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生爭來的 當年金山1800華生控學區未保證公平教育機會 1974年民權史上重要判例 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歷時五年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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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生爭來的 當年金山1800華生控學區未保證公平教育機會 1974年民權史上重要判例 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歷時五年勝訴



世界日報-舊金山: 1974年,聯邦最高法院針對「劉v.尼可斯」(Lau v. Nichols)案裁定,公立學校必須為英語程度有限的學生提供學習英語的機會。這項由舊金山華裔學生提出的訴訟,成為美國民權史上重要的判例,並促使1974年聯邦雙語教育法通過。最高法院裁定「語言權」屬於「民權」範疇,為移民在社會各層面爭取雙語服務提供法律依據。

「劉v.尼可斯」案參與集體訴訟的學生。 

今年是「劉v.尼可斯」案40周年,曾為該案組織示威活動的柏克萊加大教授王靈智,12日在市大華埠分校舉辦紀念研討會。

「劉v.尼可斯」案發生在移民眾多的舊金山聯合學區,華裔學生劉京望(Kinney Kinmon Lau)家長控告學區未能給予華裔移民公平教育機會,共計2800名英語程度有限的華裔學生在公立學校讀書,其中只有1000人在學校接受英語補習,無緣補習的1800人則無法在課堂上有效使用英語學習。

這項集體訴訟歷時五年,從地方法院一路打到聯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於1974年裁定聯合學區違反1964年民權法案第601條,該法禁止任何由聯邦撥款贊助的課程及活動有基於種族、膚色或原國籍的歧視。最高法院的裁決確立學區有責任為學生提供平等機會,滿足語言和學術需求。

為紀念該案對雙語教育的深遠影響,除王靈智外,時任美國助理司法部長珀廷格(John Stanley Pottinger)、美國教育部英語學習辦公室主管吉爾(Libia Gil)、舊金山市大華埠分校校長謝明華(Minh-Hoa Ta)、舊金山教育局長卡然薩(Richard Carranza)、劉案代表律師,聖他克拉拉大學教授史丹曼(Edward Steinman)、加州眾議員丁右立、舊金山市議員馬兆光等多名法律、教育專家和華裔民選官員出席會議。王靈智表示,該案影響延伸至各項公共服務,「納稅人不應因為語言障礙,失去應有權益。」他說,雙語教學推行數十年,造福所有少數族裔移民。

卡然薩表示,自己的母語是西班牙語,進入公立學校後才開始學習英語。「學生接受多語言教學可以增加競爭力,舊金山學生面臨的競爭不僅來自本地,更來自全世界。」他指出,推行雙語服務仍面臨州府教育撥款減少等多種挑戰。

曾任舊金山聯合學區教育委員的馬兆光表示,移民因為語言障礙,工作生活都受到影響。少數族裔抗爭多年,才確立雙語服務的法律地位。他讚揚劉京望和其他華裔學生勇於挑戰舊金山歧視教育政策,為日後移民子女爭取平等教育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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