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提委會降政治對抗、民粹主義等三大風險 代表性非靠「數人頭」 香港不能對抗中央 平衡訴求 防民粹主義 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提名委員會提名是唯一的提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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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提委會降政治對抗、民粹主義等三大風險 代表性非靠「數人頭」 香港不能對抗中央 平衡訴求 防民粹主義 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提名委員會提名是唯一的提名機制



李飛昨日聯同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深圳與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座談。而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在提委會提名特首候選人時有比較均等的發言權,有利於平衡各種訴求。

圖:左起:李飛、王光亞、張曉明、張榮順步入政改座談會會場」中新社

大公網訊(記者 朱晉科)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表示,組成提名委員會的四大界別要同等比例,令提委會形成集體意志時能反映各方意見,不會偏重任何一邊,體現均衡參與原則。他又重申,提委會的民主程序,要反映機構提名性質,少數服從多數是一般原則,並指出提委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能降低政治對抗、憲制危機和民粹主義三大風險。

李飛昨日聯同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及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深圳與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座談。李飛會後見傳媒時指出,提委會四大界別,比例不能完全靠「數人頭」決定,因為香港是多元社會,提委會一定要各方面都有代表人物,但各界別在提委會要有相同的比例,這樣提委會在形成集體意志時,就能反映各方意見,體現均衡參與,若某方面的人過多,或其界別比例與現實人數完全同等,提委會就會偏重於一邊。

代表性非靠「數人頭」

對於有人說工商界得到特殊照顧,李飛指出,香港是資本主義發達的地方,工商界的人數雖然少,但在社會有比較重的分量,而且其他階層也有代表人物參與。

李飛在與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座談會上表示,提委會的廣泛代表性的內涵,與選舉委員會的「廣泛代表性」的內涵是一致的,不能作其他演繹,重申提委會只能建立在選委會的基礎之上,要做到「八九不離十」。問及提委會的組成是否完全與選委會一樣,李飛只引述有意見指,選委會由800人變成1200人,「廣泛代表性」已更充分,不用再作更大的變動,可用現在選委會來組成提委會。

香港不能對抗中央

李飛會上又強調,提委會提名特首候選人,能降低三大普選風險,一是降低政治對抗風險,「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就必須求大同、存大異,兩種社會制度不搞對抗,香港與中央之間不搞對抗,香港社會內部不搞對抗」,他表示,提名委員會是超黨派的,有利於提出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行政長官候選人。

二是降低憲制危機的風險,李飛表示,特首在香港普選產生後,還要報中央任命,這種任命是實質性的,提委會由社會各界人士組成,可對特首候選人的資格條件進行比較全面的考慮,從而降低經普選產生的特首人選不獲中央政府任命而導致憲制危機的風險。

平衡訴求 防民粹主義

三是降低民粹主義的風險,李飛指出,要保持香港的經濟地位,必須靠自由港、低稅制來吸引外來投資者,必須保障和平衡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的政治經濟利益,不能搞民粹主義。而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在提委會提名特首候選人時有比較均等的發言權,有利於平衡各種訴求。

李飛強調,充分發揮提委會這三個方面的作用,就必須堅持提名委員會按照四大界別等比例組成,必須堅持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要反映機構提名的性質,並重申在民主程序方面,「少數服從多數是一般原則」。

四句設問 清晰提委角色

提名委員會提名的民主程序,一直是香港政改爭論的焦點,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在深圳舉行的香港各界人士座談會上,以四句設問,巧妙地提出對民主程序要體現提委會的集體意志。他首先對與會者拋磚引玉:「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提名委員會提名是不是唯一的提名機制?答案應當是肯定的」。

李飛追問:「提名委員會是不是一個機構?答案應當是肯定的」。他繼續追問:「由一個機構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是否需要體現機構的集體意志?答案應當是肯定的」。

最後,李飛提出:「怎麼體現機構的集體意志?」他認為,答案應當是「顯而易見」的,「道理就這麼簡單而明確」,強調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民主程序」,只能按照這個道理來設計。

責任編輯: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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