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到“我们” – 共业与共罪

馨草园-108246  06/03   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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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香书生

儒家讲恻隐之心,讲仁者爱人,是推己及人,是从认识我需要什么出发,做换位思考。比如见到一位乞丐,会想,如果我是他,我需要同情和接济。这就是儒者爱人。这已经很不错了。但也有一个问题,容易在潜意识里隐藏优越感。比如我们教育小孩说现在不好好学习,将来扫大街。

佛教讲慈悲,其中有一个概念是共业,也就是我们在是世上的关系不是一个个我,而是我们。 见到乞丐,佛者会心怀他我一体的我们这种慈悲。这种慈悲在境界上应该是更高了一些,彻底放下自我,从心里就将自己认为是对方的共同体,这个慈悲就更深刻一些。

基督教有一个共罪的概念 ,是从“原罪”这个概念衍生的。基本出发点就是人从祖先亚当开始就都带罪(--用人性中的恶性或劣根性基因来理解稍微容易接受些),所以人与人之间都是带罪之身,没有资格互相指责,本质都一样。同样也是我们这个概念,这个心态就比佛教的慈悲更谦卑一点。比如宽恕他人的罪过,佛是悲悯,基督教徒不仅会为对方祷告乞求上帝怜悯,也时时不忘自己同样是罪人。

在美国这么些年,越来越深地感受到同样是接济帮助同情怜悯,中国人做事的方式尤其是表现出来的心态,相比之下,总让人感觉有点不舒服。比如春晚的那些反映农民工的小品,农民工似乎自己没有尊严,而城里人在关怀中也总是有些优越感,就感觉很不舒服。我感觉这可能跟长期的文化有关,尊卑的概念根深蒂固。就是爱人,也不能彻底丢弃,放不下心中的那个有社会关系存在的我,和对别人的同样有社会关系背景的认识。

佛者的慈悲才是大慈悲,悲悯众生而无论社会关系,一切纳入我们这个共业中。

基督教带来另外一个特点,时时检省自己的罪性(普遍人性中深刻的啊劣根性), 在批评指责他人的时候就不是一个自己占据道德高点居高临下的心态,而是谦卑心态,不是鄙视蔑视憎恶仇恨对方,而是为对方怜悯,也为自己怜悯,因为罪性是共同的,只是在他人那里表现出来,所以如同看到自己的罪性,其实是看到人共同的罪。

举个例子,反思文革的人中,大多数都是义愤填膺地控诉自己受到的迫害,而没有反省过自己给别人带来的痛苦,即便不是主动的,直接的,作为那个时代的跟随者,难道就没有任何自己的责任吗?如果反思仍然是这样的指控他人而丝毫 没有对自己的深刻认识,很难保证在自己拥有大多数或绝对优势的时候不会同样作出对少数人或别人的迫害。德国人在 反思纳粹问题上就诚恳深刻的多,他们常常自责,我们即使对纳粹迫害犹太人袖手旁观,也是对这场灾难的罪过,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罪过,所以纳粹不是只是纳粹的罪,是大家共同的罪。

反思的目的不是指控,推卸或报复,而是找到人性中的根源,找到警醒的办法,找到可以避免悲剧再次发生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