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85《僧事百講》共住規約 @妙法蓮華社
心緣-100180 03/31 14628
多人共住在一起,如果沒有共同遵守的戒律,不依規矩行事,大眾就不能和諧,因此佛陀過去制定戒律,即以規矩來規範大家的生活。
佛陀最初成立僧團,以「六和敬」作為僧團管理的依據。直到佛教傳入中國,逐漸形成叢林組織,歷代祖師制定出清規以治理僧團。
叢林以和合共住為基礎,從早晚的生活禮儀,殿堂、客堂的行事,到人事的進堂出堂、申請調職等,都有一套公平公開的規矩。
在這個講次中,就著僧團制定共住規約的意義、內容及賞罰等作一說明。
問(1):一個寺廟、道場,為什麼必須訂共住規約?
答:僧事裡,最重要的就是大眾共住的和諧、和樂、無諍。出家人不是一個人,所謂「僧」、「僧伽」,即是「眾」、「和」的意思,所以說「僧眾」,從稱呼中便可看出佛陀建立僧團,很重視群我的關係。多人共住在一起,如果沒有共同遵守的戒律,不依規矩行事,大眾就不能和諧,因此佛陀過去制定戒律,即以規矩來規範大家的生活。
戒律有很多內容,由於印度和中國的氣候、文化、生活不盡相同,佛教傳入中國之後,各個寺廟也會因應各地需要而制定清規,以作為大眾共住的規約。所以每個僧眾對寺廟的清規、共住規約,一定要誠心誠意遵守,才能和合共住。
問(2):各個寺廟道場訂定的共住規約,一定離不開僧團「六和敬」的精神。「六和敬」的內容是什麼?
答:過去佛陀以「六和敬」統攝僧團,故僧團又稱「六和僧團」。所謂「六和」,就是在行為、語言、思想、見解、經濟、法規這個六方面都能和諧相處,內容分別是: 「戒和同修」,在戒律上,人人要平等,是法制上的平等。
「見和同解」,在思想上,公共事務,大家要建立共識,才能夠齊心齊力發展佛教。
「利和同均」,在經濟、財務上,要平衡、平均分配,是經濟的均衡。僧團大眾,不論是經濟上的財利或知識上的法利,大家都是受用均等。
「身和同住」,在行為上,不侵犯他人,是相處的和樂。僧團大眾要彼此互相幫助,平等共居。
「口和無諍」,在言語上,要能和諧無諍,要和平、客氣、尊重,這是語言的親切。
「意和同悅」,在精神上,要能志同道合,這是心意上的開展。僧團大眾,共同追求佛法真理,必須意業清淨,在日常生活中不比較人我得失,不計較是非利害,心意和悅就是當下的淨土。
因此六和,就是戒律要平等,思想、見解要統一,利益要平衡,生活要共住,語言要無諍,心意要和悅,這個僧團才會和樂清淨,才能夠安住。
問(3):一個出家人到寺廟道場參學,一定要經過「進堂」的程序,才能算是共住的一份子。要具備什麼條件、懂得什麼規矩才能進堂? 答:首先,要讓常住知道你是從哪裡來的?經過考核,再把你送進禪堂、念佛堂,或者什麼研究的院、舍,但不是隨便就能進去,一定要經過一個儀式。客堂裡的知客師,會在某一個時間把人送進各個院堂,但不可以來了一個人就送一個進去,必須集體進堂,所以進堂有一定的時間、規矩,延誤了這個日期也不行。
在期限內趕到的人,可以將他送進堂,堂裡一定要有登記,登記以後,這個堂裡就有他的一號、有他的單。如果錯過進堂的時間,可能讓他再待一年,到明年、下一期才能進堂。
「單」,是睡覺的地方,表示這裡有你住的地方。進單以後,名冊上都會有記錄,將來就有歷史考據。幾十年後你是什麼身分、過去曾在這個禪堂裡進過單,現在 要再進堂,在坐位、工作等方面都會有所分配,甚至你的生活起居,都要能遵守共住規約。
問(4):有進堂,當然就有出堂,什麼情況之下可以出堂?出堂有什麼規矩嗎?
答:「出堂」,就是你要離開這個單位或到別的單位任職,或者離開這家寺廟,要到別的寺廟去參學。但他不可以說來就來,說走就走,一定要提前向上呈報,進堂、出堂都有一定的期限。一個人要住到什麼期限,要告假了,這時就要出堂。
禪堂之外,管理人事進出的單位是客堂。客堂的知客師要接應你,要調職到哪裡、如何安排你;即使你要到外面參學,也要告訴你這裡的交通、風俗習慣及各種狀況。到了某一個時候,要向堂內的同參道友告辭、告假,衣單都要經過檢查,有時會查看得嚴格一點,確認他自己的東西都有帶走,這時候就可以到客堂,向客堂的知客師父告假、離山;或者調職了,要到哪裡報到,這就是「出堂」。
進堂、出堂,在寺廟裡看起來都很簡單,實際上只要手續完備,以後就沒有紛爭;對於一個初進堂的人,還要再安排他到每個堂口去巡寮,讓大家知道常住裡最近新進了什麼人,讓其他的堂口、單位認識你;要離開了也是要巡寮,要到各個堂口去告假。
問(5):在叢林道場,齋堂、殿堂有所謂「兩張半嘴」的規矩,這是什麼規矩呢?
答:佛門裡的規矩,在大雄寶殿不能亂講話,只有「兩張半嘴」。一張嘴是大和尚的,他可以隨時招呼大眾:「到東邊去、到西邊去」,不過我從沒有聽過大和尚這麼說過;第二張嘴可以說話的是糾察師,他說「向前、向後」,大眾都要聽他的指示,不過糾察師也很少講話,該講話的人,多半都是不多話的。
另外「半張嘴」,就是香燈師與殿主師。他們在殿堂裡有事需要聯繫,只能小聲的講一句、兩句話,稱「半張嘴」。因此,「兩張半嘴」就是提醒學人,不能老是在殿堂裡講話。齋堂裡的過堂也是一樣,大和尚、糾察師是兩張嘴,行堂師有半張嘴,合起來也是「兩張半嘴」。
問(6):還有一句話「未供先食三鐵棒,私造飲食九銅鎚」,聽說也是一道規矩?
答:叢林裡面除了注重大眾的和合共住,最重要的規矩是不准亂吃、不准「燒小鍋」。大眾的飲食煮出來了,不能私下又找幾個人再拿個小鍋炒一點菜,這就是「燒小鍋」。
試想,一寺的人眾,如果每個人都吃一個不一樣的飲食,那就沒有規矩了。所以燒小鍋對於叢林的衰敗,影響甚大。曾經有一座叢林裡准許燒小鍋,最後真的把那個叢林燒毀了。
「未供先嚐三鐵棒」,叢林裡的吃飯是大眾過堂。過堂,有一定的規矩,先要唱<供養咒>。食物還沒有供佛之前,自己先偷嚐,藉這個機會來吃飯,這時候就不是住持、大和尚或糾察師父來給你「三鐵棒」,而是廚房的犍槌侍者、護法韋馱,他們負責管理寺廟規矩,會給你三鐵棒。
「私造飲食九銅鎚」,如果私自製造飲食、煮東西吃,就是冒犯了共住規約, 應該處罰「九銅鎚」。九銅鎚的意思是寺廟裡的護法神將會去執行規矩。「未供先食三鐵棒,私造飲食九銅鎚」這一句話可看出叢林生活的嚴格,一切都是公眾的、團體的,不允許個人來破壞規矩。
問(7):如果有信徒供養金錢、物品,收受的人應該依據什麼規矩來處理?
答:一般來說,信徒要供養東西給寺廟,並不容易,因為人多,一個人要供養一個麵包,如果是幾百人,哪裡能有幾百個麵包供應這麼多人?即使麵包買來了,要分給大家一人一個,然而大眾在那裡看也不威儀,於是就有所謂的「供養」、「打齋」。例如今天飯菜裡加個豆腐,供養大眾;或者打個上堂齋、羅漢齋;今天供養大眾一人一個麵包,在齋堂過堂時,每個人的飯菜之間擺一個麵包,就要在齋堂用完,不能帶回去吃,唯恐招來螞蟻、小蟲,影響衛生。
因此處理信眾供養的物品很簡單,該吃的時候就把它吃了,不該吃的時候就不要動那個念頭。
問(8):接下來是「化緣」的問題。化緣雖然是為常住化緣,可是常住沒有指示、沒有同意,個人可以化緣嗎?
答:「不可私自化緣」這一條戒律,在共住規約裡非常嚴格。化緣,是常住公開、公眾宣布重大的事情才會化緣,但是出家人自己不能隨便化緣。
記得我在十二歲出家的隔天,我住的房子外面,一位中年出家人不知道什麼原因,被一個年輕的知客師施以棍棒、拳打腳踢得很嚴重。後來才知道,只為了他接受別人的五塊錢,由此可看出寺廟對於「私自化緣」的懲處是很嚴厲的。
而一些在外沿門托缽的出家人,是掛單掛不到、寺廟都不肯接受的遊方僧,那些都是敗壞佛教的形象。但是現在有一些佛教徒不依佛教的規矩,認為「我們真施主不怕假和尚」,對於化緣的假和尚還是慷慨布施,這麼做不但亂了佛門的托缽制度,也是不如法的布施。
所以佛門的清規、共住規約,講求利和同均,利益是大家共有、共享的,不容許個人假借托缽募化的名義私自貪污,貪污是犯刑事罪的。
問(9):如果住在寺廟道場,自己可不可以有親戚朋友來會客?會客地點有什麼規範嗎?
答:會客,是難免的人情之常,會客也有會客的規矩,要視自己的身分地位而定。如果你只是一個清眾、來參學的人,能天天會客嗎?你的客人那麼多嗎?你能那麼攀緣嗎?
如果是家裡的親人偶爾來探望,這是可以的。通常這個時候,常住的客堂會招待他們吃飯、住宿,代你接待家人,不需要勞駕你自己去張羅。常住也會安排一個時間、地點,讓你和家人見面、談話敘舊。
你可以向客堂的知客師父請假,希望帶家裡的親人到哪裡參觀、遊訪巡山,讓家人見識見識,常住也都會准許、會很歡喜幫忙你。
如果是大和尚、當家師、知客師或常住重要的職事要會客,也有一定的規矩。要事先有約定,什麼時間、地點、人數,會客目的等等,都要有紙條子通知相關單位。以前沒有電話,都是用紙條來傳達聯絡,紙條子送到庫房,庫房就要遵照大和尚的指示來備辦齋菜,在什麼地方、準備幾道菜飯、要請哪些人、送到哪裡給大家吃,這些都有一定的程序。
問(10):身為一個道場的人眾,個人進出也有規矩嗎?
答:個人進出也有規矩。要出門了,要寫請假單,但不是寫過就可以走,還要經過單位的批准。拿了這個單位的准假單到客堂,讓客堂知道這個人已經得到准假,就可以出去了。准假單會註明時間、要到什麼地方。請假回來還要銷假,讓有關單位知道你回來了。萬一你請假出去沒有回來,就成了失蹤人口,客堂要負責,就要去找尋、報案。
因此告假出山門、銷假回來,都有一定的規矩。叢林裡看似規矩很多,但也很自由,你遵循正常的管道提出要求和申請,這樣才能安住在叢林裡參學。
問(11):一個出家人在道場裡結交朋友,需要注意些什麼,以免犯了規矩?
答:在叢林裡,大家都是同參道友,所以「六和僧團」都是很平等、很互相照顧的,但不能私交。最麻煩的大概就是「一對一」的來往,就是我一個人對你一個人,我們兩個人很好、很談得來,兩個人同進同出,結黨營私、結黨派,可能叢林不會容許這樣的情形,叢林裡的大眾不會容許你,其他的人也會警告你:「你和某人太接近,恐怕對你不利,因為觀瞻及形象不好。」
所以說,叢林裡結交朋友要注意的,並不只是男女眾異性之間的往來而已,男眾和男眾、女眾和女眾,同性私交太好也要避免。
那麼,出家人要以什麼為交友的原則呢?要以「道」為友,以「法」為伴。你有佛法,我就與你交往;你有道,我就向你學習。因為你有道,我甘願為你服務、為你效勞;因為你有佛法,我願意與你同甘苦、共患難。如鳩摩羅什與慧遠大師雖未曾見過面,卻能以興隆佛法為橋梁,書信往返共同護教。
問(12):寺廟裡各有寮口,各個單位、堂口,各有各的規矩,那麼在平時,各區人眾可以任意來去嗎?
答:不可以,那就是「竄寮」。從這個寮口到那個寮口,有什麼事、要請教、會談,都要經過長官同意、上級同意才能去,不能興之所至,隨時想去就去。所以一個寺廟裡的寮口很多,如果到處都看到出家眾在各寮口之間竄來流去,觀瞻不好,所以一般寺廟常住嚴格禁止竄寮。
為什麼呢?竄寮會製造是非,人眾之間談話、閒談、雜話太多,就會有語言上的疏失和是是非非。因此公事可講,私交免談,大家都是談公事、論道,常住會安排大眾有正式的集合、小參;或大和尚集合大眾,會准許大家發言,這時就可以暢所欲言,也有言論的自由。但私下的言論、隨意的傳播就不容易,這在叢林裡是犯戒、違犯規矩的。
問(13):如果僧團裡有了是非,應該如何處理?
答:僧團裡有了是非,有教誡,有集合、有警告、有布薩,常住會集合大眾開僧伽法庭,要大家舉過,認定這個人是犯了什麼規矩,依常住的規矩應該如何處分,這些都有一定的。如果這些是是非非沒有一定的罰則,就要公開讓大家來鑑定、公平作評論。
其實,面對人我是非的處理方法,就是不聽是非、不傳是非、不說是非,那麼「是非之言,自然止於智者」。
問(14):如果在一件事的決定上有不同的意見,而個人又各持己見,僵持不下,在這種情況下,有什麼處理的規矩嗎?
答:如果兩個單位有了利害關係,就要看是公事還是私事。公家的事,當然要有上級來調停判斷,判斷下來就決定了,不能再去申論。當家師講了、住持大和尚講了、堂主這麼說了,事情就決定了,他會負責任。
如果是私人的事,例如兩個人的意見有了衝突,上級會提出警告:要放棄執著,不可以逞凶鬥狠,不可以計較執著,要化解。所謂「比丘無隔宿之仇恨」,今天雙方鬧意見不和,明天就不能再談論舊事了,不把仇恨帶到明天,不把煩惱帶到床上。出家人很簡單,沒有什麼嚴重的事情放不下的,縱有一些不開心、誤會或無心的一句話,講過就算了,不留在心上的。
問(15):在共住規約裡,有一個「表堂」,表堂是什麼意思?
答:表堂,就是你有了過失,要有所譴責、處罰,要告之大眾:你今天在哪個地方發言不當,在哪裡做事得罪什麼人,你在哪裡說了對常住不當的話,要在齋堂或禪堂向大眾表白你所犯的規矩。
一般被表堂的人都很服氣。不過向大眾表堂過後,等於布薩,讓他向大眾公開認罪,私下就不能再談論,如果再去議論,罪過可能比違犯過失的人更嚴重,那就成了是非,在叢林裡是不容許傳播是非、製造糾紛。
問(16):對於關係到所有大眾之事,必須有所決議時,有什麼程序嗎?是否需要召集大家?
答:有關寺廟的重要決策,大和尚會下達指令。不過也不是大和尚一人專制,必須會同堂主,西堂、後堂、長老,彼此諮詢、協商,事情都講好、通過,才能對外宣布。
如果這個章程不是常住的,而是在個別的領導範圍之內,但還是為常住執行規矩,就可依規定制定辦法,讓所屬單位的大眾來遵循。如果這樣的宣布是違背規矩,別人也可以檢舉,主管單位會來糾察他。不過一般來說,這種情形不會發生,定法規的人對法令都很熟悉、對規矩都很通透,所有的法令、規矩都是為了常住,沒有人會反抗。
問(17):在叢林裡,有沒有定期召集大眾的集會?大概多久召開一次?
答:其實在叢林裡,平時也不必刻意召集全寺大眾。因為大眾每天都要上早殿、晚殿,如果有什麼事,大和尚會在殿後宣布;或者大眾早上、中午過堂,糾察師會在齋堂宣布,有的則是掛牌周知。
有時候大和尚也會召集大家談話、交流,或者禪堂裡的小參、某個殿堂約定要小參,乃至大和尚特別請哪些單位到他的法堂座談,種種情況都有。
問(18):叢林寺廟裡,如果有事必須周知所有大眾,是用什麼方法讓大家知道呢?
答:叢林裡有什麼事要周知大眾,要在齋堂門口掛牌。大眾一看到兩個字「集合」,今天做什麼,一看就一目瞭然,不去過堂就看不到,所以過堂很重要。如果沒有掛牌,就在齋堂、殿堂裡吩咐,但是口頭上的吩咐難免會有疏漏,例如宣布時正好他不在,他不知道訊息,所以最好的做法,還是要掛牌。
問(19):叢林裡人眾多,規矩也多,那麼每一位出家人應該要如何才能安住下來?
答:出家人要能住下來,就必須遵守這個寺廟的清規,尤其重要的是不能違犯清規。例如犯了戒條,冒犯常住,或者破口相罵等,這是很嚴重的;如果再有舉拳相打的舉動,就更不得了,那是很嚴重的過失,所以不能罵人、打人,如果有舉拳相打、破口相罵者,接下來就是三個字:「不共住」。不共住,接下來就是要「遷單」,一個人被施予「遷單」的處分,就不能再讓他住下來了,所以一般大眾都不敢冒犯清規。
至於一些小小的過失,如拖拉、懈怠、懶惰、不合群、不守時等等,只要記警告或其他罰則就能解決。
問(20):在叢林裡,每個人都要與大眾一起共修、作務,在做人方面,要如何讓別人接受你?
答:叢林,是大眾修學、共住的場所,這一句「讓人接受」很重要。如果別人不接受你,個人再怎麼好也沒有用。
在社會服務、與人共事相處,參與各種社會團體,不管是大團體、小團體,最主要的第一條,就是要「讓人接受」。如果別人不接受你,那麼你必定在人事上、工作上處處有困難,這就是做人有欠缺,所以要學習讓人接受。
叢林裡雖有種種的共住規約,千條、萬條,主要就是一條:要和合大眾、要讓人接受,因為這是一個和樂、清淨的團體,不可冒犯。
問(21):人與人之間,最常發生問題的就是語言。就個人而言,應該如何使用語言,才能與大眾和諧無諍呢?
答:在叢林裡,說話是一個很實際的修行。講話得體,則人際關係和諧;表達不當,則容易引起誤會與紛爭。人與人之間,語言謙虛很重要。凡事不要用責備人的口氣「你為什麼這樣」、「你幹什麼這樣」,而是用謙虛、請教、請示的方式,如:「學人不懂,請您開示」、「今天您在什麼地方、什麼事,怪學人不當,請您開示、再說明白,讓學人可以改過」;總之,可以有禮貌,但不可以粗氣。在叢林裡,太粗氣,好批評人、罵人,太莽撞、太衝動,是不會受人歡迎的。
問(22):寺廟叢林是一個僧團,在與人共同生活中,自己的空間利用、各種行為,應該如何自我節制、自我管理?
答:在所有的管理當中,自我管理是最重要的。叢林的管理就是共住規約,此外就是自己管理自己。一個老參就很懂得規矩,所以「天下本無事」,他住得很安心,一點麻煩都沒有;就怕是一個初參的冒失鬼,不懂規矩,講話亂說、動作亂來、不當的地方亂去,隨便冒犯別人、侵擾他人,他的麻煩就多了一點。
問(23):日常生活中,個人難免有些煩惱或修道上的障礙,這時應如何跨越自己的煩惱、障礙?
答:煩惱是難免的,人沒有煩惱就成佛了。不過既然出家、學道,這麼好的佛法,都不能拿出來應用嗎?要放下、要隨緣、要忍耐、要慈悲,隨便一個道理,都能讓自己受用。問題在於煩惱來的時候有沒有佛法?如果自己沒有佛法,也不肯接受別人的勸說,一意孤行、心高氣盛,那就是血氣方剛,還需要一段時間學習吃虧、受教育才有進步。
問(24):有關戒律方面的問題,清規與戒律有什麼不同?
答:戒律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是佛所訂的,佛已制訂,就不可更改。中國過去的祖師們很有智慧,他們不去更改戒律,但可以重訂清規;不談戒律,談清規。
戒律有戒律的尊嚴,基本上還是要把佛教的根本大戒守好。而各個寺廟、叢林,有各自的規矩,一旦違犯清規,就以各自定下的規矩來處置。如果這些叢林清規、共住規約能瞭解奉行,則天下無事。
問(25):寺廟的規矩是否會關係到一個道場的興衰呢?
答:所謂「不依規矩,不能成方圓」,共住規約是一個寺廟裡的行法,是大眾所應該共同遵守的準則。因此上至大和尚,下至一個初進單的清眾,都不能違犯共住規約。如果共住規約有了差錯,大家都不去持守,那麼就無法無天,一個規矩鬆懈的寺廟怎能不衰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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