4.0/1 






在参孙出生前,神就告诉他本来不孕的母亲,“必怀孕生一个儿子。...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神照着祂自己所说的话让参孙父母得子,还赐福给参孙,使他成为被耶和华的灵感动的人,大有恩赐。

 

经文上刚交代完“耶和华的灵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亭拿”。亭拿本来是划分给但族的地盘,可是但族人没能赶出住在那里的非利士人,结果,非利士人不仅一直在亭拿安居,还发展成了欺压以色列民的人。参孙跑到这个非利士人的地方,“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这个偶遇,引出了参孙这位以色列最后一个士师闪亮登场说的第一句话,他禀告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参孙的第一段台词,成了他故事的特点。他所有的故事都和他喜欢的女人有关。士师记的第14和第15章,与他和亭拿女子的婚姻有关,第16章与他和另外两个女人的纠缠有关。参孙和这三个女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就是他作士师的所有故事。在他之前的士师们,经上主要记载他们的事奉,鲜少提及他们的私生活。可是,经上对参孙的记载,几乎都是他的私生活,一段段令人叹息的感情生活的失败经历。

 

参孙的父母听他说要娶亭拿女子为妻,十分为难地对他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他的父母嫌非利士人“未受割礼”,没在身体上割一刀,他们在不在乎非利士人拜偶像呢?更重要的是,他们自己家拜的都是哪位呢?圣经从来都没彻底禁止信靠真神的人,同尚不认识真神的人结合。但是,走进婚姻的男女,如果最终不能一起敬拜真神,婚姻中会遇到更多难处。

 

也许看透了父母对自己打算娶非利士女子的态度略有差异,也许父亲才是家里说了算的人,参孙单独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参孙把自己坚持要娶亭拿女子的原因,告诉了父亲,因为他“喜悦”那个女子。对于男人来说,“喜悦”女子是多么大的理由啊!“喜悦”不就可以成为追求的理由吗?什么信仰合一,性格合适,家长同意,都可以忽略不计。参孙的父亲作为男人,比他母亲更能理解参孙的追求,所以就让步,答应了参孙去求亭拿女子为妻。再说了,参孙对父母直接提要求,用的也不是商量的语气,他只是跟父母通报一下,没打算改变主意的。

 

参孙按照自己内心的“喜悦”坚持娶亭拿女子,他的父母迫于无奈答应了参孙去求婚。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在参孙的婚姻大事上,他和他的父母都没想到神有什么意见,自己家里商量商量就行了。但是,我们每个人的历史,每一家的历史,每一国的历史,都是神主笔的。虽然被神捡选的参孙“喜悦”给非利士人当女婿,神却不喜悦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和平相处,一起拜偶像。神要“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借着参孙下亭拿给非利士人当女婿的机会,打破以色列人在非利士人手下受欺压的局面,让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都看明白了,只有耶和华是真神,值得敬拜。参孙娶非利士人的女子为妻,两人的婚姻从开始就不和谐,给了他太多机会和非利士人过不去,找理由攻击非利士人。神借着参孙对一个女子的狂热,开始打击非利士人。此时,参孙不知道,他的父母不知道,以色列人不知道,非利士人更不知道,只有神知道,祂要利用参孙的婚姻,做攻击非利士人的序曲。这里必须交代一句,参孙的婚不是神逼着他结的,是参孙自己对亭拿女子一见钟情,惊为天人,非娶不可。神没有横加阻止,神默许了。人的所作所为,怎样都碍不了神的事,神的旨意必要成就。

 

接下来,“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虽然参孙的父母是被迫让步,允许参孙娶亭拿女子,但他们愿意尽上作父母的责任,他们也很重视参孙的婚事,毕竟参孙是他们的长子,是神按照应许给他们的儿子。所以,他们亲自带着参孙下亭拿提亲。到了亭拿后,可能双方家长坐下来讨论婚礼策划时,精力旺盛的参孙出门“到了亭拿的葡萄园”,他是不该到葡萄园来的,因为他作为拿细耳人,“清酒浓酒都不可喝”,连葡萄都要避免吃,以免不小心吃到熟透了带有酒精成分的葡萄。这样看来,参孙遛弯儿遛到葡萄园,是不是别有用心呢?参孙一进到园子里,迎面就“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这头狮子是神安排出现的,为了警告参孙,他不该出现在他不该去的地方。神安排这头狮子起个警告作用,没打算让这头狮子伤害参孙,反而是让参孙杀死这头狮子。“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参孙徒手撕裂狮子,是借助了神力。参孙的这个壮举,本来可以拿出来炫酷的,可是“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他大概想瞒着父母他进葡萄园的事,是啊,年轻人在外面做了不该做的事,有几个主动跟父母汇报的?再说了,他好像没马上去找父母,而是“下去与女子说话,就喜悦她。”参孙和女子说话时,会不会说自己手撕狮子的事呢?在自己“喜悦”的女子面前吹嘘一番,挺合情合理的吧。如果他说了,女子敢不敢相信呢?

 

过了些日子,参孙为了婚姻大事又下亭拿,特意绕道儿去葡萄园“要看死狮”。不该去的地方他又去了一趟,他到底想干嘛?另外,身为拿细耳人,他不可挨近死尸,他第一次杀了狮子是正当防卫,这第二次,他主动去看死尸是为什么呢?是不是想找“清酒浓酒”啊!不过,他好像没来得及找酒,就“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按理说来,死狮身上只可能有令人恶心的蛆虫产卵,不可能有蜜蜂来筑巢产蜜,这本身就是神迹奇事。神在这里行神迹,岂不是要提醒参孙想想神在他身上的作为,想想他归给神当拿细耳人的规矩。如果参孙看见神迹就想起来神,那么,他就会远离死尸,远离葡萄园,不可能在死狮身上取蜜吃。可他不仅自己犯规吃了,还到了父母那里,给他们也吃了,让他们在无意中也犯规。他没敢告诉父母“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他当然不想让父母知道,他坏了规矩,看来,他背着父母做不该做的事,已经成了习惯。参孙在好吃的东西面前,一点儿都不打算控制自己的口腹之欲,想吃就吃。他是个很执着的人,想做的事,一定去做,孤注一掷。

 

再过些日子,他父亲又为了他的婚事下去见那个亭拿女子,他三番五次去女方家商量这事,我猜是因为双方家庭的习俗差太多,细节谈不拢。非利士人的婚礼肯定要喝酒狂欢,参孙是拿细耳人,应该滴酒不沾,这可怎么办才好呢?谁跟谁妥协呢?男方家庭是拜耶和华的,女方家庭是拜偶像的,两个人在婚礼上要拜谁呢?看来,这个婚礼怎么办,男女双方的家长达不成一致的意见。所以,参孙的父母似乎根本就没参加他的婚礼,只有“参孙在那里摆设筵宴”,如果他的父母在场,也许可以提醒参孙不必故意刁难宾客。参孙做出了所有的让步,放弃了他作为拿细耳人应该守住的规矩,选择按照非利士人结婚的规矩,在女方家办喜事。很可能他的心上人把他说过撕裂狮子的话传给族人了,非利士人对这个女婿又好奇,又害怕,他一到女方家,“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对参孙的防范做足了。再说了,这么多壮丁来吃喝七天的筵宴,参孙的花费少不了啊!在众人随意吃喝的婚宴上,不一定众人都喜乐,很可能会闹出别扭事的。看来,在参孙的婚宴上,大家不是相谈甚欢,而是唇枪舌剑,说着说着,参孙刁难宾客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之内,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参孙跟他们要的,不是普通衣裳,是里外配套的,出席正式场合才穿的贵重礼服,大概每个人只有一套。参孙是想靠打赌把办婚礼的花费挣回来吗?他肯定以为自己能赌赢,因为他的谜语不好猜,他给出的谜语是,“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

 

这参孙不仅是力量过人,还聪明过人,说出来的谜语难倒了众宾客,“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憋到第七天,急了,气急败坏地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受到威胁的参孙妻子,真应该把事情真相告诉自己的丈夫,让丈夫保护她和她的父家,别人的丈夫可能没有能力保护妻子和岳父家,她的丈夫绝对有这个能力,而且她此时又是丈夫眼睛里最重要的人。可悲的是,这个亭拿女子新婚伊始,就选择不相信丈夫,不依靠丈夫,而是在隐瞒真相的情况下,用眼泪来操纵丈夫。她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闹了半天,参孙妻子虽然嫁给了他,心里仍然把参孙的国和她自己的国分得清楚,认为两个人不是一个国的。这样两个人要成为一家人,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在这一点上,参孙和他的新娘半斤八两,他想都不想心上人为什么问他这个问题,作为以色列人中的拿细耳人,他理论上应该知道,婚姻是“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神既然允许了两个人结婚,就希望二人在爱中成为一体。表面上看,参孙执着地娶了这个亭拿女子,可他并非爱她到了“离开父母,成为一体”的地步。参孙振振有词地回答妻子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参孙没能离开父母和妻子成为一体。婚姻中的两个人,不能“成为一体”就无法互信,在隐瞒中互相利用操纵。多少婚姻毁在了不能“离开父母,二人成为一体”上啊!两个抱着自己的背景,不肯放手的人,作夫妻不容易啊!

 

“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参孙妻软磨硬泡,终于逼参孙就范,把谜底漏出来了。这个愚昧的妇人,刚知道答案,转身就去“告诉本国的人”,刚刚新婚啊,她就为了“本国人”的利益,出卖了自己的丈夫!

 

“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从参孙妻那里知道了谜底的非利士人,得意洋洋地对着参孙唱起来了,“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马上就明白了,他新婚燕尔的妻子出卖了他,所以他气愤地对城里人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现在,参孙用“母牛犊”来称呼妻子,称她是背叛自己的小牲畜。那个他一见倾心,不顾父母反对,不惜坏了作拿细耳人规矩,终于娶到手的宝贝女人,在他嘴里成了“母牛犊”,地位一落千丈。

 

参孙赌输了,要给对方“三十套里衣,三十套衣裳。”他可没这么多衣裳可以给出去,就在这个困境中,“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在愤怒中杀了三十个非利士人,夺了人家的衣服还赌债,根本想不到神是借着他的暴行,打破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和平共处,互联联姻的关系。杀完了人,还完了债的参孙,还没想好怎么对待新婚之妻,盛怒之下,连妻子的面都不肯再见,“就上父家去了。”他还是离不开父母啊!参孙的岳父见参孙头也不回地走了,也不肯敞开家门,暂时保护女儿,而是接着让女儿转嫁“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好像也没问问他女儿是想等着跟参孙和好,还是想再嫁他人。

 

“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候,”农夫们忙碌起来了,不是农夫的参孙没事干,他想他的老婆了,打算和好,可能也打算顺便给岳父家帮个农忙。就带着一只山羊羔当礼物,去岳父家,说,“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原来,他还不知道,当初他任性丢下老婆跑回父家,连个说法都没有,老婆已经归别人了。他的岳父知道自家理亏,赶快解释并提出补偿方案,说,“我估定你是极其恨她,因此我将她给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还美丽吗?你可以娶来代替她吧!”这位岳父大人,如此随随便便安排两位漂亮女儿的婚姻,给他当女儿的人,真是不幸啊!他还一厢情愿地以为参孙“极其恨”老婆,不会再要她,为了收拾残局,自作主张地让参孙的老婆改嫁。可是,参孙不是他想的那样,参孙没打算和老婆离婚,他打算原谅老婆。当参孙发现老婆另嫁时,他怒火攻心,他没打算娶更美丽的小姨子作替代品,也没直接报复老婆和岳父家,似乎他并不十分恨那位让他一见钟情,作了他老婆的亭拿女子。他打算直接报复那些威胁他老婆,利用他老婆套他谜底的非利士人,他觉得这样做更理所当然,他说,“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

 

接下来,我们知道,“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将火把捆在两尾巴中间。点着火把,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参孙放火烧毁的不止是一个季节的农作物,还有多年培育的橄榄园,给非利士人造成了巨大损失。参孙一怒之下如此报复非利士人,不会想到,是神在借着他复仇的怒火,向非利士人报他们欺压以色列百姓,引诱百姓拜偶像的罪。如果神不介入,参孙不可能短时间内,“捉了三百只狐狸”,狐狸不是群居的动物,很难凑齐三百只的。

 

损失惨重的非利士人,发现是参孙放狐狸引火,把他们的农作物和橄榄园烧个净光,气急败坏,一时找不到参孙算账,竟然用火烧了参孙的前妻和前岳父。这位可怜的亭拿女子,最终还是连累了她一心想保护的父亲,而她再嫁的丈夫,也没出头替她说话,救她于危难。她因为害怕自己和父亲被族人烧死,出卖了可以保护她的丈夫参孙,最后,她和她的父亲,还是没能逃出被族人烧死的下场。参孙知道她的悲惨遭遇后,理解了她受到的威胁是多么地真实,明白了拜偶像的非利士人什么事都干得出,他决定给前妻和前岳父报仇。他对非利士人说,“你们既然这样行,我必向你们报仇才肯罢休。”参孙这个力大无穷的勇士,单枪匹马地大规模击杀非利士人,杀了人还不过瘾,“连腿带腰都砍断了。”望着尸横遍野的残酷场面,他知道自己没办法继续过平常日子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内。”他躲起来了。神借着参孙复仇的行动,再次狠狠地打击了非利士人。

 

参孙这个神捡选的以色列士师,原本打算给非利士人当女婿,把双方关系搞成亲密无间。可从他娶妻的婚宴开始,就跟非利士人产生矛盾,进入一个彼此报复,仇恨加深的恶性循环。他们双方都不知道,是神的手介入,让他们之间没办法和平共处,无法联姻。他们之间的冲突,从参孙夫妻的彼此不信任,引发出算计,仇恨,毁坏,杀戮,最后上升成两族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非利士人聚集来到犹大地盘上安营,下决心对付参孙。犹大人看到非利士人气势汹汹地来了,心惊胆颤地问他们为何来,因为犹大人已经老老实实地服在非利士人的手下了,还能怎样呢?非利士人并不想把降服在自己手下的犹大人怎么样,他们只想抓参孙。由此可见,整个以色列人中,只有参孙这一个人和非利士人有仇,而且这个参孙原本是想老老实实地当非利士人的女婿,平安度日的。整个以色列民族,已经在迦南外邦人拜偶像的习俗中,成了温水中煮的青蛙,不知道水温会继续涨,最终会被煮熟了,以色列人真的快被外邦人同化了!

 

他们中的犹大人聚集了三千个,跑到参孙的藏身处,不是为了在参孙的领导下,击败非利士人,而是要捆绑参孙,将他交在非利士人手中。这些人大言不惭地对参孙说,“我们下来是要捆绑你,将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参孙无奈地求他们,“你们要向我起誓,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以色列人总算答应了士师的这个要求,说,“我们断不杀你,只要将你捆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就这样,以色列人的最后一位士师,被以色列人自己“用两条新绳捆绑”,押解着走向非利士人安营的利希。非利士人看见以色列人自己把参孙抓了送上门来,乐坏了,喧嚷着迎上前来,准备从以色列人手中接过参孙。就在这个时候,“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就从他手上脱落下来。他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参孙一个人怎么能用一块驴腮骨杀死千人呢?如果不是神的灵感动他,赐他神来之力,他绝对不可能横扫千人。参孙一个人杀了那么多非利士人,主要原因是为了保自己的性命,加上向非利士人报杀妻之仇,一解心头之恨,他并没想到要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之手,带领以色列人专心敬拜神。可是,神又一次借着参孙的保命复仇之举,猛推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欺压的历史进程。

 

杀人如麻的参孙,把非利士人都收拾干净后,诗兴大发,作诗给自己唱赞歌,他唱到,“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他还真够晕的,以为凭他自己的薄力可以杀人成堆,一个人杀一千人。这位参孙,出生前就有神的呼召,出生后有圣灵赐给他能力,让他做出极不寻常的事,可是,他的灵命不是一般的幼稚啊!一个人的属灵恩赐和这人的属灵成熟程度,完全可能不成比例。

 

在非利士人成堆的尸首面前,敞开嗓子赞美自己的参孙,唱够了,潇洒地“把那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了。”还给那个地方起名叫驴腮骨山,琢磨着他自己的壮举可以成传说。

 

参孙的得意劲儿还没过去,就“甚觉口渴”,我想,这个口渴不是一般的口渴,他杀了那么多人,消耗了多少体力啊!如果不是神的恩典,他早就累死了,因为他做的事情早就超过了人的极限。在他完全忘记把荣耀归给神,赞美感谢神的时候,神让他体验到了濒死的感觉,他在生命悠关的紧急关头,在人的尽头,终于开口求告耶和华说,“你既借着仆人的手施行这么大的拯救,岂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他虽然承认自己是神的“仆人”,承认神借着他“施行这么大的拯救”,但他一句都没对神赞美感恩。他只是不想渴死,不想给非利士人机会羞辱他,他还自认为,神如果任凭他渴死,有点儿不合算。不管参孙的祷告是不是自我中心,神的心意和计划从不改变,祂还要继续使用参孙,参孙的故事还不能完。所以,“神就使利希的洼处裂开,有水从其中涌出来。”参孙捧着清凉的泉水喝了个痛快,马上“精神复原”。累得快死了的参孙,光喝水就能“精神复原”,显然是神的特殊恩典临到他了,所以他给那眼清泉起名为呼求者之泉。只有神能真正地解决人生命中的致命之渴,只要人到祂面前呼求。

 

参孙当着三千个犹大人的面,单挑一千个非利士人,把他们杀个精光。这三千个犹大人不仅没出手帮忙,连口水都没递给参孙喝,肯定也没给他吃的。神也用不着他们帮什么忙,他们看都看呆了。等参孙杀够了人,唱够了歌,精神焕发地凯旋着走向他们时,他们终于知道了神赐给他们的士师是何等样的英雄了吧!接下来,经上说,“当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的时候,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在参孙作士师的二十年里,非利士人虽然还辖制以色列人,毕竟慑于参孙的威力,不敢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