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在美告奧巴馬首勝訴 赴外投資要善用法律維權 聘中美頂級律師 打跨國官司 三一控告奧巴馬五宗罪 三一集團提出訴訟始末

Johnson Choi-1008  07/16   4502  
5.0/1 1 2 3 4 5

中企在美告奧巴馬首勝訴 赴外投資要善用法律維權 聘中美頂級律師 打跨國官司 三一控告奧巴馬五宗罪 三一集團提出訴訟始末



三一集團史無前例在美起訴奧巴馬政府獲勝。圖為三一集團董事長梁穩根。

白宮對三一禁令違程序 料再難用「威脅國安」阻外資收購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董曉楠 長沙報道)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當地時間15日裁定,中國三一集團與美關聯公司羅爾斯(「Ralls」)在風電項目中具有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美國總統奧巴馬下達的相關禁止令有違程序正義,政府需要提供程序正義,這意味三一集團起訴奧巴馬在美國獲得階段性勝利。這是中國公司首次發起類似起訴並獲得勝利。分析指出,此案獲勝意味美國今後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阻礙外國公司收購美國商業項目可能將面臨挑戰。

三一集團總裁向文波昨日在微博中稱,美國東部時間15日上午,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院合議庭就三一集團在美起訴奧巴馬和CFIUS(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一案作出如下判決:

一、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Ralls)在BC項目中具有受憲法程序保護的財產權。二、奧巴馬總統下達的禁止Ralls俄勒岡在Butter Creek風電項目的總統令違反程序正義,剝奪了Ralls在Butter Creek風電項目中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美國政府需要向Ralls提供相應的程序正義,包括CFIUS/總統做出相關決定所依賴的非保密信息和在了解相關信息後回應的機會。三、CFIUS就Butter Creek風電項目針對三一各公司下達的各項命令不因奧巴馬總統令而下達自動規避法院的審查,初審法院應就Ralls對CFIUS各項命令的挑戰和訴求立案並進行實質審查。

訴訟被指「希望渺茫的戰爭」

2012年7月,羅爾斯在俄勒岡州博德曼海軍武器訓練場附近興建的風力發電項目被CFIUS以「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直接禁止。兩個月後,奧巴馬以相同的理由簽發了禁止羅爾斯公司項目的行政命令,並要求該公司在90天內撤出全部投資。這是自1990年來美國總統首次以國家安全為理由,阻止外國企業在美國進行收購交易。

據三一集團副總經理、Ralls公司首席執行官吳佳梁介紹,據美方的禁令要求:該風電項目不讓建,也不能轉讓,不能賣給美國人,這一禁令將至少給三一帶來2,000萬美元的直接損失。
2012年10月,三一集團高調起訴奧巴馬和CFIUS。當年11月,案件第一次開庭,但並無實質性結果。2013年2月23日,Ralls改變策略,避開當時法官「法庭無權推翻總統的禁令」的理由,重點控告奧巴馬沒有遵守適當的程序,並列舉奧巴馬「五大罪狀」。於是,法官決定受理該案件,成為美國行政司法史上的第一次。此後,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曾駁回三一集團關聯公司對美國總統奧巴馬的起訴。三一不滿初審敗訴結果,持續上訴。

直至昨日,這場被媒體稱為「希望渺茫的戰爭」的訴訟,最終獲勝。

或令審查外企投資更透明

外媒評論稱,此案將成為里程碑式事件,標誌中國公司開始奮起反抗在美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同時也反映了中企在海外投資策略上正越發強有力。

有分析指出,雖然判決並不能改變這樁交易受阻的最終結果,但是此案獲勝意味美國今後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阻礙外國公司收購美國商業項目可能將面臨挑戰。

英國廣播公司中文網援引分析人士指出,這一裁定可能促使CFIUS在審查外國企業投資過程中更加透明。

專家解讀:赴外投資要善用法律維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對於三一重工子公司在美起訴奧巴馬政府獲勝,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金柏松向本報記者表示,此次事件代表了一個重要的轉折點,意味美國以存在國家安全風險為由進行貿易保護的行為或不會進一步擴大。同時,此次事件也給中國企業樹立了一個典範,赴美投資要善用法律工具捍衛自己的利益。



美不能再隨意干預自由投資

金柏松說,美國一直在國際上推行貿易投資自由化,但是當本國企業一遇到強有力的競爭對手時,美國又會傾向採取保守主義策略。「三一重工的子公司在美國的投資對美國的安全其實並沒有任何影響,這在三一投資前已經做了很多分析論證,都沒有問題。但有人卻不斷在美國國會做文章,直到奧巴馬簽署了禁令。」

金柏松表示,三一重工此次在美上訴成功,可以說給奧巴馬政府敲響了警鐘,不能隨意干預企業自由投資行為,隨意以存在國家安全風險為由剝奪國外企業的合法權益。

事實上,伴隨「走出去」腳步的加快,中國公司向美國申請國家安全審查的案例日益增多。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公司向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FIUS)提交的申請達到23宗,2010年和2011年分別為6宗和10宗。中國政府高層官員在上周舉行的中美高層會談上就指出,美方應提高在國家安全審查方面的透明度。

勝訴給其他中企樹立好典範

金柏松認為,中國企業不善於使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三一重工此次勝訴,給其他中國企業樹立了一個很好的典範,赴美投資要吃透美國法律,學會用美國的法律捍衛自己的合法利益。

金柏松還指出,美國應該警惕狹隘的貿易保護主義。現在美國講製造業回歸,應該看到,中國有實力的企業赴美投資,其實是有利於美國製造業的再平衡,對重振美國經濟、解決就業都是有好處的。美國應該反思以往極端保守的貿易保護主義,不要再做違反貿易自由化的行為。

聘中美頂級律師 打跨國官司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董曉楠 長沙報道)自去年10月起再也沒有更新微博的三一集團董事、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昨日突然現身微博激動地宣佈:「三一起訴奧巴馬總統在美國巡迴法院獲勝!」其興奮之情洋溢在字裡行間。事實上,為打贏這場跨國官司,三一集團聘請了中美多位具有國際訴訟經驗的頂級律師。皇天不負有心人,終於取得了這場歷史性的勝利。   
重點控告奧巴馬五大罪狀

從2012年10月,三一集團高調狀告美國總統奧巴馬和CFIUS開始,這場訴訟便經歷了曠日持久的「拉鋸戰」。雙方就訴訟意義、抗辯理由展開多次辯論、聽證、庭審、上訴。

在這場「跨國官司」中,三一集團聘請多名律師,僅2012年首次庭審便有六位律師坐鎮,三一集團副總經理、美國羅爾斯公司首席執行官吳佳梁也代表出席,而當時美方也派出了「最有價值全明星律師」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國際訴訟業務部負責人托馬斯.庫倫(Thomas F.Cullen)「迎戰」。

中國國際訴訟專家、三一重工專家顧問郝俊波早就預言這場訴訟將是「持久戰」。在第一次開庭後,中方訴訟代表們就奧巴馬「五大罪狀」展開搜證論證,避開當時法官「法庭無權推翻總統的禁令」理由,重點控告奧巴馬沒有遵守適當的程序。隨後,法院決定受理該案件,為後續三一獲勝奠定基礎。

為中企海外維權探路

從宣告訴訟開始,向文波便不止一次的對媒體表示,「三一是被迫高調」。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教授張國慶認為,「很多企業受打擊的時候沒有人站起來,所以我們應該非常感謝三一在這種情況下站起來,這是為中國企業做了很好的榜樣。」郝俊波也表示,這起案件有望成為中國公司海外維權訴訟的典型判例,中國企業會借此了解美國出「紅牌」的底線和規則。

三一控告奧巴馬五宗罪

罪狀一 違犯了美國行政程序法相關條款
■CFIUS就Butter Creek風電項目針對Ralls公司下達的兩項命令越出其權力法源721條款,違犯美國行政程序法702、704、706等相關條款。上述命令在沒有提供任何事實證據,違反美國行政法規。
罪狀二 超越憲法和相關法規賦予權限
■奧巴馬總統和CFIUS針對Ralls公司下達的各項命令,超越了憲法和相關法規賦予的權限,屬於違法操作。
罪狀三 選擇性執法侵犯企業享有的平等保護的憲法權利
■針對Ralls公司下達的各項命令,突出三一集團的中國屬性,及三一子公司Ralls控制人為三一高管,中國公民,而對Ralls擁有的Butter Creek項目做出選擇性執法,侵犯了Ralls享有的平等保護的憲法權利。
罪狀四 違反美國相關行政法規
■三一稱兩項命令在沒有提供任何事實證據及理由的前提下,做出該項目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的結論,採取極為嚴厲的強制性停工,三一設備禁用等措施,違反美國行政法規50 U.S.C. app2170(b)(1)(A)(ii),(f)。
罪狀五 未經合法程序剝奪私有財產權,違反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
■奧巴馬總統和CFIUS就Butter Creek項目針對三一各公司下達的各項命令,未經合法程序剝奪了三一子公司Ralls的私有財產權,違犯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
■董曉楠 整理

三一集團提出訴訟始末

2012年
3月,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Ralls公司從希臘電網公司Terna US處,收購了美國俄勒岡州Butter Creek風場項目,並取得了該項目建設的所有審批和許可。
6月14日,Ralls公司告知三一:其已接到國防部通知,該項目受到CFIUS關注。
7月11日,CFIUS在華盛頓就Butter Creek 項目舉行專門聽證會。
7月25日,CFIUS以涉嫌威脅美國安全為由,發出立即停工等臨時命令。
9月12日,Ralls公司基於堅信美國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對CFIUS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提出訴訟。
9月2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發總統令,以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中止Butter Creek風場的風電項目。
10月1日,Ralls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遞交更新修改訴狀,將奧巴馬總統和CFIUS列為共同被告,將其告上法庭。
11月28日,案件第一次開庭審理,但並未有實質性結果。
2013年
2月23日,案件取得重大進展,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受理案件。
10月16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作出初審判決,三一初審敗訴,三一不滿結果,依法向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庭遞交了上訴通知,繼續進行上訴。
2014年
7月15日(美國東部時間),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院判決,初審法院應就Ralls對CFIUS各項命令的挑戰和訴求立案並進行實質審查,三一勝訴。
■董曉楠 整理











                



Font Size...
Font Family...
Font Form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