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知识:Volunteer-义工/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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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高等法院示威




前言:在方兴未艾的自媒体时代,我们通过各种便利渠道开始参与政治和维权活动。我们其实是一支由义工组成的庞大队伍,we can change the world!


那么,什么是义工?

Volunteer-志願工作者,簡稱志工,又名義工,是指一種助人、具組織性及基於社會公益責任的參與行為,其發展可追溯至二次大战後,福利主義抬頭導致各國政府支出崩塌,發展義務工作以解決社會上不勝負荷的需求。


定義

簡單而言,志工可以定義為三種類型:

  1. 助人的美德及福利活動,當中指志工沒有收取任何報酬,並以自由意志付出自己從事福利、心理健康及社區發展等方面的工作;
  2. 具組織性的利他行為,當中指是以幫助他人或對環境有益的活動,並能在各個領域直接幫助他人;
  3. 基於社會公益的參與行為,是回應社會責任及態度的一種行為,當中並不求回報。

歷史

義工制度的確立可追溯至二次大戰福利主義抬頭,但義工本身的存在則自古以來已經存在,古時候的贈醫施藥可被視為義工的雛]。西方義工起源的重要概念建基於羅馬時代的博愛精神和基督教的宗教責任及救贖觀念,透過義務工作表現出人性的愛及弘揚宗教的善性。而近年義工制度的確立,是为了彌補政府對社會支援的不足,結合政府、商界及民間的力量為社會上有需要的人士服務。

特質

義工具有多項的特質:

  1. 義工是一種發自內心、出自個人意願結合而成的服務,非外力所能強迫;
  2. 義工需以組織型態提供服務,需結合個人意願及團體的宗旨,在有目標及計劃的情況下實踐;
  3. 義工是一種業餘時間所從事的一種活動過程,義工需量力而為;
  4. 義工與受惠者具雙向互惠的過程,能在過程中滿足個人的心理利益;
  5. 義工是一種利他行為,義工並非以謀求個人經濟利益為主。

分類

義工所從事的服務眾多,當中可能包括教育環保倡導及福利等範疇,因此難以統一劃分,故此出現了幾方面劃分義工的種類:

  1. 以職權劃分,可分為政策制定、直接服務及庶務類;
  2. 以時間性劃分,簡易可分為定時性及臨時性;
  3. 以服務類型劃分,可分類為福利類、教育類及文化類等;
  4. 以服務內容劃分,可分為行政性、專業性及輔助性。

動機

義工參與義務活動的動機可以分為三類[

  • 第一類是自我取向,參與者著重個人學習與成長,獲取個人內在的滿足感,依個人感受來決定參與義工。
  • 第二類是人際取向,參與者著重他人和團體的影響,他們的目的是結識朋友,獲得他人的肯定。
  • 第三類是情境取向,他們參與是為了回應社會責任,並獲得社會的認可。

動力

由於義工參與的目標並不是為了追求成效,因此不能單靠命令及控制能操縱義工,所以要運用不同的手法來鼓勵義工持續投入服務[,義工機構可從三大方面提升義工的動力。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人類具有五種需求,機構可在服務過程中滿足義工的五種需求,從而提升他們的動力。另外,在過程中,機構可以先了解義工對服務的期望,當義工的期望能夠實踐時,義工會有更大動力持續服務。最後是根據學習理論,在提供服務時,以獎勵及懲罰來提升或刪減特定的行為,從中提升義工的動力。

守則

雖然義工是奉獻自己的時間及精力來為社會提供服務,不過義工事實上是與機構結合成一個整體,因此義工亦有一定的守則需要遵守。義工需要遵守機構的行政程序,並依照機構的宗旨辦事。同時,保密原則在社福界中,不管是社工抑或義工同樣有效,個人上亦要守承諾、思想積極、主動、有使命感等。

價值評估

義工對於社會層面、機構層面及國家層面都貢獻良多,但很多人都會忽略了評估義工的價值,除了義工的金錢捐贈外,一般義工所做的行為甚少真正轉換成金錢計算在機構的年表內,因為其行為難以以直接轉換成金錢,故此要評估義工的價值,可以參照服務使用者的意見作為一量度單位。

督導

義工在服務過程中,並不一定是該類服務的專業人士,因此機構在義工服務時,有需要為義工提供督導。督導在義工中具有三項功能。在行政上,督導者需為義工安排服務的時間及種類等。在教育上,督導者需以專業知識,為義工提供能力及知識上的改進。在支持上,督導者要與義工建立良好的關係,使義工能在一個安全的氣氛及環境下自我成長。


☆资料来源:维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