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编辑总结:爬不爬是选择,让不让是权力–也说华裔与藤校
Oskarlre-1300 03/31 19601
本文是总结李春燕教授,叶帆,潘海州,欧阳了寒,张国栋等朋友言论而成,在此不一一鸣谢。
常看我O编辑总结的朋友不难了解我对AA,教育和华裔的观点。这里就不车轱辘话来回说了。有兴趣的朋友请搜以下文章:
O编辑总结:"学渣"在美读大学--会把孩子教傻的不是基础教育,而是观念
O编辑总结:关于华人及ABC对自己的社会定位
O编辑总结:AA(权益保障)的昨天,今天和明天(有上中下三部分)
今天想说的,是在讨论华人与藤校关系中遇到的几个常见的问题。希望通过把这几个点理清,来看一下我们到底是在做某些人嘴中的“无理取闹”还是在真正为华人乃至广义的美国争取一个真正的公正和公平。
先扯一点背景介绍:(人懒,直接摘抄侨报和其他媒体了)
2014年11月17日,代表美国部份亚裔学生的维权团体 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Inc向美国高院提交诉状,控告哈佛大学招生时,歧视亚裔学生。提出诉讼的法律团体标识,哈佛大学在录取新生过程中,限制亚裔入学人数,对亚裔不公,同时被控告的还有北卡教堂山大学。
诉讼书中提到,哈佛大学的录取政策是不公平的歧视政策。起诉书中列举了大量数据,包括2009年普林斯顿社会学家的报告,此报告通过统计发现哈佛对亚裔美国考生的SAT入学成绩要求远高于1,460分,而对于类似背景的白人、非裔和西班牙裔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则分别为1,320分、1,010分和1,190分。这实际造成了同分同背景不同待遇的情况。
诉讼书中还引述美国流行的大学指南《普林斯顿评论》给欲报考美国名校的亚裔美国学生的建议是“在你的考试申请中不要使用自己的照片”、“不要回答那些与你的种族背景相关的问题”等言论指出大学录取中对亚裔的明显不利情况。
提出诉讼的法律团体的顾问、世界基金会研究(the Century Foundation)教育政策的卡伦伯格(Richard Kahlenberg)以及原告团体中的亚裔学生代表布鲁姆(Edward Blum)(O注释:此兄台打了著名的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一案,此案中最高法院明确判决高等院校必须先执行racial blind政策甄别学生是否合格,再筛掉不合格的后才可以考虑种族因素。)称,这些数据和言论明显显示了偏向其他族裔的学生,歧视亚裔学生的现象。维权团体要求要求哈佛乃至藤校系统停止对亚裔的歧视,进行标准一致的录取措施。
2015年2月18日哈佛大学在撤销控诉最后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申请,而是决定正面应诉,并否认所有指控。
2015年3月12日本案负责法官Denise J Casper (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 被更换,由刚担任联邦法官不久的Allision D. Burroughs (宾大法学院毕业)进行接手。13日Burroughs 法官宣布审前听证延期于4月23日举行(原本是4月13日)
2015年3月15日媒体报道,耶鲁法学院在2月22日突然销毁了全部入学档案。
2015年3月19日,Blum 律师向包括耶鲁在内七所常春藤学校发了公开警告信,认为销毁入学档案不仅违反了Family Education Rights and Privacy Act (FERPA) 而且可能毁灭哈佛案的相关证据。因此这些学校有法律义务保留其拥有的入学申请文件。耶鲁虽然已经摧毁这些文件,但是仍能技术恢复,因此必须及时补救。
背景介绍到此结束。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本案诉讼网站: http://harvardnotfair.org
那么现在就来说说几个相关讨论里涉及的问题。既然本案诉讼的根本在说一个歧视问题,那么我们就必须首先要看看什么是歧视,以及为什么我们说亚裔受到了歧视。
继续懒,偷维基的歧视定义好了:
歧视,是针对特定族群的成员,仅仅由于其身份或归类,而非个人品质,给予不同的对待。歧视总是以某族群的利益为代价,提高另某族群的利益。“污名”是一种态度或信念,“歧视”则是基于这种态度或信念所产生的行为。当个人或组织基于污名而不正当夺取他人的权利和生存机会时,就是歧视。歧视可能会导致排挤或边缘化,夺取权利,如获得公平的居住条件、工作机会、教育及充分参与公民生活。
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看亚裔是否遭到了歧视,考虑到华裔是亚裔第一大群体,兼美国全部过百万人口族裔里教育率最高比例。很大程度上亚裔话题就是华裔话题。这里我更限于华人的言论来讨论:
首先是标准是否一致。从标准化考试分数来看这个毋庸置疑,现存的大量数据显示,亚裔孩子明显被不合理的要求着。上面也说了“此报告认为哈佛对亚裔美国考生的SAT入学成绩要求远高于1,460分,而对于类似背景的白人、非裔和西班牙裔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则分别为1,320分、1,010分和1,190分。这实际造成了同分同背景不同待遇的情况。”
那么有些人就该拿出必杀技“高分低能”了。每次一讨论到华人在教育系统受到歧视,最大的反对声音反而来自华裔自己。典型例子如:
1.我们华裔孩子不够好啊,我知道比他们更好的也被拒了等等。
2.用那些社会对华裔的偏见来抨击自己的下一代,如这个孩子体育不好,那个孩子没领导力等等,亚裔整体缺乏创造力等等。
总而言之,就是不是名校不够好,而是因为华裔乃至亚裔高分低能配不上。
问题是,这是事实么?别的不说,举一个简单例子。在过去5年中,亚裔学生获得了31%的总统优秀学者奖(Presidential Scholars)。其评选是根据学生的学习和考试成绩、个人品质、领导能力和社区服务综合评比得出的。而在过去20年亚裔学生增加了将近一倍,学生的素质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长春藤学校对亚裔学生的录取比例则基本持平,停留在14-18%的固定比例。
考虑到亚裔在美国人口中仅为5%,那么究竟是亚裔学生综合的不够好?还是某些学校刻意在限制亚裔孩子不能进入这些学校?既然我们华人乃至泛亚裔的孩子在领导力,课外活动,创造力,关怀社区上都是凸显了远超其他族裔的成绩。那么为什么他们还是受到偏见的划分?
有趣的是,上面不顾事实的说亚裔模式单一其实还是沿用了传统的偏见, 而一些学校正是利用这种偏见来压亚裔,造成事实的de facto quota。在这个de facto quota 压力下一些人不思斗争,反而要继续“反思”,那反思的结果不难看到:孩子们压力越来越大,一会儿要全面发展, 一会儿要大赛得奖,否则更没出头之日。孩子不成陀螺还能成啥?最后孩子的优秀职能成为华裔乃至亚裔的罪证和门槛而已。因为在一个de facto quota环境下,和你竞争的只是同样优秀的亚裔。如果我们不能意识到不去争取大环境改变,还归罪自己,就越来越没出头之日的话,那华人的实际地位提到也就是做梦。
事实上,如果我们拿各项指标去衡量今天的华裔,任何人都很难得出华裔父母教育方针有系统性问题这样的结论。学术上的指标这里就不说了(估计在很多人眼里这是罪证了),音乐上很有天赋取得成绩的华裔小孩很多,当然了某些人可以一概斥之为“强迫的结果”;体育上有很多项目上华裔也相当不错(比如网球,游泳),当然了,某些人也可以说这都不是集体项目;英特尔奖这些(英特儿科学人才奖亚裔在 2010年后达到64%之高),某些人还可以说这不代表将来他/她会是科学天才。如果说华裔孩子毕业之后估计失业率比较低不会呆在家里,估计在一些人眼里正好是逼迫孩子的结果。总而言之,如今一些人基本上是把这些可测量的结果扔到一边,非得打心眼里相信华裔乃至亚裔有某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劣根性的话,我只能引述朋友说的:“早说了,在某些人眼里美国人去broadway唱歌那是追求梦想的美德,华人孩子去卡内基弹钢琴是劣根性。华人能不能自己别总往偏见上靠。人家说的小中跟机器人似的。自己爹妈就别跟着描了。中国人五千年文化,难道真不会从政从商,只会数理化?怎么可能?要知道,中国历史向来是重文轻理的。问题是美国历史上排华厉害,公民纸都拿不到,从政从商的权利被剥夺多少年了,弃文从理从底层做起也是被逼无奈。再拿这个反过头来作为继续歧视华人的理由是不是有点可笑了?”(O注释:亚裔和白人不能通婚的限制直到1967年在美国一半的州都有效。怀俄明州禁止亚裔拥有土地的法律在2001年才真正废除(Alien Land Law)。(来源:Zakkeith。这是一个很好的网站,作者用心地列出了华人遭受歧视的历史事件,虽然没有大部分列出出处,但可以用搜索证实。))
至于有些人说“藤校宁可要成绩差些的,也不要不真实钻空子的学生。亚裔家长都推一样的东西。藤校要diversified student body.”
那我只能回答,首先,我不知道华人乃至亚裔在那里钻了空子,这个“一样”的标准在那里?如果一样不是文理兼修,学习和考试成绩、个人品质、领导能力和社区服务的话,难道我们还得和其他族裔去比皮肤颜色,身高,吸毒贩毒,抢劫强奸么?
其次,如果单靠一个无视标准的肤色比例来创造一个”diversified student body”,把反对哈佛入学种族歧视等同于支持应试教育。那我只能说在此人眼里哈佛入学考官是智商极低的。因为他只知道两种方式发掘人才:考试分数和皮肤颜色。如果我们把根据皮肤颜色选学生这方式禁止了,那么哈佛入学考官就只有看分数这一方式。如果考官只看分数,那么美国中小学教育就会变成应试教育。。。原来美国教育系统这么脆弱,和中式应试教育唯一不同之处就是有不同肤色的学生。那么改造中国应试教育也应该很简单,中国只要加个微黄,淡黄,深黄皮肤颜色测试,然后按肤色创造一个diversified student body 就万事大吉了么。
Daniel Golden,普利策奖得主,前华尔街日报记者曾说过:“[美国]大多数的精英大学在大学招生方面一直保持着三重标准,给亚裔学生制定最高的标准,其次为白人,最低的是黑人和拉美裔美国人。”
哪么问题就来了,不是挖掘机技术哪家强?而是我们作为华人是否活该接受这三重标准?
我个人很同意不要跟风和诚信的理念,亚裔恶性竞争的怪圈所有人也有目共睹。但是我们不应该只从家长找根源。看了研究和历史因素后我个人得出的结论是因为华人太受压制了。 20年来亚裔适学人口几乎翻番, 而招生一比例却雷打不变的事实很难用诚信解释吧?既然亚裔是AA的最大受害者,也难怪家长们急啊。连改名字成老墨的名字这种下三烂手段都想就是不想斗争究竟是个怎么回事?归根结底,我个人自认无法说服那些自推的诚信的娃们,just because of your last name, you have to lower your expectations.
因此说,华人应该意识到自己乃至亚裔的孩子从任何一方面都符合藤校所谓的holistic approach,只是因为有隐性限额的存在才导致了孩子只能在很小的圈子内进行恶性竞争。而这种越来越大的压力并非全是父母给的。毕竟华人在政治经济资源上都是不折不扣的弱势,再没有教育资源作为改善的基础就更无出头之日。且研究数据证明这种de facto quota的存在是家长孩子乃至社会都心知肚明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这是赤裸裸的针对亚裔的歧视。并决定进行斗争。
既然说完了歧视的问题,那么下面来说说选择和权力的区别。在讨论藤校乃至泛高等教育不平等问题的时候,不少人提到为什么要爬藤,为啥不因材施教,改变心态?从更广义上来判断孩子的成功?
这个思路是很好的,首先要肯定。但要区分一点:有权力和有能力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从根本来说,爬不爬是一个选择问题,但让不让是正经的权力问题。
如果能力不足,自然应该转变心态不鼓励强推,但是如果是权力被剥夺导致恶性竞争。那么不正好应该奋起斗争,以保证孩子得到公平竞争而达到一个更多选择的状态?更何况,能力是否足够,是不是应该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去衡量?
从这点上我认为可以更好的回答相关的一些问题如:
Q:私立大学是否比公立大学在录取上有独立性?
A:哈佛虽是私立,但是它每年接受10-20million 不等的联邦资助:
“ As a recipient of federal financial assistance, Harvard University and all if its progrmas and activities are subject to Title V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因此说“It is against title VI even if it is a private institution.” 14年SCA5也是试图立法改变原来加州通过的公立大学不能用肤色做录取标准的规定,如果去年一直看O相关帖子的话,就会知道加州华人如何艰苦卓绝使法案搁置,也就不会得出 a battle we can win了,而且也可能卷土重来。加州华人不是因为事先知道可以赢得,而是看到危机,被迫应战。最好的防守是进攻。对哈佛等校的攻势则是亚裔和华人来挑战整个不合理系统的开始。
Q:“非亚裔孩子虽然分数低些,但有领导力责任感。所以藤校要。”
A:难道没进去的孩子就是没责任感没社会活动没领导才能?这个如何衡量?难道此大神是看了所有被拒者的材料数据才出此言的?还是根据其脑子里对华人乃至亚裔孩子下的劣根性后屁股决定脑袋?对了,如果被拒的都是不符学校要求的那为什么耶鲁要销毁数据哈?难道是晚饭吃多了消化一下?”
更何况认为我们的要求是只看分数是彻底的误区,我们申诉不是说以分数为衡量标准,而是证明race is a factor in denying admission, and if it is systematic, it is against the law. 亚裔学生符合holistic admission criteria,远不只分数。如果不符合,只有分数也不可能录取,但这里不应该加上族裔。UC和Caltech失去吸引力了吗?犹太人嫌自己人太多吗?Blum诉讼里还有白人告UNC,白人嫌自己学生太多了吗?亚裔本身也是多元化的。而且现在的AA只是让某些族裔的富孩子得到了一张easy ticket. 对改变整个族裔穷困状况丝毫无补。因此我们支持收入上倾斜(income based AA),从根本上改变低收入少数族裔面临的问题。并指出现在的肤色AA根本是window dressing罢了。如果都是中产阶级或者富家孩子在名校,即使肤色不同又有什么多元化而言?
Q:“不要给孩子压力,补习啊之类的,如果藤校看不上我孩子,it is their loss.不要与世俗同流。我孩子不屑于浪费时间补习。”
A:首先赞一下心态,然后批评一下态度。要知道超然不是不承认现实,在超然的同时争取权益并没有冲突。是否盯着藤校和改变大环境根本就是两码事。如果the Asian quota能被打破,下一代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下自然可以超然选择。可以去奔藤,也可以超然地说“我不在乎上不上藤校”。 O的同学在同年级350多人排名18 (O自己是23)其他人去上大学,他去开了个自行车铺,年纪轻轻就是很成功的商人。最后被历史性的以没有本科毕业证被录取进了不错的MBA项目。这叫超然。但是如果看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说“老子还不屑进去呢”这不是超然,而是阿Q。
请记住:我们不是在乎藤校,而是在乎不被区别对待。
此外说一句,虽然很多优秀孩子不去补习班,但认为好孩子都是补出来和推出来的也大有人在;(美国虎妈狼爸讨论就是典型例子)上面的言语之中其实已居高临下反应出“高分都是补出来的”偏见。我个人建议要尊重不同人的不同选择。
Q“藤校不是只开给华裔开的。亚裔已经够多了,也大多去华尔街赚钱,没为社会做大贡献。”
A:不少华人有“过客意识”这点是我们一直强调的。不把这里当家来好好折腾不等着被人揉搓么?但哈佛毕业生过半去花街,可不只华裔吧?话说回来,华人又没大土豪家族或者企业支持,不去挣钱到那里捐款呢?
顺便说一句,美国哈佛大学建校以来最大数额的单笔捐赠记录是公共卫生学院收到的3.5亿美元,捐赠者是华人。
至于为社会做贡献一说,我倒想问问,华人勤奋工作,教育率高,犯罪率全美国各族裔最低,被认为是模范族裔,如果这不是为社会做贡献,那啥是贡献?现在不少人接受了这个看似正面的偏见(stereotype)却忽略了里面的暗含内容:似乎我们取得的成绩是应该的,不劳而获的。而这个模范族裔的形象一方面被用来压制其他少数族裔(几十年来媒体的暗流是,看亚裔不是能做到吗?为什么非裔拉丁裔不行?),另一方面给亚裔自己以及下一代造成巨大负担。亚裔学生中流传的Asian Fail (that below 80 is considered an Asian fail)就是如此。如此造成自己孩子被拒但不想站出来,觉得自己不如其他华裔孩子优秀。这就是默默接受不公,互相恶性竞争,而不去联合起来改变现状(internalized the penalty and just compete among ourselves, instead of fighting to change the status quo)。我们要打破这个升学的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
至于有人会问为什么我们不能改变亚裔不关心社区的形象,让二代到贫困区做义工和辅导作业?我们应该组织起来改变形象哈。首先,我不确信这一形象是否又是自我批评得到的结论;其次,在高中生们为那几百分的SAT和千分之一的GPA苦战的时候,做义工的每分每秒都是以牺牲睡眠换来的。那家长一边喊减负的同时继续得给孩子加压吗?而打开升学族裔限制的改变恰恰是让亚裔和华人孩子从恶性竞争中解脱,打下有余力帮助其他社区的基础。否则你家娃90分才算及格,人家家娃50分就及格,谁自信自家娃就是天生聪明40分?
所以说,如果大环境改了,孩子们也会有更多精力投入更广的社会,心理也许更健康,何乐不为?这是华人和亚裔该学犹太人如何运作的地方。关起门来再反思也不如走出门去争取,成为movers and shakers。看看身边的犹太朋友们推学校,involve PTA/BOE, 对各个老师/课程知道得一清二楚,远比华人虎妈多了。但他们的虎就在于推动所在的大环境,小在社区,大在媒体,政治。而华人确实太爱自省,对改变游戏规则形动力不够。而这归根结底就在不自信上。总有客场情节。觉得是人家地盘要随人家的规矩。因此说,改变过客意识,恰恰要从了解挑战游戏规则开始。我们争取权益正是推动整个社会进步的一部分。是为社会做大贡献。
Q:对外我们应该团结起来要求平权,对内我们应该反省自己。帮助孩子们找到并发扬他们真正激情所在,帮助他们成为改变世界的人。要抓孩子心理健康。
A:非常正确。但是这个我们讨论的藤校歧视没啥关系。我们所追求的race blind 录取,和是否就要挤藤校不是一个概念,现在common app这么容易如果说白人孩子都不申请我不信,如果说都不在乎藤校,那么legacy存在就证明并非如此。是否挤是孩子选择,存在的不公,既不符合MLK的don't judge me by my color of skin,又没帮到真正需要帮的族裔的穷困阶层,还没有给亚裔和华人不去挤的自由。我们要区分到底是不在乎, 还是不能在乎。这就又回到了我们上面的有选择和能不能公平选择的问题了。不少人把两个概念夹杂一起,一会儿说有歧视该容忍,一会儿说没歧视的就不循环论证了。
Q:只有美国录取各族裔,不要不知福。
A:这种心态就是所谓的跪舔心态,华人作为最早来美的族裔之一。被揉搓歧视200余年。期间斗争可歌可泣。一些名案如黄金德案名垂美国民权斗争史册。这个国家里想跻身强者只能靠自己争取,而不是只等施舍可以达到的。我们华裔得到的权益不是谁施舍的。也只有我们自己才能来维护。
我们也要看到,华人起步相当低是无法改变的。由于Chinese Exclusions Act和大陆为主体的人群远离政治,人单力孤,要做些事极难。但华人在起步。并逐步形成社区。话说犹太朋友也提到过要保持危机感,要在各地联络上对任何不平通过FB等媒体迅速传播,而不是内部消化。而华人恰恰是不善用英文媒体,更容易自省。从而被人忽略。这也是华人要改变的。顺便说一句,Edward Blum 自己也是犹太人 并经历过当年美国对犹太人的歧视 (如某些旅店事实上拒绝招待犹太人)
Q:亚裔名校情节太重,为什么不反legacy (所谓的家族传承)?
A:如果所有人都没有名校情节就好了哈,藤校应该先取消legacy status。有情节的远不止我们。事实上大学招生中的考虑legacy 是非常不公平的。 据说在哥大有legacy的孩子比没有的进去的概率多50%以上。这像中国人说的龙生龙一样长远来讲也是应该废除的。因此我们的着眼点不只是个人找朋友、找工作上,而是在讨论什么样的大学招生制度是公平的合理的,让学校培养的学生对自己对社会都有益。如果一个学生是真正优秀你为什么需要legacy 照顾才能进去?
Q:生活本身就不公平
A:Well, Life is not fair, its better if we do something to fight against unfairness , instead of doing nothing.说恶心点,如果有人骑在我头上拉屎,我应该把他掀翻揍一顿,而不是应该先自省我脑袋是否长得像马桶?
Q:藤校里亚裔四倍于人口,已经够多了。
A:NBA 里非裔数倍于人口,已经够多了?银行里犹太裔数倍于人口,已经够多了?国会里拉丁裔数倍于人口,已经够多了?这句话的前提就已经假设AA是正确的。理想化的确是符合人口分布,但是过程和结果,那个更应该注重?这也是我们要讨论的下一个问题之所在。
我们到底在争什么?一个看似公平的结果,还是一个保证公平的过程?我在原来写过,这里略微编辑一下做为懒人的结尾吧:
在SCA5和哈佛起诉事件及后续讨论里,华人圈里明显是分为两派的。一派认为,AA(权益保障)有利于美国国内的整体稳定,还有提携后进的作用,最关键的是,如果没有AA这个名义,公司企业学校就可以明目张胆的变成种族壁垒,搞只招"XX"(X可以换成任意族裔)的牌子。那么作为人口不到2%的华人必定倒霉。因此应该支持AA。而另一派认为AA最大的弊端就是可能导致养懒,不须奋斗,只需肤色就可以得到其他人没有的优待,这实际和隔离即平等没任何区别。实际上是扼杀了华人进一步掌握社会资源的机会。因此应该废除。因此坚决支持废除AA。
我个人的意见是,两派都有偏颇。从美国社会现状来看,AA的确是部分稳定所需要的,也是所谓的“政治正确”。(毕竟缺乏这个基础,的确会在操作中实际上刺激某些有种族歧视的人进一步变本加厉。使得种族割裂实际存在和加大)但是因此无条件支持打着AA旗号的种族隔离,则是毫无道理的。正如某MITBBS网友评论SCA5的:“我不否认AA有它的历史意义,但现在是排斥哪个族裔不能接受教育么?自己不重视教育,又想上好学校,说别人太努力,要砸一锤子。同样是接受教育,凭啥我就应该多考些分才能让进,现在连进都要限制了,那就是别有用心。如果作为被人算计的族裔的代表还这么旗帜独特的投赞成票,那真的是脑残。我可以选择不去大学,但不可以是别人不让我去,就因为我是黄皮肤?”
这段话估计能在华人里引起广泛共鸣。但以此直接反平权本身那是基本是没有成功可能。毕竟我们要看到,当年黑人抗争时的主旋律是,不让做公交车,不要同校,他们中当然也有,不坐就不坐呗,不上就不上呗。但如果都那样,哪里来的今天的总统?哪里来的aa?(aa也不可否认的为亚裔提供了机会)但我们也要知道,无论是最初的总统令,还是现阶段最高法院的判决,都有一个明确的指导精神前提,即,必须符合最低标准,并在充分竞争为前提下进行侧重。而不是单纯的要一个所谓的“结果公平”。也正是因为如此,最高法院屡次否定了种族配额的行为,并认为此种行为违宪。
这种指导精神是非常关键的,尤其是在应对打着AA旗号的歧视斗争中。正如我在原来写反SCA5文章里说到的:“我们必须看到,推翻SCA5和AA(平权)不是同一件事,现在有一些声音认为应该让华人拉拢亚裔去彻底反对一切的AA(例如忽略收入水平),这是非常错误的。AA在社会发展的初期是必须的,因历史原因,美国黑人及其他很多少数族裔的穷困群体不可能和掌握社会资源主流的白人在一个水平线上竞争(即使是在教育资源上通过努力而得到更多的亚裔在实际社会资源上也差的很远),如果不施行一定程度的AA,那么白人和其他族裔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同时造成社会的割裂,一旦对社会共同目标失去共识,社会就会进入动荡)民主的真谛在于提高所有选民的观念的水位,水涨,船才能高。白人中的有识之士意识到这一点,过大的差距只会拖累整个社会,所以推出AA,白人自己的观念也是经过了多次的反复才达到AA的共识。
但当少数族裔的教育到了一定程度,AA后会发展成209,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因为AA在执行上最大的弊端就是一些单纯的执行手段可能导致养懒,这和美国奋斗的精神是最格格不入的,长此以往,社会不仅反而变得更不公平,更会丧失上进的动力。例如在加州,由于文化传统,西裔的受教育程度相比华裔和白人较低,SCA 5 因此想取消209中公共教育的人人平等,给予西裔一些照顾,不是和当初AA一样的初衷,为什么不对呢?这个差别恰恰就在于西裔是多数族裔而非少数族裔。当初的AA,是白人多数,AA作为多元化的一部分,在主流文化能占主导地位时,是可控的。前面说过,AA最大的弊端就是可能导致养懒,不须奋斗,只需肤色就可以得到其他人没有的优待,这实际和贵族没什么区别。如果受照顾的一方是多数族裔,这个问题就彻底变质了,因为这会导致主流文化失控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失控。当社会的多数是没有对一些侧重性行为有清楚认识的族群时,民主绝对是最差的制度,多数人的暴政将无法避免,而且会越走越远,这绝不是度的问题。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原先的多数族裔白人是有责任的。或许是对自己文化的过于自信,将多元化变成了接受一切,而极少谈和少数族裔的文化的求同存异。(即我尊重你,你尊重我与否,随意。)这个问题在欧洲对待穆斯林的问题上已得到体现,多元化的一味的迁就,竟导致连发表谴责圣战的漫画都得道歉,因为太敏感,这是欧洲多元化的失败,这很快就要在加州上演(参见 America Alone 一书)。文化多元化的前提,是必须保证主流价值观和少数族裔文化在一些关键节点上的统一。这问题在少数族裔依然是少数时不会凸显,但一旦这个族裔少数变成多数,而其并未接受原先主流价值观的主要点,在选票社会,这将是一场灾难。因此209不能退回到AA,这绝不是度的问题。而是质的问题。
这也应是我们宣传的重点: SCA5和哈佛录取不是AA(平权)而是打着平权口号的种族歧视,是新时代的排华(亚)法案。这不是华裔/西裔之争,入学Quota之争,民主共和之争,也不是政治手法高低之争,而是整个美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关头,其背后是对如何在文化多元化的同时保证主流价值观的不间断发展的反思,更重要的在意识到这一点后,如何超出党派族裔解决它。
我们要清楚的看到全美有很多人反对AA滥用变成的逆向种族其实但同时也支持多元化,这看来互相矛盾,但以加州经济程度废弃AA的历史来看,走了一半的路不应该倒退而是要更加向前,最终达到一个“色盲”加州乃至色盲的美国,这是一个更好的理念。今天的美国很难明目张胆的针对某个族裔的歧视(如果彻底废AA,则会让这个潮流逆流),很多是反向歧视和杠杠撬动而动了某个族裔的奶酪,所以需要有价值观念作为后盾。在最近几年极左翼自由派泛滥之后民意开始回弹,美国主流价值观念有重新回归重视个人努力的苗头,因此这种新的“隔离却平等”招致了很多社会群体的的批评(在这个过程中华裔确实被当作劳模在硅谷报纸上被引用),不仅来自共和党,而且也包括温和左派,恢复逆向种族歧视的反对声浪之大有动摇极左翼基本盘的危险。这是SCA5 和哈佛诉讼深层原因。明白这一点很有助于今后华人巩固成果,守住自己的奶酪,和其他族群势力增进互相了解的。
所以我们宣传一定要咬住两点:
1. 我们支持基础保障层面的AA,(如income based)但是绝对反对滥用AA造成的类似SCA5一样的种族歧视。
2. Hard Working 绝不等于over represent,现在很多别有用心的人拿亚裔通过拼命努力得到的教育经济地位说是over represent,而直接忽略了我们在各行业缺乏代表,遇到玻璃天花板的事实。这是非常阴暗的,必须指明和斗争。
其实作为华人,我们还应该有
3. 最好捐款建立针对贫困华人的奖学金机制。给那些穷困华人家庭勤奋孩子一个机会。
而我们反对哈佛乃至藤校乃至全美高等教育入学种族歧视的根本原因也是:
反对哈佛入学种族歧视是要求哈佛入学标准公开化,反对哈佛用肤色作为评判标准。哈佛既然定了入学标准,就应该公平地执行。而不是执行到一半,号称没有其他办法了,要加皮肤颜色作为评判标准。如果哈佛觉得入学评判标准不可靠,就应该改革入学评判标准,而不是偷懒用种族肤色作为标准。
哈佛虽然私校,但它是接受联邦基金的。而且作为名校的领头羊,应该更有社会责任感,要为美国社会未来发展挑选有能力的年轻人,而不是根据肤色取悦其他族裔。反对哈佛入学种族歧视是为了华裔的未来,更是为了美国未来社会能更顺利地,健康地发展。
说到底,stereotype 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种族歧视则是我们可以通过努力避免的。通过大家的奋斗,最终建立一个”色盲“(color blind)社会,使得这个社会中的个体是由其能力而不是肤色来得到资源是很多人共同的愿望。在这个过程中会有很多的问题。但只要大家有足够的重视和不懈斗争(这个斗争不仅包括和各种种族歧视言论如”kill all Chinese" 也包括伪AA法案如SCA5)我相信我们最终能实现马丁路德金博士的那句名言:
I have a dream that my four little children will one day live in a nation where they will not be judged by the color of their skin, but by the content of their character.
而我们的孩子也能成为我们所希望的人:他们不是像有些华裔政治正确者形容的“看什么都是歧视”;而是他们能意识到哪些不公,并就发出声音。他们关注所在的社会,投入并参与游戏规则。他们关怀贫困的少数族裔,但深知悲天悯人不等于放弃争取平等的机会。他们勤奋,努力,也会在可见的范围内观察和思考,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尝试。观察父母及身边学长的成败。做出自己的结论并走一条尽量共赢的路。在走前永远要知道自己会面对什么,及是否愿意承受相应的代价。
望诸君共勉。
附属阅读:关于亚裔社团联合申诉哈佛大学的Q&A
作者:哈佛申诉执行委员会
Q1:为什么亚裔社团要联合申诉哈佛大学?
A1:申诉的目的是要求司法部和教育部调查哈佛大学是否违反了美国1964年人权法案的第六条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使用了隐形的配额制和其它方式歧视亚裔;促使哈佛和其他藤校终止这种歧视,对包括亚裔在内的所有的美国孩子提供平等入学的机会;并减轻亚裔孩子的学习压力(在过去20年亚裔学生增加了将近一倍,学生的素质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哈佛大学和长春藤学校对亚裔学生的录取比例基本持平,停留在14-18%的固定比例。如Ron Unz所指出,这种歧视和种族配额制“强迫亚裔在这个十分有限的名额中剧烈竞争。”因此,多少幼小的心灵被压累、压垮)。
Q2:为什么非要争着上哈佛大学等名校呢?有必要吗?
A2:我们反对揠苗助长。把没有足够天赋的孩子推入名校,会造成孩子不适当的身心压力。然而,对有能力的孩子,我们应该支持他们进入哈佛大学等名校。据The Century Foundation发表的一篇文章,美国政界42% 的领袖,商界54% 的领袖都来自美国12所最著名的大学。为了孩子的前途,为了亚裔的社会地位,为了美国的未来,亚裔必须争取。亚裔不应该只是美国的高级劳动力,而应该把我们文化中的精华和东方的智慧带给美国人民,在美国社会制度的建设和改进的层面发挥影响力。进入名校,进而成为美国政治和商业精英的一员,可以增加亚裔对美国的影响。
Q3:哈佛大学是私立大学,为什么需要遵守有关种族平等的法律?
A3:任何在美国的公民和机构,都受美国宪法制约。此外,在Fisher vs. University of Texas 案中,哈佛大学出具的支持德州大学的文件中说明:由于哈佛大学接受了大量的联邦政府资助,它应该遵守美国1964年人权法案的第六条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
Q4:这项申诉是不是要改变哈佛等大学以综合素质考量学生的做法,提出分数挂帅?
A4:不是。我们在申诉里并没有主张以分数为唯一录取标准。哈佛大学现行的所谓的全方位评估(Holistic Evaluation)方式中的多项指标是非常主观的,因此成为了堂而皇之歧视亚裔的借口。我们质疑这种做法,反对Stereotype亚裔学生,要求科学地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限制在录取过程中滥用种族因素(违反最高法院规定),并提高录取程序和数据的透明度。同样是以综合成绩、社会活动等多方面标准衡量评定的奖项Presidential Scholars,亚裔占了30%左右,远高于哈佛现在的14-18%。
Q5:这项申诉会不会造成哈佛等大学整个校园里都是亚裔,失去多元化。
A5:不会。因为象加州大学这样不考虑种族因素的大学也只有40%左右的亚裔学生。达成多元化的校园环境,应该依靠大学公平科学的录取方法和学生自由的志愿选择;而不是依靠任何形式的配额制来维持。
Q6:这项申诉是不是彻底否定平权法,不关心弱势少数族裔的教育机会?
A6:不是。因为:
•我们希望美国能改变以种族为依据的平权法,因为它实质上是以亚裔、白人、低收入非裔和西裔为代价照顾了非裔和西裔的中、高产阶层。而且,它使很多非裔和西裔学生进入了与他们能力不相符的大学,而后无法适应,不能毕业。以种族为依据的平权法是左翼政治家不愿意花大力气来真正解决落后社区教育质量差这一问题,而实行的一种治标不治本的表面功夫。它被实施的60年来,美国不同种族间教育的差距并未改善。研究表明由于包括以种族为依据的平权法在内的“社会主义”政策,非裔社区的贫困率改善程度正在减慢。参见“Please Do not Help Us”一书。
•我们支持不分种族的、以经济条件为依据的平权法,因为它能真正照顾那些需要帮助的穷孩子。虽然这样做非裔和西裔得到的照顾仍然会比亚裔多,但是为了美国的未来,为了美国社会的多元化,为了提高整个国家的竞争能力,我们赞同这样的平权法。
Q7:这项申诉会造成亚裔与非裔和西裔关系的紧张吗?
A7:我们希望能尽力减少这样的误解。首先,我们支持不分种族的、以经济条件为依据的平权法。这样做非裔和西裔得到的照顾仍然会比亚裔多;其次,申诉书中举出了很多亚裔关心美国教育,分享成功教育经验,及直接救济落后社区的例子。我们不把教育看作一个零和游戏。以综合实力录取学生,并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适当照顾符合美国各个种族的利益和国家利益。另一方面,当非裔对纽约特殊高中和硅谷员工多元化提出申诉,当西裔在加州提出SCA5的时候,他们何曾考虑过亚裔的利益和与亚裔的关系?
Q8:这项申诉是不是只顾亚裔的利益,太自私了?
A8:美国宪法赋予每个人、每个族裔自由的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连非法移民都走上街头,维护他们的权益。亚裔在这方面做得远远不够。我们为亚裔被哈佛大学和长春藤学校歧视20多年还依然保持沉默而感到震惊和惭愧。当非裔对纽约特殊高中和硅谷员工多元化提出申诉,当西裔在加州提出SCA5的时候,可曾有人批评他们自私?我们移民到美国,是因为崇尚和追求它所赋予的平等机会。为了亚裔孩子和美国的未来依法据理力争,我们问心无愧。
Q9:你们支持Blum 先生起诉哈佛大学会不会成为白人去除平权法,压制其他少数族裔的工具?
A9:在大学录取方面,亚裔是最大的受害者。我们要去除这个套在亚裔孩子头上不平等的紧箍咒,亚裔要学会为自己的权益奋争。Blum先生的起诉符合亚裔的利益,为什么不支持?
Q10:取消肤色限制也不会完全公平,因为藤校还有校友和体育照顾(legacy status etc.)等,为什么还要去争?
A10:藤校的校友和体育照顾根本无法解释亚裔在人口增加了一倍之后,录取率仍停留在14-18%这个状况。藤校在校友和体育照顾方面已经不利于亚裔学生,我们更应该使他们停止对亚裔的种族歧视,使录取制度改善得更加公平合理。
Q11:亚裔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进行申诉?
A11:首先,亚裔在政治上是一盘散沙,一直未能团结起来并集聚数百万美元这样雄厚的资金来起诉哈佛大学和其他藤校。Blum 先生领导了起诉,可是左翼媒体竟然声称Blum先生不代表亚裔。在这个时候,难道亚裔还能够继续麻木不仁,对自身利益都不关心吗?如果错过这个时机,亚裔能有凝聚力筹集数百万美元,独立捍卫我们自己的权益吗?其次,在美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西裔人口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以种族为依据的平权法只会层出不穷。除了大学录取之外,硅谷已经成为多元化的目标了。很多华人赖以生存的信息技术产业都受到了限制。如果这种风气不刹住,美国的将来就会变成今天的马来西亚,在那里聪明好学的华人无论多么努力,他们在政府和大公司高管中的人数不能超过他们的人口比例。
Q12:我们的社团是非盈利性、非政治性的组织,可以加入吗?
A12:可以。因为这项申诉不是支持某个政党或政治人物的政治活动,而是为了保护协会会员的利益;这种行为受到关于言论自由保护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凡是亚裔组织,其组织成员或家属有被哈佛大学不公正拒绝过,或担心其组织成员或家属将来会受到歧视的亚裔社团都可以加入。非裔组织有关教育的申诉也同样有非政治性组织联合签署。而且,这项申诉合理合法,受到哈佛大学或美国政府报复或刁难的可能性极小。
Q13:有意参加申诉的社团需要做些什么?需不需要有经济和资源方面的承诺?
A13:这是一个行政申诉,对哈佛的调查将由司法部或教育部完成。有意参加申诉的社团仅需要审阅申诉文件,独立作出决定,在同意之后签署,不需要有经济和资源方面的承诺。我们在上交申诉后会向联署社团不断通报事态的进展。